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明熙从小到大就是风流浪子,上学全靠父母重金铺路,跟南宫是发小,考试全靠他的千里眼,还有历届女朋友帮衬。
刚才出门拿外卖正好透过楼道的窗户,在女生寝室楼道里看到一个女孩子面容精致身材娇小,但曲线极优美。
引得他驻足半天,不禁拿起手机拍了女孩的几张侧颜,深经情场的他从未见过如此气质的女孩,虽然隔得远他也感受的到,文静中带着机灵,简直在他眼里就是尤物。
明熙心里想:正好刚打发前女友,刚才这个,他一定要在军训得时候搞到手,开学以后好好发展,暗自开心的他,一回神发现女孩早已没了踪影。
枫明熙回到寝室,捋了捋自己的头发,对南宫他们说起刚才的女孩,你们知道你吗,刚才看到一个女孩比我以前的女朋友都好看,我宣布,她就是我未来的女朋友!
郑旗拍着枫明熙的肩膀,明熙:“祸害那么多女孩,不把校花留给南宫?”
明熙勾着他邪魅的嘴唇:“南宫早有白子涵的妹妹了,怎会和我抢一个女孩呢?”
白子涵微微一笑:放心大哥也不会看上一般的女孩子的。
明熙很不服:这么一般,我给你们看照片,我刚才拍了!
郑旗收拾收拾自己的床铺,把腰带解下,对明熙笑着说:“你认为大哥是那么肤浅的人吗?还是把你的女朋友过两天带来给我们见见。”
南宫默不作声,正在解他的数独,刚刚接触不久的数独,让他甚是感兴趣,连着几天晚上已经解完了中级阶段,此时的他对数字更加的爱不释手了!
只见他修长的手指在草稿本上快速滑动着,小拇指上纯钻打造的戒指总是那么耀眼。
那是南宫儿时,家里仆人的女儿在纸上画的花环,小女孩陪伴南宫半个孤独的童年,在南宫学习各种乐器的时候觉得枯燥乏味,多亏了小女孩的一笑让南宫有灵感继续学习钢琴,弹出了当时自己的入门曲《致爱丽丝》。
南宫当时很喜欢这个小妹妹,并开玩笑以后要娶她,童年的玩笑,两个人朝夕相处的时光,在南宫心里留下很深的印记。
可因为女儿母亲借用南宫家族的势力,在外面做了违法的事,南宫家不得不为了避开闲言碎语,将女孩送回老家,突然有一天的不辞而别让当时本已不孤独的南宫心中产生了变故。
从此变得更加高冷,不和女孩接触,女孩在他的眼里就是欺骗情感不辞而别的动物。他那颗冰冷的心为了忘记那个早已投身于各种学术和运动,至于白子涵的妹妹只是一个能和自己交流的朋友而已。
枫明熙刚才说的话南宫早已听的耳朵都起了茧子。
尽管女孩离开了以后和他们三个玩得很好,但也无法忘记那种在后院放风筝,找蚂蚱的时光!
当枫明熙将照片放到南宫眼前时,南宫眼眸一闪而逝,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只是枫子熙下一个“玩物”而已。
枫明熙大口吃着刚才的外卖,还有刚点的冰激凌,一直念叨着刚才的女孩。大家都很厌烦了,因为他每次都这样!
因为家里有钱,长得又很帅,很多浮于表面的女孩子都喜欢和他相处,并偷偷写情书。但基本每一任都是被他玩了两三个星期打发了。当然也有他看上别的女孩子,但是那些女孩都很文静,早就听说了他风流浪子的名头,从而敬而远之啦!自然他也没那么多心思,早就移情别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