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还有我。
“说罢,你们三个。”知府大人懒洋洋地笑,“是谁奸杀了于陈氏?”
奸杀?唔,是仵作验尸的结果。可惜了,这是古代,否则只需验一验于陈氏体内残留的东西就能直接找出杀人凶手来。
是五大三粗的吴富贵?还是胆小如鼠的张成明?表面上看来似乎吴富贵更有可能一些,但是人不可貌相,扮猪吃老虎的事并不少见。
“冤枉哪——”张成明又是一声尖叫,整个人几乎完全趴在了地上,痛哭流涕外加拼命叩头,我亲眼看见一缕鼻涕被他沾在了大理石的地面上拉出一根晶亮的丝。
“哭喊者板子伺候。”知府大人只淡淡地道了这么一句,张成明立刻便收了声。
“王班头儿,张成明说他油灯里的油用完了……那灯你可检查过了?”知府大人问向衙役头。
“回大人的话,检查过了,灯里的油确已用完。”王班头儿出列答道。
“吴富贵,昨天你同谁喝的酒?”知府大人突然又将问题转向了吴富贵。
吴富贵愣了一下方道:“回、回大老爷的话,昨儿个小民下工回来,自个儿在路边酒摊子上喝的,并、并无旁人相陪。”
“唔……眼下看来,只有你们三人无法证明案发时不在现场,因此奸杀于陈氏之人必然是你们三人中的一个。这件案子嘛,说大不大,说小么,也不能潦草完事儿。你们须知老爷我的这顶乌纱才戴了不过一年,还不想早早摘下,所以老爷我是宁错杀一百也绝不能放过一个。你们三个要么就一齐打入大牢等着秋后问斩,要么就给老爷我好好儿想想:是痛快地自了首免去大家的麻烦呢,还是有什么可疑之处、可疑之人未曾对老爷我尽述呢?”知府大人慢悠悠地说着,那懒洋洋的语气非但不会让人认为他是在开玩笑,反而还有种无形的杀意,令人对他那“宁错杀一百不放过一个”的话深信不疑。
这个知府,昏官一位。
张成明最先吓抽了,浑身抖如筛糠,却又不敢放声喊冤恐挨板子,哆嗦了一阵,突然想起了什么事又下定了什么决心似地伸手向我一指:“他!回青天大老爷,是他!肯定是他!他是凶手!”
我偏头看他,见他满脸水当当地泛着鼻涕的光泽,让人很想用大板子好好儿地“怜爱”他一番。
“这个姓周的——他、他就是个小白脸儿!”张成明声音也高了,腰也不软了,一口气说五个字也不费劲儿了,“小生曾见过于陈氏去他住的那柴房里待了将近半个时辰才出来!平日里两个人也眉来眼去的,言行极不检点!望大老爷明鉴哪!”
“周天儿,”知府大人的声音慢悠悠飘下:“张成明所说的可确有其事?”
“回大人,于陈氏前往小民屋中不过是闲话了半个时辰而已,并未涉及什么私情。至于眉来眼去……小民极少关注于陈氏,她有否对小民眉来眼去,小民不知,小民却从不曾对她眉来眼去。”我如实应答。
如果这位知府大人还没有昏聩到不动脑子的地步,应该可以听得懂我话中的暗示:若张成明当真是位正人君子,就不会去那么注意人家有夫之妇的言行举止,何况他马上就要应考,更应当专注于书本,而不是眉来眼去。
另外,我并没有否认于陈氏对我的“眉来”,她本就是个风流人物,这位知府有必要知道这一点,说是“奸杀”似乎并不完全对,于荣家的院子并不很大,倘若于陈氏被人强行ooxx一定会发出或大或小的声音的,凶手如果是张成明和吴富贵中的一个,难道不怕这声音被我和另外一人听到么?因此说成是“情杀”应该更确切些,于陈氏在死前同凶手的ooxx行为当属自愿,只要能问出张吴二人平时与于陈氏有无暧昧举止,离找出真凶就更近一步了。
“张成明,周天与于陈氏眉来眼去,你又是如何看见的?”这位知府大人幸好还不算太昏,脑子还是动了一动的。
“小生、小生只是无意中撞见、撞见的……”张成明也不是很傻,听出了知府的言下之意,吓得不敢再多说。
“喔——周天儿,你可还有话说?于陈氏是否为你所杀?”知府大人又问向我,那语气倒不似质问,反而像是无聊人等在打探什么八卦绯闻般。
“回大人的话,于陈氏不是小民所杀。”我答道。
“不是你所杀那是谁所杀?”知府大人很没水准地继续问。
“小民不知。”我干脆利落地答。
耳里听见这位知府轻不可闻地笑了一声儿,这笑声听来竟有一种识穿人心的通透、调侃和讥嘲。
