曾经受过的屈辱和委屈,曾经受过的压力和排挤,是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那些灰暗的记忆就像是烙印一般,深深地烙在她的脑海里。
为什么连一个丫鬟都敢给她脸色?都敢用这种口气和她说话?
十二岁那年,她爆发了一次,她把一个瞧不起她的丫鬟给杀了,当她狼狈地被管家带着人抓到那个男人面前,她跪在地上,努力抬着头也只看见了那个男人一尘不染的皮靴。
她记不清当时发生了什么,她浑浑噩噩、战战兢兢地跪在那里,手里还拿着那杀人的凶器——一把药碾子!虽然沉甸甸地在手中,却因为害怕而丝毫不觉得沉重。她只记得那个很少见她的男人问了一句:“你为什么要杀人?”
千雪当时只说了一句话,冷冷地看着那个男人,她抱着必死的心态道:“我不过是杀了一个奴才!不管你认不认,我身上流着你的血,他们——不配说我下贱!你可以杀了我,但不能让我下贱地活着!”
就是这样一句话让那个从未正眼瞧过她们母女的男人对她刮目相看,并从心底认定她身上流着他的骨血,所以才有这般的野性和魄力,才有杀人之后的镇定,才有将奴才踩在脚下的冷酷,他当即哈哈大笑!不但免除了她的惩罚,还命管家给她们母女安排了上好的院子,让衣食用度和其他姬妾一样。
这是千雪第一次尝到被人重视的滋味,第一次尝到暴力所带来的美好,第一次尝到被人尊重的感觉!
那一年她才十二岁,用自己弱小的身躯将一个四肢粗壮的成年北夷女人杀死!并获得了美好的衣食和房间,是她二十年的记忆里最痛苦偏偏又最兴奋的一天。
自此,千雪的人生轨迹发生了变动。
本以为会一辈子坐吃等死、默默无闻,最多以王府的名义许配个人家。亦或者送到大臣那里做个姬妾,成为政治的牺牲品,但她没想到的是。那个男人将她培养成了一个杀手,一个细作。一个歌姬,一个叛徒,唯独不是一个女儿!
她想过逃,但是她如何逃得了?
何况,即便她逃得了,王府里还有她那多愁善感、又身体虚弱的母亲,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让她安度晚年。让她能和府里的其他姬妾一样平起平坐,为了这样一份奢望,她不得不卖命地杀人、做任务,以求那个男人的垂青和善待!
可她累了。从离开沈燕飞的那一刻起——亦或者,从遇见他的那一刻起,她是因为累了,所以才可能遇见这样的男人吧?
往事如烟,偶尔漫上脑海。依然能起到煽情的作用,千雪只觉得眼睛里有些湿润,而门外传来了老鸨热情洋溢的声音——她自信地理了理头发,擦了一下眼角,换上了如花灿烂的笑容——她知道。新的一天,新的节目又要开始了,轮到她上场了。
且说,沈如初这边,在宫家好吃好喝地住了几天,转眼到了徐氏宴请的日子。
“姐姐,你说我穿什么衣服好?这件衣服我喜欢,也是新的,但好像太素了点。”沈如初没办法定夺,对穿着打扮,她有自己的风格和品味,眼光也一直很好,但很正式地参加宴会,衣着打扮不仅是个人的形象,还表示对主家及在场宾客的尊重。
唐梦瑶笑道:“是太素了点,到时大家都穿红戴绿的,你太朴素了,她们说不定会认为你清高。首饰也要戴一些。”
沈如初换了一套刻丝泥金银如意云纹缎裳,配了一件暗花细丝褶缎裙——这些衣服本来是压箱底的,一来是没有什么重要的场合需要穿这些衣服;二来,文旭又不在家,自己也犯不着打扮得花枝招展。
“初儿,你这种打扮真是——太漂亮了,而且很高贵,这一下肯定是艳冠群芳啊。”唐梦瑶笑道。
沈如初再看唐梦瑶,上身是蝶戏水仙裙衫,下身穿着软银轻罗百合裙,素雅非常,加上她本来肤色白皙,身材微丰,越发显得仪态万千。
“姐姐也特别美。听说姐夫今天也过去?”沈如初笑道。
唐梦瑶笑道:“谁知道他今天是怎么了,竟然主动提出陪着我去!以往他才不乐意去这样的宴会。”
沈如初笑道:“姐夫想去,陪着你去,不知要羡煞多少人,你还不乐意?我觉得姐姐这是得了便宜又卖乖哦!”
唐梦瑶幸福地笑着,道:“你呀,总是帮他说话。”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沈如初尴尬地笑了笑,冤枉啊,她才没有帮着宫云枫说话呢!虽然这段时间宫云枫很好地和她保持着距离,但避嫌的道理她始终谨记在心。
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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