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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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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三的早上。\WWW。qВ5、c0М\\阳光透过窗帘洒落,将一室陰寒驱散开来,一只鸟儿停在窗外的阳台花坛上,婉转轻啼。冬天的阳光很暖,他躺在床上,感觉阳光慢慢移动,爬上了床,落在他身上。

    这两天,他已经可以借着阳光迤逦进房的位置,来判断现在已经几点。

    他还能再睡个半小时,所以他继续闭着眼,感受这难能可贵的平和与宁静。

    过去这段日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被迫信任韩,但韩救了他的命,也证明了红眼的安全。

    在他的生命中,能这样放松睡觉的时间,极为珍稀。

    他终于能正常进食的那一天,韩端着一碗白粥,走进来,笑着把粥递给他。

    “需要我喂你吗?”

    “谢了,但我想我自己做得到。”

    他把粥放在退上,用左手拿汤匙。虽然还有些虚弱,但经过了这几天的休养,他终于不再发烧,也能进食了。

    “我还有事,你慢慢吃,有什么事,电话拿起来,按内线就能找到小肥肥。”

    “小肥肥?”

    “丁可菲,白白嫩嫩看起来很好吃的那个。”韩武麟笑着道。“她晚点会过来收碗,你绝对不会认错的。我走了,BYE!”

    朝他挥了挥手,韩转身走了出去,临出门前,却又停下脚步,回身看着他。

    “严风。”

    他抬起头,看着门口那个男人。

    韩收起了一贯的笑容,开口道:“在这里你大可放心,我以性命担保,在这公寓里的人,没有任何一个,会把你的行踪泄露出去。”

    “谢了。”他说。

    “别客气。”韩摸摸下巴,勾起嘴角道:“休息,是为了走更长远的路。有时候等待是必要的。能够好好睡上一觉,不用担心自己会被子弹打出几个洞,其实感觉是很不错的。”

    韩说的没错,能够好好睡上一觉的感觉,真的很不错。

    他知道,这里的玻璃的防弹的,韩把他的窝盖的很好,虽然不到铜墙铁壁,但也差不多了,如果没有相当的把握,那男人是不会把他带回老窝的。

    带他来这里,就表示会把这栋屋子里的所有人都牵连进去。到现在,他还不是很确定,这么做是对是错,但韩显然很清楚他在做什么。

    韩走后不久,他见到了那位被形容看起来很好吃的小肥肥。她是个很可爱有着小虎牙的女人,甜美的笑容,带着些许孩子气。她替他带来了干净的换洗衣物。她就像个邻家女孩那样普通,收拾着碗盘的她,因为太紧张,要出门前还不小心撞到了门框。

    一直到满脸通红的她,尴尬的离开后,他才想起来,这位小肥肥,恐怕是前几天被迫观赏他身体的那一位。

    如果他没记错,那位小姐的确也叫可菲。

    所以,意思是,那疯女人也是存在的?

    刹那间,他脸色刷白。

    老天,他原本还希望那只是一场怪诞的噩梦。

    清醒后,他并没有看到女人,一直都是那位医生来替他检查,所以他以为那只是一场梦,他没想到那女人的确存在。

    或许那的确是梦,或许这位可菲在他昏迷时有来帮忙,所以他的潜意识才把她加入梦中。

    这念头方闪过,隔壁的门就被人呯然关上。高跟鞋的声音敲在磨石子地板上,听来格外清楚。那人把东西丢道床上,钥匙丢到桌上,踢掉了高跟鞋。所以隔壁真的有人住?而且还是女的?瞪着和隔壁相连的墙,他忽觉不妙。

    果然下一秒,女人打开了音响,然后跟着节奏开始唱起歌来。

    几乎在她开口的第一个音符,他就确定是她。

    确认这件事时,他第一个反应是想下床,拼死去把门锁起来,以免她再次闯进来;第二个反应却是想走到隔壁去敲她的门,看看她到底长什么样子。

    这两种矛盾又极端的念头,有些吓到了他。

    不过是个女人。

    他瞪着那面墙,想着。

    她总不可能真的像希腊神话里的梅杜莎,长了满脑袋的毒蛇,看一眼就会石化变瞎!