“吴富贵,你呢?可还有话对本府说?”知府大人说话的语气里却没有通透和调侃,只剩下淡淡的讥嘲味儿,似笑非笑地继续发问。
吴富贵低头想了一阵,终于一抬手,准准地指向了我:“回……回大人的话,小民也曾看到过姓周的同于陈氏共处一房……”
我挠挠头,很想抽抽我的嘴角。于陈氏的确是去过我房里的,拉七拉八地很是赖了一通不肯走,不过就是些闪烁暧昧的勾引之语,让我恶寒了很久。如今被人指到鼻子上来,万一这位好像不怎么清明的知府大人没什么耐心、不肯好好查案,冤我个奸杀妇人之罪,那岂不是滑稽了?我有那胆儿也没那心呀,有那心也没那套家伙什儿呀。
知府大人便又问了:“周天儿,这二人都曾看到你与有夫之妇于陈氏共处一屋,如今她被奸杀在房,你可有何话说?”
“大人,”我淡淡开口,“于陈氏到小民房中说话确有其事,只不知这与她被奸杀在房有何关联?”
“这——这不是很明显么!”不等知府大人说话,张成明已是迫不及待地指了过来,“你与张陈氏之间不清不楚,不是你做出这档子事来还能是谁?!”
掏了掏耳朵,没有理他。
“大、大人!”张成明见状忙转头去看知府大人,“他不敢正面作答!凶手必是他无疑了!”
知府大人那厢一笑:“你是知府还是我是知府?要不你坐到我这儿来问案?”
张成明吓得连连磕头:“小生不敢!小生不敢!大人恕罪!”
这位知府大人还真是没个朝廷命官应有的威仪,说话语气完全像个市井无赖。
没等这无赖知府再开口,忽见后堂跑上来个小衙役,附在耳边如此这般说了一阵,知府大人“哦”了一声,挥挥手,那小衙役便退了下去。
听得这位大人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笑道:“罢了,今儿个便玩儿到这里,本府来了客人还需坐陪,结案罢。”
第四章 赏你十大板
“结案罢”?他好像还没问出什么来呢吧,为了陪客这就要结案了?果然是昏官。
“堂下之人听判:”这昏官已经迫不及待要退堂了,“案犯吴富贵因奸杀于陈氏,罪证确凿,予以收监,秋后问斩……”
“冤枉啊大人——”吴富贵惊惶失措,连连叩头:“小民冤枉——”
昏官的声音里带了几许不耐烦:“经本衙捕头现场查验,发现张陈氏屋中地面留有少许砖灰——吴富贵,于荣家方圆一里内,在砖窑做工之人只你一个,这杀了张陈氏之人除了你还能有谁?”
“冤枉啊大人——”吴富贵语声凄厉。
地面上有砖灰,这个决定性的线索昏官应该早就知道了,为什么现在才提出来?这人的思维还真是不合常理。我忍不住稍稍抬了抬头,看到了那铺着黄缎子的公案上方这昏官的一只手指意外修长的手。
昏官不待吴富贵继续喊下去,由签筒里抽出根签子便要往下扔,口中冷声道:“你小子还敢咆哮公堂?来人哪,狗头铡抬上来,老爷我今儿就铡了他——”那签子却捏在手中,迟迟没有抛出——这签子若是落了地,哪怕一秒之后明白了是误判,那也是万不能改变了。
“——这不可能!这根本不可能——”吴富贵直吓得爬过去,地面上留下长长一道湿痕——他吓得小便失禁了。“我昨夜穿的是才刚洗干净的鞋,根本不可能——”
“根本不可能在于陈氏的屋中留下砖灰,是不是?”昏官语声里带着调侃的笑,指尖一挑,签子轻轻落在地上,“拖下去,秋后问斩。”
吴富贵失了魂儿般一个字儿也说不出来,被两名衙役拖下了堂去。听得这昏官似是自语般地笑道:“省了老爷我的事儿了,本还想先诈一诈张成明,说那于陈氏屋中地上有灯油呢……”
张成明也不知听没听见这话,只管趴在地上一个劲儿地磕头。
这个……无厘头的知府,竟然会用这种近似流氓作风的法子来问案,他怎么当上知府的?买官?朝中有后台?更可气的是这法子分明他早就想好了,却迟迟不肯使出来尽快结案,其原因不过是恼我们扰了他的午饭,这才故意言语撩拨得人相互指证,他在堂上喝茶看戏,待堂下人急够了怕够了咬够了,他也娱乐了哈皮了满意了,然后结案了事。
真是恶趣味啊。
“张成明,没你什么事儿了,退下罢。”恶趣味的知府大人懒懒地道。
张成明磕磕绊绊地下得堂去,这一遭儿公堂对簿把他吓得不轻。
我呢?我呢?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恶质知府把我留下来有何居心?
