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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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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夜并没有不欢而散。\WWw、QΒ⑤.CoM\至少,朱子夜和公孙谦之后转往凉亭赏月,聊得很开心,默默退开的秦关,如她所愿地不与她吵嘴,不成为她印象中,总是凶巴巴骂她的家伙。秦关过了五更仍无法成眠,决定起身燃烛,做些可以分心的事,却一连做坏三条银饰平安锁,更错把一只名贵的流当金镯给熔掉……心神不宁,多做多错,不如不做不错,秦关放弃再弄砸第五件饰品,干脆坐定不动,睁着眼,平窗口外仍灰蒙的晨。

    肢体是空闲下来了,脑子仍是忙碌不堪,想着看见朱子夜与公孙谦连袂出现于眼前的怪异感受。

    老实说,就算朱子夜真的认为公孙谦很好,也不过是件小事,公孙谦确实值得那些赞扬,无论是相貌、人品、性格、能力,皆属上上选的出色,他打从、心里敬佩公孙谦,视他如兄。

    朱子夜算是公孙谦自小看大的小丫头,两人有好交情亦相当正常,他又何必庸人自扰,以为迟钝的她会突然开窍去了解什么叫「爱」?她仍是株含着花蕾的小花,尚未为谁艳红了瓣色、尚未为谁挣脱了萼的束缚,她离爱情还嫌早了一些,再过几年,等她足以明了情爱为何物时,他才决定送上他为她量身订做的整套珠贝首饰!这些年来,一点一滴累积了耳饰、指环、手炼、颈饰、珠花,全以她最爱的白色珠贝为主,他甚至在钻研制作出类似捕兽夹的饰物,当然不能像捕兽夹具有杀伤力,而是咬合力不差又点缀了雪白珠子的虎口夹,方便不会用钗子绾发的她,可以轻松左右捉两缯长发再夹紧,便是漂亮的发型―亲自上朱家牧场,向朱老爹提亲。

    他想娶她,从几年前,便开始产生的念头。

    兴许,她乍听之下,会惊讶地合不上嘴儿,更或许,朱老爹会比她更加惊吓,原来野女儿也是有人想爱的,说不定,朱老爹会问他,是否需要双手奉上几千只羊当嫁妆才不会亏待他。

    兴许,她会大声嚷嚷:我们是哥儿们,怎么可以婚配,那是乱轮!

    他会让她知道,哥儿们这三个字,不是像她与他这样当的。

    哥儿们不会魂牵梦萦、哥儿们不会无话不谈、哥儿们不会乐见对方眼中出现了第三个人。

    他没有当过她是哥儿们,那是给了欧阳妅意和严尽欢的感情,绝不是给朱子夜的。秦关正放宽了心,便瞧见朱子夜托着满满一大碗的鸡丝粥及几碟配菜,步伐轻快地朝他这儿而来。她就是这样一个率真女孩,几乎没有隔夜仇,说她迟钝也好,说她反应慢也罢,甚至说她有点粗性子也可以,她不兴冷战那回事,不爱生闷气,伤害她自己的身体,昨天和他有些不愉快,今早便全数抛在脑后,带了早膳来求和。

    这也是教他很喜爱她的一点。

    「关哥。」好眼力的她,远远就透过窗,看见秦关坐在桌旁。

    秦关在窗边接过沉沉的膳食,朱子夜嫌麻烦地舍大门而直接跳窗进来,秦关本想数落她几句,但随即忆起她的埋怨,说他老是板脸骂她,他很识趣地闭嘴不啰峻,只让「早」这个字从喉里滚出。

    「你昨天晚膳没吃耶,来来来,我盛了好多鸡丝粥,你快吃。」她一进屋,托盘里的大粥盅捧到他面前,再送上调羹一支。

    「妳怎么知道我……」没吃晚膳?

