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整天都和女孩泡在一起,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女孩突然有一天消失了,苟利疯狂的寻找???
“你还来找我干什么?”女孩已经泣不成声!
“因为我喜欢上你了!”苟利非常坚定的说道。
“可是我不喜欢你,我讨厌你,你赶快给我滚,给我滚!”女孩现在很憔悴,脸色也变得煞白,看的苟利一阵的心疼。
“小丫头,你竟敢不相信你伟大的无所不能的利哥,看我不打你屁股,不就是白血病吗?治好了不就完了吗?你哥我还算有钱,找骨髓!我们还是有很大希望的不是吗?你难道就这样放弃这么大的希望,而拒我于千里之外吗?”苟利走到女孩的病床前,双手紧握着女孩的小手说道。
女孩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白血病并不怎么好治,但是也不是没有生还的可能,这就使得女孩有些摇摆了。
苟利从此以后,就把自己的全部积蓄拿了出来,天天陪在女孩的跟前,照顾起女孩来,比女孩的父母还细心。
医院在拿到钱的情况下,开始用心的寻找和女孩配对的骨髓,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在两周之后找到了和女孩配对的骨髓。
但是捐赠骨髓的一方还是有附加条件的,那就是要两百万!
两百万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如果他们要是和其他的混混一样无恶不作的话,这点钱很轻松的就挣到手了,可惜的是他们不是。
于是他们就冲着以前的老客户借钱,当然他们的首要对象就是马喜河这样有钱的大老板,不过可惜的是对方不是不答应,而是也有附加条件,那就是让两人必须依附于他,专门为他做事。
马喜河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苟利和吕方奎还是很清楚的,手底下最少也有两条人命在他的手里,而且就是他的那个宝贝儿子,也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这样的一家人,吕方奎如果不是因为钱的原因,还真的不想和这家人打交道。
苟利答应要考虑考虑,谁知道还没有等他拿定主意,就接到了马晓天的电话,而且还是求助帮忙的,苟利就知道今天差不多了。
只要他帮了忙,如果对方不给钱的话,苟利和吕方奎就会找麻烦的,虽然他们还算是好混混,但是终究还是混混。
今天碰到铁板了,而又得到了马喜河的回应,苟利权衡了一下利弊,还是点了点头。
这次出来带来了十几个人,但是真正能打的,还就是他们师兄弟两个人,而对方一个人就可以对上他们两个,还有一个不知道深浅的龙飞,如果不用特殊手段的话,那么赢的概率就会很小。
枪!绝对是大杀器之一,武功就算是练的再好,也不如一把枪的威力大。
苟利就有一把枪,他从来就不习惯用枪,但是他还是一直都装着,这东西有备无患,要知道天外有天,就他们的斤两,他们还是很清楚的,离天下无敌,还有十万八千里呢!
这是苟利第一次用枪,对于一个习武之人来说,用枪是可耻的,但是他还是掏了出来,因为一个喜欢的人,正在等着他去救治,他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