“周天儿,”知府大人懒洋洋开口,这两个字总被他叫得三分暧昧,“本府此前在荷香村所隶属的咏春县做过一段时间的县令,荷香村的人口册子仅只一本,本府好像还没有健忘到记不起那个村子一共只有三十户人家、四个姓氏:张、陈、刘、徐。你这个周姓人氏又是从哪里生出来的?可否为本府解此疑惑呢?”边说边从签筒内抽了支令签出来捏在手中,语气里带着似笑非笑地道:“若是解得不能令本府满意,就莫怪本府赏你板子当午饭吃了。”
哎哟喂。
“回大人,小民是被人收养的义子,本家姓周。”我不紧不慢地回答。一个谎话要靠十个谎话来圆,这话绝对在理儿。
“喔,”知府大人更是不紧不慢,“那么收养你的那家人姓甚名谁?说来看看本府认不认得。——若是本府不认得的话,本府便再多赏你五板当小菜儿。”
“回大人,小民极小的时候养父母便过世了,因此小民已不大记得父母名讳,且自从养父母过世后小民便离开了荷香村,过去的事都不大记得了。”我把所有这知府能提出疑问的可能性全部堵死,不给他任何打我板子的机会。
“喔——”知府大人长长地拉着腔,笑道:“从小便失了父母,还真是苦了你了。——来呀,赏咱们这位可怜人十大板以资安慰罢。”说着,指尖轻挑,令签落地。
“噗——”不知谁的一声笑由后堂传出,我抬眼儿向里看了看。
“怎么,是不是本府赏得少了?”知府大人语气关心地问。
“大人不必客气,小民还没吃午饭。”我恭声应道。令签已落地,板子是挨定了,哭天抢地喊冤求饶都没用,这个家伙想打我板子根本无需借口,刚才不过是涮着我玩儿罢了,到底理亏的是我,只能催他快快打完收工,我好回家吃饭。
知府大人起身掸掸衣摆,道了声“退堂罢”,一步三摇地在众衙役“威——武——”声中转往后堂,我咬着牙头一次彻底抬起脸来望过去,想看看这流氓知府究竟长着怎样一副欠人踩的尊容,却只看到他一记伸着懒腰的背影,临进后堂门时忽儿立住了脚,仿佛有所感应般地扭头瞟了我一眼,丢下个浅浅淡淡闲闲懒懒的笑。
今儿的天气真好,阳光酥暖,晴空碧透。
甩着肿痛不堪的两个屁股蛋儿,先去药房买了棒创药,再去街边小店买了几个素包子,一路走一路吃,回到于荣家的时候正好吃完,惹得隔壁家的大黄狗二嘎子恨恨地瞪了我两眼。
于荣在自个儿屋里边喝酒边骂街,老婆虽然是被人杀死的,然而红杏出墙已久,戴了绿帽子哪里有心情办丧事,听说他已经同意官府把于陈氏的尸体扔到乱葬岗去了——还省了一副棺材板儿钱。
据包子大婶和油条嫂的小道消息:下午的时候那位知府大人就着吴富贵奸杀于陈氏一案又升了一回堂。为的什么呢?原来是忘记让吴富贵在证词上画押了。
他还真是……
吴富贵和于陈氏一年多前就已经给于荣做上了绿帽子,吴富贵正值壮年且尚未娶妻,于陈氏风华正茂又放荡多情,加上于荣每日在外打工忙得极少在家,这两下里一拍即合。然而这一情况在书生张成明租入张家后忽然有了变化——于陈氏喜新厌旧了。