    而且他当时神智不清,还是有可能把现实与梦混杂在一起。

    或许她并没有真的把他的裤子剥掉,虽然他清清楚楚记得她那双小手握住他的感觉。

    而这,更是提醒了他那场献祭般的火爇春梦。老天。他睁开眼,有些太快的坐了起来,这个动作扯到了他腰侧的伤,但疼痛让他成功的甩掉脑海里的影像。清晨的阳光有些耀眼,他下了床,走进浴室盥洗。

    右手的石膏被他弄得有些脏,那天他醒来,手已经被打上了石膏,只留下指尖的部分露出来一点,无法自由活动的右手,实在让人不安。

    他已经开始对这讨人厌的限制不耐烦了起来,但那医生前两天才随口警告过他,若是还想要这只手,在肌腱愈合之前都不能乱动。

    意思就是,他还得包着这石膏好一阵子。

    深吸了口气,他以左手拿起牙刷牙膏,对着镜子开始刷牙;脸上的胡子这两天又冒出来了,半长不短的。洗完脸后,他摸着下巴,看着它们。

    你长得还不赖嘛!干嘛没事留胡子挡着,真是暴殄天物!

    那娇嗔的声音浮现脑海,发现思绪又跑到那女人身上,他蹙起了眉,再次的将她给甩开,拿起可菲帮他送来的刮胡刀,小心的把胡子剃掉。

    漱洗完毕,他刚走出浴室,就听见隔壁鸡猫子鬼叫的歌声。

    这屋子的隔音真的很烂,他清楚听到她走进浴室,打开水龙头的声音。

    那疯女人醒了。或许称呼她疯女人很没有礼貌,但每天早上,她一醒来就要去冲澡,一边唱歌吊嗓子,唱的还是歌剧“魔笛”里,那位恐怖女王,华丽花腔女高音那一段,她的气不足,还会走音,而且在花腔高音的部分,常常会因为拉不上去而中断。最可怕的是,她只要一中断,没有唱成功,就会从头开始再来一遍。

    那鸡猫子鬼叫,完完全全破坏了清爽的早晨,对他的耳朵来说,她唱的残破歌剧,是一种恐怖而彻底的折磨。

    在连续听了好几个早晨之后,她已经完完全全破坏了他对魔笛这出歌剧的印象,如果作曲的莫扎特听到她的歌声,恐怕会惊恐的从坟墓里爬出来,求她不要破坏他的心血。

    借着歌声,确定她还在房间里,他快速的走出房门,经过她紧闭的门前,走过楼梯间,到三楼另一头的健身房运动。

    虽然太激烈的动作医生还是严禁他做,但一直躺在床上,让他的体力直线下降,他必须尽早恢复他的体能和身体状况。

    所以每天早上,他都会到健身房运动。

    幸好,那个不爱运动的女人,从来不会过来这里。

    虽然在心里的某个地方,他其实很好奇她长什么样子,但为了某种不知名的原因,他总是小心避开和她碰面。而她,这些日子几乎都待在房间里,除了偶尔几次之外,她完全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连吃饭时间,她都和旁人不一样,有几次连餐点都是丁可菲亲自送到她房间里的。当然,他避开她,并不是因为他怕她,疯狂的人他见多了,他有能力应付,可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和她见面,不是个好主意。

    她是个麻烦的女人,自我中心、牙尖嘴利、狂妄大胆、好奇心太过旺盛!

    和她见面,绝对不是好主意!

    他在慢跑机上走路,然后慢慢加快,侧腹的伤口还有些痛,但在经过两星期的休养之后,已经好了许多。

    很快的,他身上的长袖T恤已经汗湿。

    他脱掉了T恤,继续慢跑。

    虽然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好一阵子了,他依然无法确定陷害他的人究竟是谁,又是为了什么?

    尼古拉斯是知情的吗?抑或那笨蛋完全只是因为找到机会整他,所以特别尽力?这整件事,幕后的黑手到底是谁?