    「谦哥说的呀。谦哥说,他去厨房泡茶时,看见灶边留有两人份的饭菜,灶上还有一锅温汤,猜想是你帮我留的,而且你应该准备陪我一块儿吃,对不?」朱子夜很坦白,并不是她太细心去发现秦关的体贴,昨天依然气着秦关―不知是气他失约,还是气他爱欢欢,抑或是气他好好一句话不肯慢慢说就先用骂的―总之她气嘟嘟的,和公孙谦喝了几杯茶,只觉得苦,完全感受不到甘味,它们根本没法子烧熄她的火气。那时,公孙谦彷佛想到了什么,才道出他在厨房灶上看见的猜测。她以为公孙谦是想帮秦关说话,撒了小谎,虽然她听秦关说过关于公孙谦「实话实说」的怪癖,还不曾亲眼见识过。

    于是,她跑一趟厨房,果真看见了饭菜。

    别说是气,连个屁也没剩了好吗?

    要不是看见秦关房里的烛火已熄,她真的会半夜三更拉他起床吃宵夜。

    即使肚子很撑,装满了饭馆的美食没消化,她仍是一口一口吃光饭菜,凉掉的酥炸鸡腿啃得干干净净,她才不要浪费好哥儿们的心意,然后再赶着最早的清晨杀上门,拿食物喂饱他。他饿了一整夜,又喝了一杯茶,一定胃痛,这是他的老毛病,她曾在他的信中读过,听说是他父亲刚过世,继母不愿照顾他,放任一个孩子有一顿没一顿,有时整日没东西吃也是常事,他的胃,便是那时给弄坏了。

    「原来如此……」秦关还以为她关心他,才会察觉这件事,是谦哥告诉她的。

    「来。」她催促他吃,秦关默默舀一匙入口,她笑吟吟看着他吃,不停问他好不好吃。

    「妳也吃。」

    「昨夜吃得有点撑。」她拍拍肚,苦笑,她几个时辰里吃下两顿饭,饱到现在。是指公孙谦带她去饭馆大吃大喝一事吧。秦关略带酸意地想。「关哥,我这次待了好久,再不回牧场去,我爹就会把我骂臭了吧。」她最近耳朵都好痒,定是老爹远在山的那一端,照三餐骂她这个贪玩臭女儿。「所以,我差不多也该走了,明天吃完早膳,我就回去了。」

    「嗯。」每年都会面临分离,他不意外,也不觉得有依依难舍的悲苦,她走了,明年仍是会来,她走了,写满蚯蚓字的书信随后就到。

    「那你……」会送我回去吧?

    回程的路不算短,有人陪,可以东聊西聊,打发马背上枯燥的时间。

    那条路上,只会有她和他,有时骑马骑累,找棵大树坐下来嗑馒头、歇歇凉,若想小憩片刻,背靠着背就能闭目养神,不过大多数时间她不会将时间浪费在这上头,她只要一想到今日一别,还得数过好几百天才能见面,她便舍不得耗费在睡午觉上。

    朱子夜正要多此一问,她很清楚,秦关一定会点头同意。

    「关哥?」春儿轻轻敲门扉,在外试探唤道,打断了朱子夜的提问。秦关搁下匙,起身开门。

    春儿见他早已清醒,便笑言:「小当家请你过去帮她梳头。」

    「好,我待会就去。」达成主子叮嘱的春儿走远了,秦关关上门扉,转身就看见朱子夜瞪着粥碗,粉唇紧抿,方才笑嘻嘻的模样,已不复见,他甚至捕捉到她蹙了蹙眉。他以为她在深思着什么天大难题,才会面容严肃。

    「朱朱,怎么了?」

    她现在不想看见他的脸,所以大眼瞠着,只看粥,其余什么也不看。

    又来了又来了,那股讨人厌的失落和寂寞又侵袭上来了……他等会儿就要去找欢欢,就要为欢欢顺发梳髻,就要拢握她细腻乌亮的长发,

    一丝一丝,一缯一缕,梳着,理着,再仔细将它们盘束在她蚝首上,为她挑钗选步摇,为她勾上耳坠子……

    讨厌!

    讨厌讨厌讨厌!那是一幅深深教她讨厌的景象!

    她抡起小拳,努力不去想它,偏偏它活生生就在脑海里上演,彷佛眼前正有妆台铜镜、有秦关、有严尽欢、有笑、有情意……

    讨厌!讨厌!