张成明年轻,长得又比吴富贵好上一些,于陈氏自是想方设法地挑逗勾搭,好容易张成明明白了她的心思才欲有所“作为”,却不料……我又租住了进来。
吴富贵即便初衷只是同于陈氏玩玩儿也受不了她一个两个地往床上哄,男人也是有嫉妒心和攀比心的,无论正不正当。
于是多日来积累下的恼恨在昨晚喝了酒后就爆发了,在于陈氏的身上动着动着不知怎么就来了气,扯过一旁的被子便捂住了她的口鼻。于陈氏那时其实只是晕过去了,否则她的尸体征象就不会是我所看见的那样,捂死和缢死当然不同,这倒是无意中为吴富贵做成于陈氏自缢的假象提供了那么一点点的掩护——还好那位不着调的知府大人有个不错的仵作,没有被这一假象迷惑过去。
于荣又哭又闹了一个晚上,第二天甩给闻讯赶来的于陈氏的家人一纸休书,并且抡起大扫帚把我和张成明一起赶出了家门。
张成明啐了一口痰在于荣家门口,念念叨叨地道:“等我高中——哼哼!你且看着!等我高中——”
扛起我做生意用的桌凳,背上我的行李包——里面只有一身衣服、文房四宝和昨天换来的那几本书,选了与张成明相反的方向慢慢走开。挨了板子的部位疼得很,眼下坐也坐不得,住也没处住,茫茫世间,我始终在伶仃洋上叹着伶仃。
身上的钱买了药后就只剩下了七八十文,若是再不多挣上一些只怕连吃饭都成了问题。眼看天色将暮更难有生意上门,这个时候再去找地方租住也是不大容易。想来想去,只好回到白天里招揽生意的地方,幡子打起来,桌凳摆上,抱着一线希望等客户。
……子时三刻的时候,我蜷到桌上睡了。
一大早,包子大婶的尖笑在耳边响起:“哎哟哟!小先生!怎么了这是?被家中娘子赶出来了?”
油条大嫂在旁应和:“不会是小先生在外头有人儿了罢?快跟姐姐们说说——是哪家的姑娘?长得俊不俊?”
“姐姐们早。”我揉眼起身,这二位惹不得,只好任君调戏。“烦姐姐替小生照看一下摊子,小生去井边洗把脸就来。”
“去罢去罢!跟我们还客气什么?!要不要姐姐帮你洗?咕咕咕咕!”包子大婶笑得如发了情的老母鸡。——您老贵庚了我说?!还姐姐?!
洗罢脸,随便在路边摊儿上喝了碗粥吃了两个烧饼,重新回到我的写字摊儿前,坐是不敢坐了,只好倚着桌子站着,惹得包子大婶和油条大嫂春心大动,不住地打听我的隐私,譬如内衣是黑的还是白的了,睡觉喜欢什么姿势了,洗澡时先洗哪个部位了……这二位大神也不是不怕人置喙她们的作风言行的,人家的问题都是暗藏机锋,问得相当地有技巧。
一整个上午没开张,我有点儿发愁了。身上的钱所剩无己,眼下也没有落脚之处,总不能夜夜露宿街头,现在是晚春的天儿,夜里空气却还凉得很,迟早给我冻趴下。
劳动人民不容易,挣口饭钱何其难哪!实在不行……我就去卖身???可我是黑户而且小白脸一个,想卖到有钱人家,又能做什么呢,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没有身份、来历不明,这样的条件儿大概只能低价卖身了,而且估计也没有哪个大户人家愿意要我?哎,怎么办呢?
