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区,旧金山。£∝小說,
这是一座物欲横流,物质发达的城市。
在这里,有顶级的富豪,也有身无分文的乞丐。有奢华堂皇的富人区,也有一片狼藉的贫民窑。
安达兰,这是一个贫民窑的名字。
在这里生活着超过十分一的旧金山穷苦大众,他们靠着坚韧的意识和顽强的斗志,生存了下来。
不过每日,这里总会有人死去,默默无闻,悄无声息。
罗梅,就是安达兰的一个穷苦人家的女儿,今年才十二岁的她,早已经有了成熟的眼界,有了为生活拼搏的心思。
罗梅的父母,在年轻时也算是小有身家,可惜罗梅之父被诱拐赌博,终究败了家财,一家人沦落在安达兰。
罗父从此消沉,沉迷酒精毒品,最终在罗梅五岁时死在了某个街头。
从此,罗梅就和母亲相依为命。
为了养活罗梅,罗母成为了廉价的妓女,在罗梅八岁时,也身患多种疾病无钱医治而死。
从此,罗梅就成了一个孤儿。
早熟的她,单独的生活了两年,硬生生的从恶徒凶匪之中抢到了属于自己的饭碗。
小偷!
这是一个不雅的名词,但是却是一个孤苦伶仃的孩童生存的希望。
如果按照正常的发展,罗梅必然会在某个时候,因为失手被抓,或许坐牢,或许死于别人的愤怒。
不过一个机会,改变了罗梅。
在几年前的一个夜晚。罗梅盯上了一个亚洲人,久混道上的罗梅。听得懂好几个国家的语言,她听出来。这是一个中国人。
中国人有钱,这是外国人对中国人的第一印象。
所以罗梅悄悄跟在中国人的身后,想要从他身上偷取未来一段时日的生活费。
不过让罗梅没想到的是,这个中国人不一般,他很厉害。
在自己盯上他的时候,就已经被发现了。
之后在自己准备行动时,罗梅被抓了。
用了好几个逃命的手段都无法逃脱后,罗梅绝望了,她以为自己可能会死。就像偶尔在路边发现的那些无名尸体一样。
但是中国人没有杀她,也没有把她送去警局,而是带着她来到了一个安静又漂亮的院落。
到了这里,中国人放开了罗梅,平静的看着她。
“为什么要偷东西?”中国人用英语问她。
罗梅已经没有了逃走的希望,干脆利索的回答:“为了生存。”
中国人沉默了,似乎叹息了一声,然后罗梅的生活就发生了改变。
她被中国人收留了。
开始她还以为这个中国人心怀不愧,不过在相处了一段时间后。罗梅发现,这个中国人是个好人。
他教导罗梅读书认字,虽然是中国的文字和文化,但是那种被关怀的感觉。让罗梅放弃了逃走的想法,安心的住了下来。
在刚开始几个月,中国人教导了罗梅很多华夏文字。她很聪明,举一反三。学的很快。这让那个中国人很高兴,总是夸赞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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