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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我的第一笔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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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这个床铺原本是有一个人住的,但是她死了。”良善立刻改口,急急道,“不是不是,她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没有什么忌讳的。”

    我摇头,“没事,你在南风府待了多久了?”

    “我是两年前就来了的。”

    “你为什么会到南风府来做下人啊?”

    她转过身去整理床铺,“没有为什么,我们家里穷,我是被我爹爹送来的,本来我是进不来的,管家跟我们家曾经有过交情就把我弄进来了。”

    “我对这里是一点也不知道,你要不跟我说说,免得犯了错。”

    良善想了想,“好像也没有什么太多的规矩,跟着老夫人,老夫人没有什么架子,不会轻易责罚我们这些下人的。在整个府里面最好的人就是老夫人了。”她好像想起了什么,“哦,对了,老夫人跟大夫人的关系好像不是很好,你遇见大夫人一定要留心,她不喜欢比她长得好看的下人,但是她长得很好看啊!大公子待她也是专房之宠。”

    我心里沉了一下,“这样啊,那大公子在老夫人和大夫人之间有没有明确表过态啊?就是说有没有在这两个人之间说过什么?”

    良善摇摇头,“这当然是没有了,一个是夫人一个是母亲,按理说都不可能厚此薄彼的。”

    我心里觉得她还真的是单纯啊,自古以来这婆媳关系就是重大的家庭问题,常常有很多的家庭就是因为婆媳关系不好而分崩离析的,尤其是这两个女人都是依附一个男人的时候,这很像是两个女人争风吃醋。通常这男人呢,不是为了媳妇不要娘,就是为了娘不要媳妇,这两种情况都很糟糕。因为你不要娘了,别人说你没有孝心了,可是你不要女人了,别人又觉得你无情,这真的是一道极难极难的选择题,这男人通常在其中都是一个坚强的战士。以我来看,这办法也不是没有,既然两个都顾不全了,那就都不要顾了,索性再娶一个女人回来,过自己的小日子去。当然如果真的采用了这种办法,那么别人就会指责你花心了,这样的骂名比起不孝和不仁不义起来好像更加能够遗臭万年。这当然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了。

    良善把我的床铺铺好,我没有行李什么的,厉姑姑给我准备了几套衣服,我看了一下,都是些粗布,比起良善身上的那一件是好了,但是对于我这种脸绫罗绸缎都拿来做地毯铺在地上踩的人来说实在是觉得现在我的身份好像真的很掉价。我将这身衣服勉强往身上一套,良善立刻就过来恭维我,“轩,你穿上这衣服真是好看。”

    我真是是知道她想要夸我,可是事实上我想的是,我居然沦落到穿这种破烂衣服会好看的地步了。我真是觉得我的人生真是失败啊!当时我的脸色就拉下来了,还好隔着一张面具,谁也看不出来我的脸其实黑得不得了。对于我们这种上位者的人,第一要求就是要不变喜怒,你说让别人轻易看到你心里想的东西了,不免总是让下面的人都觉得自己比你聪明,那么你就免不了别夺权篡位。

    我想了想,“谢谢夸奖啊。”

    良善伸手要给我梳头发,手刚碰到我的头发梢,我下意识要抽出匕首来,突然手一顿给忍住了,良善好像被我吓到了,后退了几步,“我,只是想要帮你梳一下头发。”

    还好匕首没有被她看到,我说,“我知道,我就是想要拿一个木簪子,我没有别的首饰。”我把木簪子拿出来的时候,良善接过的时候小心翼翼得不得了,“这簪子这么精致,肯定是上好的东西,阿轩,你怎么有这么好的东西。”

    “我出来的时候身上就只有这一样东西。”

    良善给我把头发梳顺了,我看着放在梳妆台上的木簪子,是上好的红衫木,图样不算复杂,我一眼就看出来是什么了,漫天的祥云中,隐隐约约透出的是凤和凰的尾羽,这一支木簪我也问过了,它的名字叫做凤羽凰和,什么意思,一看就明白了。

