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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酒楼激战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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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妖精洋洋得意地道:“是不是?要不是我不想多造杀孽,留下你一条活路,取你狗命,岂不如探囊取物?现在跟你两下算和,还不是便宜你了?你再不知好歹,我可不依了。”

    其实他精擅“妙手空空”,要取任学胜身上事物,不算难事,但偷是一回事,打是一回事,要胜任学胜,要伤任学胜,绝不是他能力所及的事。

    他的用意,也只不过是要唬一唬任学胜,好教他不再动手,不料任学胜的性子刚烈,三番五次遭陈妖精戏弄,早被怒火煎成了杀意,大吼一声,这回是全力出手,每一掌劈出,足可惊神骇鬼。

    陈妖精没料到弄巧成拙。

    他接了两三劈,已知不妙,再接两劈,见情形不对路,想往后开溜,不意忽从窗外掠入一个身材魁梧的人,双手一展,已封死了陈妖精的一切退路,而且还封锁住陈妖精的一切攻势。

    陈妖精眼见任学胜又一掌劈到,心惊神骇之余,大叫:“救命!”

    这正是头戴大礼帽遮脸的人,一出手便要制服王二牛之时!

    任学胜并不想杀死这个看来不怕死的年轻人。

    因为这个看来不怕死的年轻人原来怕死。

    一个人要是不怕死,才不喊救命。

    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了,哪还需要别人去救他的命?

    再说,虽然自己身上有有过几条人命,而且就算把他杀了,大雷也会帮他解决掉一切麻烦。但多条人命在身,也毕竟不是什么好事。

    他只不过要想重伤这个一再耍弄自己的年轻人,要他好好在病床上躺两三个月罢了。

    他这一掌虽不是要杀人,但杀伤力一样甚巨。

    他想不通这人是怎么接得下来的。

    这人也是个年轻人。

    一个穿白衬衫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说来要比陈妖精还年长一些,但在眉宇间所露出来的傲气,绝对要比陈妖精还盛上十倍八倍!

    通常,一个人越是傲慢的时候,便是他越年轻之际。人年纪大了,便知道自己纵有绝世才华,也不过是普天下的一只蜉蝣,沧海一粟,在世间中仅占了方寸之地,就骄傲不起来了。

    以这个人的神态看来,他要比陈妖精还“年轻”十倍。

    这人不但傲慢,还冷漠,而且可怕。

    傲慢是他的样子,冷漠是他的神态,至于可怕,是他的杀气。

    但最惊人的是他的出手。

    他竟用一只手指,接下了任学胜的引以为傲的黑沙掌,而且还致使任学胜立即收掌。

    因为如果不收掌,任学胜这一只手掌便要被他的龙爪手卸了。

    这年轻傲慢可怕的人,当然就是唐奥运。

    唐奥运一招逼退了任学胜。

    陈妖精笑嘻嘻地道:“谢谢。”

    唐奥运冷冷地道:“我不喜欢你。”

    陈妖精居然一问:“为什么?”

    唐奥运道:“因为你没有种,道上混的人尊敬的是有胆色的好汉,不是怕死贪生之徒!”

    “错了错了!”陈妖精率直道,“谁不怕死?谁不贪生?蝼蚁尚且偷生,我莫名其妙糊里糊涂地就死在这种人手上,死在不该死之时,死在不该死之地,能不怕死?既怕,为何不敢叫破?一个人怕,死不承认,那才是充汉子,一个人动不动就拍胸膛敢死,那是莽汉子,称不上够胆色,充不上真豪杰!我不想死,我怕死,所以要人救命,要人救命便叫救命,有何不对?难道闷不吭声,任人宰割,才算有种?这样的种儿,你要,我可敬谢不敏。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谁不爱惜?人未到死的时候,不是该死的时候,便毫不顾惜地去死,这才是该死!我怕死,就叫救命;怕痛,就叫痛;伤心,就流泪,此乃人之常情,有何不该?叫救命不就是我向人讨饶、求苟全残生而出卖良知,我叫归叫,哭归哭,死不肯死,但教我做不该为之事,陈妖精一般有种,不干就不干,死也不干!”

    他总结道:“你看错我陈妖精了!”

    唐奥运没想到一句话引出他一大番理论来,被他一阵数落,怔了一怔,愣了一愣,居然道:“有道理。看来,我看错你了。”

    陈妖精展颜笑道:“不要紧,我原谅你了。”

    那刚掠入的头戴大礼帽子的人道:“不管谁对谁错,你们都只有一个选择。”

    他加强语气重复了一次:“最后的选择。”

    他的语气本就阴森可怖,彷佛他每说出去一句话,就是等于在生死簿上圈了个名字一般,一个人要不是久掌生杀大权,绝对没有可能在语言间能透出这样莫大的杀气来的。

    陈妖精果然问:“什么选择?”

    那头戴竹箩的人道:“滚,或者,死。”

    陈妖精试探着问:“我可不可以不选?”

    那人的头在摇动着。

    陈妖精只好转头问唐奥运:“你呢?你选哪样?”

    “我不选,他选。”唐奥运盯住大礼帽子里的眼睛,跟对方的语气一模一样,“滚,或者死。”

    王二牛正想叫救命,却听别人先叫了出来,自己倒一时忘了,那只软绵绵的手已到了他的咽喉。

    然后那只软绵绵的手突然僵住。

    就像忽然被冻结了,成了一只冰雕般的手。

    那只手既没有再伸前一寸,扣住王二牛的喉咙,也没收回拢入自己的袖里。

    那戴大礼帽的人,眼睛本来透过帽沿毒蛇般盯住王二牛的咽喉,现在已缩了回来,盯在毛丰源的手上。

    毛丰源的手搭在他的肩上。

    他的手铿将有力。

    不知从何时起,毛丰源已站到王二牛身边,王二牛浑然未觉。

    他所站的地方,他所持的姿势,使那戴大礼帽的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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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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