所以万事还得靠自己,天无绝人之路,我一直这么坚信。
于是……中午的时候我牺牲了色相,从包子大婶那里混了两个包子裹腹,被她在手上和背上各揩了一把油。
下午的时候总算来了点儿运气,接了宗代写家书的活儿,客户是位怀了八个月身孕的少妇,老公给人打工见天儿忙得脚不沾家,少妇便给娘家去信,想着让自个儿的母亲从老家过来照顾她一阵儿直到顺利生产。
才将书信写好,这位孕妇却突然腹痛起来,忙拜托了我替她去驿站将信尽快发出,鸡蛋婶和馒头嫂还热心地扶了她去医馆。没奈何,我只好忍着屁股上的硬伤一步一蹭地往离得最近的驿馆而去。
由驿馆出来,我走走停停,边赏这江南烟花三月的风景边慢慢往回走,反正今天已经挣了十文,晚饭是有了,明天如何明天再说,知足方能常乐,不急。
第五章 在春光里
虞城,是江南地区除去首府望城之外最繁华的一座城。它人口稠密、物阜民丰,更有一条人工开凿的大运河纵贯全城,名为苏运河。河上来来往往的皆是商船客船与游船,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商贾与游客,再兼之天龙朝风气开放不啻正史大唐,因此这清城更是歌舞升平日夜不休。
苏运河根据城内地形修得时宽时窄,窄处类似水巷,宽处恰如湖泊,河水也被分为了数条支流,在城内纵横交错,因此把清城称为水城也不为过。
今儿的天气格外的好,艳阳明媚,暖风熏人,水岸边绿柳连绵如雾,孔桥畔桃花簇锦成霞,有蝶舞莺歌,有水天一色,有浣纱佳丽,有吟诗少年,还有位披散了长发的白衣男子弄舟湖上、飘飘乎卧舱倚舷,悠悠哉把酒放歌,于苍穹碧涛间如翩然一叶,在人间万象中似逍遥神仙,端的是把立于桃花底、孔桥上,迎风临水悄然伫足的我……看得痴了。
那歌声隔着春水隐隐传入耳中,听得是:“……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但愿长醉不复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与尔同销万古愁。
怔怔地不知立了多少时候,回过神儿来早已是新月初升,万家灯火。湖面上没了那饮酒放歌之人的身影,却总好似有股醇醇的酒香萦绕不散。
我竟有些醉了。
慢慢地沿着水岸往回走,岸边茶馆酒肆仍未打烊,一串串红红的灯笼映在湖面上,随着水纹晃得人心也摇啊摇的欲凌波直入九重霄去。
忽然觉得有点孤单,有点茫然。能够重生是幸运和喜悦的,这对于我来说已是上天给予的最大的恩赐。所以我不敢再多求什么,穿金戴银,吃饱穿暖,米虫生活,美男相伴,统统都不去想。我只想珍惜这段续接的生命,最低限度的养活它,可以贫穷,但努力不能潦倒;可以平淡,却也做到自得其乐。
只是,我从未想过去求一个伴。
这肉身是乞儿,亲人朋友一概没有,饥饿能够扼杀生命,孤独却能够扼杀灵魂。
所以……我忽然想找个伴儿了,虽然只是想想而已。
是的,只是想想而已。
挠挠头,我加快了步子,臀伤不知为什么好似不太那么疼了,想来是那酒味解痛。
回到了我的地盘儿时不由傻了眼:我的摊子呢?桌子凳子和幡子呢?
基本上在这附近做小买卖的大家平日里相互间都很照顾的,难免谁去如个厕或临时有事走开,旁边的人都会帮忙看摊儿,这已是约定俗成的习惯了,所以下午的时候我才敢放心地撇下摊子去帮那孕妇发信。
四下里看了一看,见卖菜的牛大壮还在,忙走过去问他:“牛哥,可曾看见我那摊子被谁收去了么?”
牛大壮拍了下手,道:“你可不知道——今儿下午那叫一个乱!咱们后边儿那家桃花醉酒楼里有两伙儿人喝多了打起来,从楼里打到楼外,三四十号人闹成一片,摔了那大婶子的包子,掀了小嫂子的馒头,我估摸着你那桌凳只怕也混乱里被砸了。这不,刚才扫街的才把这儿收拾妥了,要不你去找他问问看。”
这……就不必问了。要是桌凳还完好的话人家也不可能给我收了去,十有八九我可怜的家伙什儿们已经粉身碎骨壮烈殉职了。
幸好包裹我始终背在身上,里面只有几十文钱和四本书及几样日常用品,我赖以谋生的笔墨纸砚也在下午的火并中葬了身。
几十文钱再置一套挣钱的家伙儿是不能够了,没了招牌就没法子招揽生意,招揽不了生意就挣不到钱,眼下的我是没地儿住,再过不了两天就要没饭吃,难不成我还真得回去做乞丐么?
