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没有睡好,天亮时分他才迷迷糊糊睡去,睁开眼睛时已是上午十点了。
吴姐不知怎么样了?他急忙从床上跳起,开门出了卧室往楼上跑去。
到了吴媚门前,他小心翼翼的敲了敲门,里面没有丝毫动静,推开门一看,吴媚的卧室里空空如也,床铺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整齐齐,想必早就出去了。
下了楼,见茶几上放了一张纸条和一摞钱,旁边还放了一串钥匙。他拿起纸条一看,果然是吴姐留给自己的留言条。
上面写道:“今天和祁总签合同,估计中午回不来了,给你留了一千元钱,你想吃啥就出去自己买,钥匙在桌上。”
还好,从纸条上看不出任何异常,看来昨晚之事吴姐并没有发觉,他不禁松了一口气。
雪白的衬衫,笔挺的西装,锃亮的皮鞋,头发乌黑明亮。
带着某种卑微反弹出来的强烈虚荣,秦钟徜徉在大街上,似乎觉得自己已经融入到城市的滚滚红尘中了。很明显,异样的眼光几乎没有了,人们的目光只在他的脸上略一停顿便匆匆滑过,不再是那种动物园里看猩猩神态。
于是他很高兴、很自在。
“你是青云山来的吧?”走进小饭铺,老板娘第一句话便将他刚刚垒起来的一点自信轰塌。
“你……你怎么知道?”他仿佛看见了鬼。
“从你走路的姿势上看出来的。”老板娘也是一口青羊土腔,她笑眯眯看着他说道:“我也是青羊人。”
“……”
见他不明白,老板娘爽朗的笑了起来,指着他的脚说道:“你走路脚抬得太高,平平的街道,你反而走得深一脚浅一脚的,一看就是常年在高低不平的山路上走出来的。”
秦钟脸一红,卷着舌头讪笑道:“娘娘说得在理儿!”
“娘娘?呵呵……”老板娘又笑了,“城里人叫阿姨。”
秦钟的自信已经稀里哗啦一塌糊涂了,他红着脸局促的说道:“娘娘,来一碗甜米汤、六根油条。”
老板娘不笑了,送过来一碗稀饭和六根油条,低声对他说道:“娘娘告诉你,这里人把甜米汤叫稀饭或者米粥。稀饭就是稀饭,并没有咸甜之分,只有咱们青羊山区人才把‘淡’说成‘甜’。”
秦钟的脸顿时变成了猪肝色,他不敢再开口,只剩下点头的份了。他甚至觉得饭铺里所有的人都在看着自己,无论是进城的民工还是衣冠楚楚的城里人。
老板娘指着他身上的衣服大声说道:“看样子你在城里混得不错!”
“还好!”他头也不抬,心虚而胆战心惊地喝着稀饭。
再次走到大街上,一切似乎又都恢复了原样。再看人们纷纷投来的眼光,自己仿佛是一只蝙蝠,既不是山里的野兽也不像城里的鸟儿,不过是一个偷了城里人马甲来穿的民工。他惴惴不安地踅进了一家中药铺,买了十几条陈年艾条,然后逃也似的匆匆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