    她会变得好寂寞的……

    当他离她越来越远,当他心里填了另一个女孩,他就会很疼很疼那个女孩,他就不会有其它空位来放置她这个哥儿们,然后,她写再多封信,他不看也不回,让她傻傻盼着,又失望着。

    「朱朱?」秦关轻轻摇了她的肩。

    「你吃完粥就去找欢欢吧。」她说这句话时,没有笑容,小嘴甚至略略垂下,麦色肌肤的鹅蛋圆脸绷紧紧,方才的可爱笑颜消失无踪,本该是灿如朝旭的元气,像遇日蒸散的叶上晨珠,不留痕迹。语毕,她就要从窗户再跳出去,秦关唤住她的步伐!

    「等我替小当家梳完髻,我也帮妳。」

    「……再说啦。」她摆摆手,一点都不热络。反正她再怎么梳妆打扮,还不是那副模样,比不上天生丽质的严尽欢,他就把所有心力都放在欢欢身上好了。

    嘿吻一声,她灵巧得像猿猴,攀着窗格,腿儿一蹬,纤腰一挺,人已经溜至屋外,乌黑长辫活泼甩晃,随着裹上狐毛靴的脚尖落地,它仍不听话地左右招摇,它晃过她饱满的酥胸,教他不由自主受它牵引,将目光落在那儿。

    秦关正值血气方刚,是个二十出头的男人,面对心仪喜爱的女孩,绝对不会不存**,她每回獗唇在抱怨老爹追着她打时,他耳里几乎听不进其它,只猜想着她淡淡粉粉的唇,犹若初春绽放的樱,尝起来会有多软多甜。

    她随着年岁增长,越是占去他所有目光,他亲眼见证她成长,等待她识情懂爱,偶尔,他会为自己益发萌生的**感到羞耻,为自己想拥抱她、亲吻她感到亵渎,却更抑制不住它们的泛滥侵袭,这种时候,他便会逃开与她互视的目光,深怕被她察觉他的**,更怕自己会在她灿然天真的美眸注视下,探身向前,撷取她甜美粉嫩的绵软唇儿。

    朱子夜捕捉到这一瞬间,而且,不只一回,早在约莫一年多前,他就会不自觉流露出闪躲的窘色,连迟钝的她都有所感觉,足见秦关的反应有多明显。

    怎么?嫌她越长越丑,越长越不入眼吗?连瞧她几眼都不屑哦?

    好啦,反正和欢欢比,她就是不美嘛,反正他现在眼里一定只剩下欢欢,什么好兄弟好哥儿们,都可以丢一边。

    讨厌的寂寞,越扩越大,足以吞噬掉她,所以她转身逃了,飞也似的一般。

    是秦关害她厌觉到莫名的落寞,是秦关害她发觉自己心眼好小,与表妹争风吃醋,她不喜欢这种孤独及失去的恐惧,不喜欢这种未来转变的可能性……

    秦关目送她跑远,片刻后才想起他为她编制了一只银丝铃铛的手环要送她,他以五条细软的银色丝线抓拢,略略扭转成形,再系上几颗声音清脆的铃铛及圆滚滚的白色毛球,配她率性的骑马束装,相得益彰,应该可以增色不少。她骑上暴暴,马蹄踢着,铃铛便叮叮摇响,一定很可爱。

    罢了,要送给她,随时有机会,晚一些找她一块儿去遛马时,再将手环拿出来,不急。不急。他以为,不急,还可以慢慢来。但,同日中午,他从小纱口中听见,朱子夜背起小包袱,跨上爱驹,说是准备提早离开当铺,不等明天才走,托小纱向大家道别,又说,刚好公孙谦顺道要到牧场几里外的小城去访客,于是,她与公孙谦一道走,路上有个伴。