牛大壮已经开始收摊子了,街边的店铺也在打烊,路上行人行色匆匆,正是该各自回去温暖的家中与家人共进晚餐、饮茶闲话的时候。
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沐着暖中透着微凉的晚风,发丝挑着桃花的香味儿拂在脸上,不由得想起了“春风沉醉的晚上”这句话。不知不觉间竟又回到了那白衣人泛舟的湖畔,倚住岸边一株垂柳,望着星光下幽蓝的湖水出起了神。
那人会是谁呢?许是某个富人家的公子哥儿,不愁吃穿,不愁前途,每天过的是把酒纵歌快活逍遥的日子。也许我曾在街上与他擦肩而过过,我穿着粗布衫,正为着生计绞尽脑汁,而他穿着白衣,步履悠闲,潇洒风流,唇边带着笑,身边还有几个同样是年少轻狂的好友,就这么擦过去,我没有注意到他,他更不会注意到我,他所走的是他的路,我所过的是我的桥,我与他,各有各的世界,各有各的人生,那般的不同,那般的遥远,那般的可望而不可及。
我决定,一但我挣到钱,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也买一套纯白的衫子穿。嗯,一定。
偎在树下,朦朦胧胧地睡去,春梦半片也无。
天还没亮,我就醒了。脸上有着丝丝凉意,竟是下起了蒙蒙春雨。天际微微地泛着蟹壳青,凉风从湖的彼端吹过来,直接穿透了我的薄衫。街上还没有行人,地面早已湿了个遍,我抱着胳膊上得孔桥,却看见落了满桥的桃花瓣。
春天要过去了么?
也罢,就这么把春心、春思、春梦都一并带了去,人还是现实些的好,少女情怀并不能当饭吃当床睡,我只是个平凡的普通人,活下去,才是眼下我唯一要做的事。
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这个时间小店铺还没有开门,路边摊儿也都没有出来,我是无处可去,无饭可吃,天大地大,独缺一个家。
找了一处民居的门洞子避雨,避了没多久这雨居然越下越大,渐渐地已经看不清街对面茶馆的门匾了,风更是又冷又疾,直令我激凌凌地连打了几个寒颤。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要怎么才能不饿肚子,不受风吹,不挨雨淋?一切美好的幻想和憧憬在现实的生存问题面前都脆弱得不堪一击。
我蹲下身,蜷缩成一团,哆嗦着,饥饿着,忍耐着。身上的几十文钱不到万不得已我实在不想花它,那是保命的钱,多花一文就少一分活下去的保障。
雨一直在下,下过了中午,下过了傍晚,直下到有家的人点上了温黄的灯,一杯暖茶静坐窗前细听那雨打芭蕉声声凉。
我从地上站起身,屁股因坐得久了已经麻得不像长在身上,至于昨天那板子造成的创伤早就在冻饿交加之下没了伤害性。咿咿呀呀地打了几个喷嚏,是感冒的前兆,不得不硬着头皮去敲这户人家的门,想要讨碗热水喝——今晚我就打算睡他们家门口了,免费替他家看门,还不得讨点报酬?
乒乒乓乓敲了一阵,始终不见有人来开,也许是雨声太大,屋里的人听不见,又许是那正享受着温暖的人根本不想理会门窗外的凄雨冷风。
只好回过身来重新望向门洞外的雨幕,地面上的水积成了洼,哗啦哗啦地像煮沸了的锅般咕嘟着大大小小的水泡,而藉着对面门廊下灯笼昏黄的光,我在这些泡泡中无意间瞥见了一角银白色。
——那是什么?好像好像——是银子?!
不容多想,我一个猛子扎进雨中,不顾瞬间湿透的衣衫令人厌烦地贴在身上,猫腰抄手将那角银白色抓在手里。
——当真是银子!当真是!老天!我究竟是倒霉蛋还是幸运儿?大街上捡银子的事儿本来就稀罕,而我却在不长的时间内接连遇到了两回!这一锭银子虽不及初穿来时捡的那一锭沉,但怎么着也够我先找家小客栈住上一晚、洗个热水澡吃顿有油星儿的饭菜了。
一时有银在手,我欲仰天长啸,无奈才一张嘴就喝了一口雨水,只好作罢。
才要冒雨去找家客栈投宿,却突然斜刺里窜出个人来,一把薅住我的胳膊叫道:“喂!那银子是我丢的!还给我!”