    其实那时候我躲在树上,我看着小白直直就倒下来了,他是病了,我告诉自己既然割袍断义了那么不管发生了什么都和我没有了任何关系,可是还是伸出了手将他送到客栈去了,我一直等到子狸发现了小白的异样叫了大夫来才走的。我本来就是来的时候就是只有一个人一把匕首,走的时候除了一个人和一把匕首,我就只把这一支木簪子给带走了,连本来应该要送给小白的璧玉琴也都没有带走,留给了他。徐嬴出现的时候我其实犹豫了,我甚至想过把璧玉琴拿回去换回我的三焱扇,最终还是没有舍得。而这一支木簪我也不认识它的价钱,再好的东西肯定也没有我的三焱扇来得珍贵,但是价值这种东西都得是随个人的心思来的。

    “轩,这一支木簪子是你情郎送的吧,你一直带在身边也一定很珍惜它。”

    我说,“你的手很巧。”

    良善顿时就高兴起来,“真的吗?那以后我都来给你梳头发好吗?我以前在家的时候,我的姐妹都是我来梳头发的,她们都让我来弄。”

    “那真的就麻烦你了。”

    “不麻烦不麻烦,我很喜欢的。”

    我看着镜子里面的女子,一身淡黄,加上一个简单的发髻,也是肩若削成腰若束素的美人,只是可惜了,没有一张可以令人心驰的脸。这也是我第一次为了我的面具感到遗憾和可惜。

    我进入南风府之后就成了南风老夫人手下的一名侍女,因为我识字的缘故就成了陪伴老人家念经抄写经文的最好的人选,半个月一来我每日做的事情就是给老夫人念经文,然后就是抄写经文。也因此,老夫人非常赏识我,我突然觉得,当年无聊临摹小白的字帖也算是歪打正着,本来也就是为了消磨时间,后来居然也帮了我一个大忙。

    “轩,你抄写的一百份经文都好了吗?”

    “已经好了。”我把这半个月来的成果略略整理了一下,“都在这里了,厉姑姑看看吧。”

    厉姑姑随手抽了最上面的一卷打开来看,点点头,“字倒是还不错,拿得出手。这原稿老夫人得拿走了,这可是孤本,要是弄丢了也就没有了。”

    “没事,姑姑拿去吧,道德经我已经背下来了。”

    厉姑姑给我一个赞赏的目光,“是嘛。”她垂下眼睛来,拿着手里的竹简摆弄了一会儿,“是挺聪明的,希望不要只是小聪明。”

    “姑姑教训的是,轩记得了。”

    “那就好,这东西我搬走了。”她伸手唤进几个小厮把东西给搬走了。她回头给我一句话,“你去给老夫人念经吧,她刚刚想要听了。”

    “是!”

    我刚到老夫人的房里,“今天老夫人好精神啊,脸色也看起来好多了,是碰上什么喜事了吗?”

    “轩来了啊?”

    我走到老夫人的身边,南风郡就坐在下首,我给他行礼,他破天荒地伸手虚扶了我一把,老夫人顿时就面露喜色,我心里觉得讽刺。

    “轩,是个好名字,”他拿起手边的竹简,“这东西是你手写的?”

    “是!”

    老夫人笑道,“轩的字是写得极好,我手上有过那么多抄经书的人,也就是属轩的字写得最合我意,就连你写的也没有她写得好。”

    “母亲这是嫌弃儿子了。”

    “你的字写得好,跟你父亲是一样的,干净利落磅薄大气,可是我是老人家了,你的写得草,我也懒得认,还是这样干净一些的字好,一个一个字分罗得开,看得清楚。”

    我站在一边,厉姑姑给我使了一个眼神,我接过她手里的茶杯,放在大公子手边,厉姑姑见我不开口,就说了,“这可是上好的茶了,大公子这两天睡不好,眼睛都红了,这就是凝神安息用的。”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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