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很大的秘密,就是我没来山里前,非常爱去皇帝陵。也常去,尤其地宫被掘开的帝陵。至于宝城明楼地下宫殿之类的场所,我都省略,早没了新鲜感,进了陵园大门直奔陈列出土文物的展厅,长时间赖在里面观瞧。都是从地宫里弄出来的宝贝呀,这就使我多赖上一分钟,就得多忍受一分钟的折磨。想想看,饿了半个多月的狼,面对摆在嘴边的肥羊羔,迟迟不下口,是不是想把自己往死里克制?
我这爱金子胜过爱性命的人,盯着一字排开的展柜里,那些陪葬的馒头大小的金锭,还有金冠、金碗、金腰带、金脸盆、金水壶、金筷子、金蟾蜍,通体的纯金黄橙橙、赛得过熟透的木瓜,我会怎样?它们与我只隔层玻璃,我一胳膊肘子下去就能破开,把我的挎包装个满。对,就这么干,狼不会克制自己,人也不能把自己克制到死。于是,我脑海里出现了这样的情景:胳膊肘子抬起,用力向下,咔嚓,展柜玻璃大开口,旋即装满一挎包,然后猛劲向外冲,撞飞刚反应过来的小保安,一溜烟儿窜去,三拐五拐,窜回我的贼窝。接着拉亮贼窝里所有的灯,将挎包里的金货一件件摆到桌子上,热血沸腾地用眼睛狂吃。
喂饱了眼睛就喂嘴,就是一件也不放过地用牙咬,让每件金货都坑坑洼洼地布满我的牙印。就像最能证明身份的钢印轧出来的印戳一样,我是用牙印来证明这些金子都是我的。
不知这天下有多少人咬过金子,没咬过实属遗憾,那你拿起一件放到嘴里,上下牙稍一用力咬合时,沉甸甸的金子只有接纳没有抵抗,那牙尖嘿,软软糯糯地往里陷,跟咬着只有神仙才能品尝到的清蒸龙筋似的,怎不让喜欢吃软不吃硬的牙尖,十分留恋。真是天下最美妙的感觉呀!
有人说咬金子过于粗暴,我不这么看。让自己体验天下最美妙的感觉,怎么能叫粗暴呢?金子没有神经,不知道疼,喜欢的人尽可以放开了咬。咬,才是人对自己喜欢的东西,最掏心窝子的表达么。假如金子吃进肚子里不死人的话,我差不多咬着咬着都能给咽下去。
糟糕的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伸手必被捉。我不仅伸了手,还在伸手前动用了胳膊肘子,这法律哪好意思放过如此藐视法律的人呢。法槌一落,梆,一头把我投进深牢大狱,一头把被我咬得遍体鳞伤的金子,重以文物之名放回展柜里。这回每一件的说明上,除了年代和出土时间,还多了段惊心动魄、失而复得的经历。好嘛,高贵与犯罪,同时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可我呢?金子没了,人在狱中,眼里飘荡的都是绝望,在铁门铁窗铁锁链的逼视下,怀想着布满我牙印的金子,悲凉地走向奄奄一息。我失去了金子,就失去了生命。别看我还有口气,也不过是一具待烂的行尸走肉。
她笑了起来,声音不大,却很清脆。
“看不出你比葛朗台还财迷过头。可一个财迷的人,在这见不到金子的荒山僻岭里守着,多屈呀。”
我说我这不叫财迷,叫喜欢;我认为有交换才有财迷,没有交换就没有财迷;金子到了我的手里,就跟进了秦始皇陵一样,彻底封存;我只会死守着我的金子,打死也不拿出去交换。我也没什么好屈的,不能因为没有实物就觉着屈,其实有没有全在于怎么想。想不到位,有也等于没有;想得到位,没有也等于有。惹急了我就把小站都想成是我得到的金子,那你说我这得有多少金子?假如我最终不得不烂在这里,我也觉不出屈来。我有永不腐烂、永不消减的金子墓碑立在身旁,怎会屈呢。
“嚯,你还能把小站想成是你得到的金子?”
“能!”
“你还有这魔法?”
“有。”
“要这么说,你就永远守在这里了,最后让这里成为你永不腐烂的墓碑?”
我说要能由我自己决定的话,我想是这样。
她看看我,没说什么,站起身抱着双臂看向窗外,慢慢转着头。我感觉得出她游移在建造物上的视线,我想她试图把我说的金子看出来,好提前感受下墓野的气氛。她有这样的眼力,这里的死气与荒凉,也就一眨眼功夫。
一眨眼,
现在的时间,
已迈到多年以后。
人已逝,
物还在,
岁月仍借四季的手,
加深着自己的印记。
“把一切交给时间”,也许正是宇宙希望我们能够秉持的习惯,但是时间,不在乎存在。时间,当下的也好,未来的也罢,都是用来流逝的——流逝是时间的根本,时间存在的意义和唯一使命,就是把时间中的一切流逝掉。
可是,不管她现在看出了什么,她是在现在的时间里,还是到了以后的时间中,她,还是现在的她。眼下这种静默的意识流动,谁能保证其不往童话那边拐?这哪行,得马上把她拉出来。
“要不往透里说,这小站的里里外外,都像你看上去的这样平静。要一说透,就不然了:这平静的后面,隐藏着不平静。”
她回过头,动动抱在一起的胳膊,眯细了的眼中闪出灵幽幽的光:“不平静?”
“对,不平静。”我肯定地回答。“单说这陈旧的站内,就很像传说中叫人发毛的老房子那样,偶尔会出现解释不了的诡异现象,透着股说不出来的阴凉。”
“你喜欢装神弄鬼?”她偏着头戏谑地问。
“不不,我不是那路人,我说的是实际。”我骨碌下喉头回答。
“是么!那你说的这个实际,该很吓人啰?”
“这我说不好。人与人千差万别。”
“有什么说不好的,说出来听听不就知道了嘛。”
“这倒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