    虽然只有一眼,但他清楚看见那些照片,他的确有和那些情报员碰面,只是并非为了贩卖国家情报或军事机密,但他和那些人碰面的事,的确是机密,知道这些事的人并不多,显然他们的单位里的确有间谍,而且层级还很高,才有办法拿出这种以真当假,让他几乎无法反驳的证据。

    追杀他的人,不只是军方和情报人员,如此全面的狙击,显示对方想将他除之而后快,让他当代罪羔羊的决心。

    他有许多事情得查清楚,但除了尽快恢复体力,现在他什么都不能做。

    “我以为阿南禁止你做激烈运动。”

    这句话,猛地拉回他的神智,让他心头一跳,他在跑步机上回首,看见了她。

    他认得她的声音。

    他知道她是信他隔壁的那个疯狂的女人。

    她有一头狂野蓬松的长发,乌黑、卷曲得有些张狂,就像她的人一样。

    靠在门边的女人,身材娇小却凹凸有致,她有着浓眉大眼、挺翘的小鼻子,和一张鲜嫩欲滴的红唇。

    那个女人穿着鲜红的运动长裤,黑色的运动短背心,在那两件衣服中间,是白得像雪一样的小腹,和那微微凹陷,但闪闪发亮的肚脐。

    她镶了一颗钻石在那里,这女人的模样,让他差点在跑步机上摔倒,幸好他反应快,及时稳住了自己。还没看见她时,他就知道她是个麻烦。看见她的第一归,他更加清楚确定,她完完全全是个大麻烦,强迫自己把胶着的视线从她身上拉回来,他将机器动作的速度转慢,开口回答。

    “快走不是激烈运动。”

    “快走?”她不赞同的挑眉,哼了一声,批评道:“你那种速度是在慢跑吧。”

    他瞄了一眼机器上的屏幕,回道:“我的时速只有六公里。”

    颈背上有种灼爇刺痛的感觉,从她越来越近的声音,他知道她离开了门,趄他走来。

    不知怎地,察觉她靠近的瞬间,他竟有种想逃走的冲动,这真是太扯了。

    她不是伊甸园里的夏娃,也不是蛇发魔女梅杜莎,她只是个娇小的、苍白的、不爱运动的小女人。

    就只是女人而已,就算她曾经摸遍他全身上下,看过他的屁股和胯下,她实际上和其它女人并没有太多不同。

    “六公里已经是慢跑了。”她哼了一声,“而且那还是现在,我刚刚进来时,你正跑步。”对她不屑的评论,他决定保持沉默。他继续在跑步机上走路,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眼角余光却仍瞄到她走到他旁边那台跑步机。

    在那一秒,他只能希望,她没有边运动边唱歌的习惯。

    窗外的阳光,该死的耀眼。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庆幸,至少她这台跑步机有大部分都在陰影里。当她穿上她的慢跑鞋,走进健身房时,并没有料到会撞见他。有那么一下子,她本来想转身离开的,却又觉得这样太胆小。话说回来,既然他和她都住在这栋公寓里,还住在隔壁,见面只是迟早的问题。

    不是说,她害怕遇见这男人。

    只是那场火辣辣的春梦,总让她觉得,要面对这家伙,有那么一点点的怪。

    好吧,她承认,不只是怪,是很尴尬。

    她没想到自己会觉得尴尬,她又不是第一次做春梦,也不是第一次和男人接吻,她在美国念书时,也遇过那种想霸王硬上弓的猪头,但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像他。

    偷瞄着旁边那继续在跑步机上快走的男人,她慢条斯理的打开机器,慢吞吞的在跑步机上散步,一边抓起满头卷发,把原先挂在手上的白色大花发圈套在上头,绑了一个简单的马尾。

    举起双手绑头发的姿势,抬升了她本来就很丰满的双峰。

    就在那一秒,她清楚的感觉到他的视线。

    她斜眼瞄他,那个男人依然面无表情的面对着前方,但她很确定,他刚刚在看她,她的身体因为那视线而起了反应。

    这个男人真的长得不赖,只是表情有些冷酷。昏迷时,他看起来还稍微可亲一点,现在这样活跳跳的,反而透出一股冷漠疏离的感觉。

    盯着他刚硬的脸庞,她挑起了眉,开口自我介绍。

    “我叫梁铃红,住在你隔壁。”

    她盯着他瞧,缓慢的交替移动着双脚,行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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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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