转头望去,却见是个衣衫褴褛的中年男子,瘦骨嶙峋,蓬头圬面,布满眼屎的红通通的双眼死死地盯着我手上的那锭银子,一口大黄牙直恨不得把我的手咬掉。
这是个乞丐,银子当然不会是他丢的。他只是和我一样,在附近避雨的时候瞥到了这锭银子,无奈下手晚了我一步,心有不甘,便想强行夺财。
饥饿和寒冷的滋味儿我已经深有体会,所以我不可能把到手的钱扔出去,但是我也不会独吞它,毕竟我和这个乞丐同是天涯沦落人,他有多苦我都知道。
“这银子不是你的,”我平声静气地开口,“它被丢在街上,是无主之财,既是无主之财,那么谁先捡到谁就有权处置它。你若是愿意,我可以分一半给你,若是不愿意,你一文钱也别想拿到。你看怎么样呢?”
“放屁!这银子明明就是我丢的!我丢的!”乞丐劈手来夺,被我先一步预料中而闪了开去,然而我的胳膊仍被他牢牢抓着,肮脏的指甲几乎要抠进我的肉里。
这个家伙还真是贪心,既如此就不能怪我不够义气了。我在那一世的舅舅是个探险家,因此偶尔也跟着学了几招防身术,虽然我没有力量,但是巧劲儿还能用上几分,于是一转一甩间摆脱了这乞丐的钳制,拔腿就跑。
若是真打起架来我肯定不是他的对手,好汉不吃眼前亏,我跑,我玩儿命地跑,哎呀。
那乞丐见钱拼命,从身后一个饿虎扑食把我扑倒在地,本来我就一天没吃饭,又冻了这么长时间,身体机能早就处于最低谷状态,一下子就跌进了街边的水坑里,同这乞丐滚作了一堆。
“银子给我!”乞丐恶狠狠地叫着,一拳砸在我的鼻子上。
你个嫂嫂的!少爷我虽然落魄至此,却从来不是打不还手的人——为了晚饭,拼了!
伸出两指狠狠地戳向乞丐的鼻孔,听得他痛呼一声身子偏到了一旁,我立刻翻身将他压在身下,一顿乌龟王八拳抡过去,拳拳砸在他的眼睛上——论力量我不如他,迟早会被他反压,所以必须先困住他的视线,然后再伺机逃走。
然而我低估了“人急拼命”的潜力,这乞丐迷离着双眼硬是扯住我不肯放手,两个人在雨地里摸爬滚打,正进行至酣处,蓦地听得头顶上一声大喝:“住手!衙差!”翻译成现代话就是“住手!我是警察!”
乞丐什么的平日里最怕有权有势的人了,一是出于低等人群的自卑,对这类人有天生的畏惧,二是每每权势人行路会指使了手下将他们像拦街狗般打骂走,免得污了贵人眼。
所以乍闻得这声大喝,那乞丐便立时住了手,吓得一骨碌爬起身跪在地上连连磕头。我站起来就着雨水抹了把脸,却见自己早已成了泥人一个,和这乞丐放在一起根本难分彼此。
喊话的衙役手里撑着伞,腰间配着刀,怒声质问:“你二人在此厮打是何原因?!”
“回差爷的话啊——这小子抢了我的银子啊——”那乞丐立时放声大哭起来。
乞丐,是见惯了人情冷暖、市井百态的人,固然可怜悲苦,却也不乏奸滑黑心之辈。
“可有此事?!”衙差瞪向我。
“这银子是我的,这个人见财起意,想要强取豪夺。”我不卑不亢地道。说假话,谁不会?这当口也万万不能说银子是捡的,否则必然会充了公,我饿怕了,这银子是救命稻草。
“他说谎!差爷明鉴哪!那银子明明是他从我这儿抢走的啊!”乞丐痛哭不止。
这衙役没了主意,想了一想,将腰间配刀抽了出来,向我二人一指:“你们两个!随本差到衙门去断个分明罢!”
——衙门?为毛又是衙门?我是不是八字和谁犯冲啊?!窦了个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