    这是头一回,秦关没有亲自送她回牧场。

    几天后,秦关收到朱子夜寄来的第一封家书。

    字,同样很丑,同样扭呀扭的,像群蚯蚓钻土,密密麻麻写得好满,写得毫无章理,东跳一句西跳一句,这回的纸,足足多出三、四张。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的相谈甚欢,每句对话,记载得详尽。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遇上大雨,两人的狼狈躲雨。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发现一株盛开的野山樱,好美。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知道公孙谦原来也会梳些简单的发髻。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看见下完雨后的夜空,清澄无比,繁星似海,满满一大片,美得教人挪不开眼。

    写着那天!那一个他没能介入的一天。末了,最后的一句话,击溃秦关的意识,手里一迭纸张,变得沉重,变得无法驮负,啪啪坠地。他瞠眸直挺地僵立着,彷佛听见她的声音,既娇又羞又欢愉地对他说!关哥,我觉得,我好像爱上谦哥了。

    曾经,朱子夜摇头晃脑地取笑过他的名字。

    秦关,情关,像是一个会受困于感情围圄的苦主,挣脱不出窘境,太不吉祥。

    情关,难过。

    当时,他只是笑了笑,不以为意,名字不过是个称呼,叫美女的人不见得美,叫英雄的人不见得是英雄。

    他心里认定,他的情关是她,她并非是个爱拿乔的娇娇女,亦非要人时时放低身段讨好的任性姑娘、爱上这样的小妮子,他有什么好担心?他根本没烦恼过会在感情这条路上跌得满身伤,他放心去爱、全心去爱、毫不保留去爱,他相信,会有一天,她同样会爱他。然而,原来感情的关卡层层迭迭,不仅只是单方面的一相情愿。

    她寄来的那封信,他不敢再读第二遍,如烫手山芋地收进屉里深处,三天后,她寄来更厚的第二封信,他连拆也没拆,任由它躺在几桌屉内积灰尘。兴许是他没有回信,也或许,她找到另一个写信倾倒心意的男人,之后,她不再写信给他,两人完全断了音讯,他无从得知她在牧场的日子、她剃掉几头羊儿的羊毛、她被朱老爹拿棍子你追我跑地僵持了多久……那些,他全都不知道了。

    关哥,我觉得,我好像爱上谦哥了。

    这一句话,成为他与她最后交谈的语句,虽非从她口中亲吐而出,同样教他震撼无比。

    为什么是公孙谦?

    为什么是一个教他连反对都无法反对的好男人?

    为什么是连他若有亲姊妹,都会巴不得她们也爱上的公孙谦!

    她爱上公孙谦,他找不到要她放弃的理由,他无法昧着良心污蔑公孙谦哪里哪里不好、哪里哪里不值得女人交心。

    公孙谦太好,好到他应该放手让她去爱。

    只是「祝福」两字,怎么也说不出口。

    朱子夜会是公孙谦喜欢的类型吗?

    他不曾见过公孙谦身旁出现亲密女伴,公孙谦待谁都温文有礼,笑颜迎人,看似与任何人皆相处融洽,偏偏这样的男人,最难捉摸,朱子夜的个性散漫幼稚又率直,和公孙谦相差甚远,她真的合适公孙谦吗?……秦关呀秦关,你担心什么?公孙谦多擅长照顾一屋子散漫、幼稚、任性、少根筋的家伙,还需要你啰唆?比朱子夜更棘手的人,公孙谦处理得游刃有余,一个区区朱子夜,杀伤力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公孙谦就像海,无限包容,定也能包容朱子夜所有缺点……

    公孙谦若非如此具备能力,当铺何以在之后短短半年,扩充了两倍大小,并且繁盛的速度仍没有减缓下来。

    公孙谦近几日密集与秦关商谈珠宝铺的开设事宜,先前只在当铺大厅的右侧辟划一小处贩卖秦关亲制的首饰珠花,销售情况出奇之好。秦关捉住了姑娘家的喜好,饰物每一件都独一无二,作工精致,钗上的花,妍丽绽放,步摇上的金凤,展翅欲飞,每一颗珠玉,他琢磨出它们最美的色泽及形状,那些饰物,不单单只受南城女孩们的青睐,秦关也做文人束冠的素钗、玉指环和腰饰,同样大受好评,有时一日卖出饰品的收入,胜过收受当物的利钱。严尽欢大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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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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