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但兰星担心,以金凌把一句话掰成三句话的啰嗦速度,有可能到天黑都不能说完,“不如这样吧,金凌你把资料留下来,我们自己看看就可以了。”
“也好,这个重任就交给你了。我们先走一步。”柯莫宣站起身,拍拍他的肩。
“不是吧,大哥,你怎么可以让我一个人完成这么艰巨的任务。”兰星哭丧着脸。
“我相信你的能力,像你这样一个身经百战的爱情专家,一定能够想出制胜的奇招高招!”
“喂喂,请不要污蔑我的清白好不好。迄今为止,我还是童男身份。”什么叫身经百战?不明白的人还以为他是披着孔雀外衣的种马!但相较于恋爱记录为零的柯莫宣,有着两段精彩恋爱史的他,确实可以算经验丰富。
柯莫宣指指兰星书桌上的《孙子兵法》、《追mm之葵花宝典》:“不管怎样,在储程回来之前,你要给我一个方案。”
“大哥!”兰星唤住欲转身离开的柯莫宣,表情忽然变得严肃:“你——真的决定要这么做吗?”
“是!”柯莫宣目光凝敛,表情笃定。
“我忽然有点罪恶感。这样做,对那个女孩不公平。”
“收起你那莫名奇妙的罪恶感!应该有罪恶感的不是我们。”
兰星摇摇头,目送着他扬长离去,良久,喟然长叹一声。
一个星期以后,柯莫宣收到入校以来第一封信,上写:“柯莫宣叔叔收。”
“老大,你什么时候当叔叔了?”金凌好奇得要死。
“不知道。”柯莫宣微蹙眉头,拆开信。
柯莫宣读着三页纸的信,一直沉默不语……
“老大,你哭了?”旁边的小心翼翼地问。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哭了?我从十岁起就没哭过,”柯莫宣用手背擦擦眼睛,“是沙子掉进我眼睛里了。”
“哦——”金凌挠挠头,“那这信里都写了什么?”
好奇心真的可以杀死一头大象!
“你自己看吧!”柯莫宣把信塞给他。
原来,信是一个叫童童的八岁女孩写来的,她在信里表达了对柯莫宣的感激和敬佩之情,因为她的父亲和母亲在一年前相继去世,家里只剩爷爷和她相依为命,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她不得不辍学,但是柯莫宣的捐助却像生命中的阳光一样让她看到希望,五百元帮她缴清了1年的学杂费,让她得以重返校园。
就这些?金凌纳闷不已,三张薄薄的纸竟然让老大感动得哭了,噢,不,是眼睛里掉进了沙子?!
“那个死丫头真的把我的钱捐给了儿童助学基金会。”柯莫宣遥望远处的天宇,他第一次发现天空可以蓝得这样的透明清澈。
“而且,是在没有经过老大你同意的前提下,简直胆大妄为!”金凌同仇敌忾地大鸣不平,“老大,你看这件事怎么处理?”
“怎么处理?”柯莫宣沉声低语,“让我好好想想。”
“嗯,是要好好想想。”金凌用力点点头,一定要让那个叫梅妍的小丫头知道我们的厉害。
柯莫宣的耳边却回荡着一个女孩的声音:你知道五百元可以帮助多少个失学儿童吗?他忆起那双清亮的眼眸,当时,以为她在戏弄他,现在想起来,她说话的神情是相当认真的。
“以后,每年从我们的会费里拨出一点钱,继续资助那个女孩。”无父无母的不幸,让柯莫宣想起了自己的身世。
“哐,”金凌直接晕倒在地上,今天太阳肯定是从西北边出来的,要不然老大怎会翻身成了慈善家?
顺便问一下,老大,我们说的是同一件事吗?
柯莫宣根本没发现有个地球人栽倒在地上,兀自沉浸在思考中:原来,做善事的感觉其实挺不错的!不过,他打死都不会承认的。
金凌从地上爬起来:“老大,其实,我是想问,我们怎么对付那个梅妍?”
“梅妍?我现在没时间理她,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没办……”
“对啊!我怎么忘了?”金凌狠狠敲了一下脑袋,追大嫂比对付敌人重要多了。
深秋的早晨带着点料峭的寒意,虽然金色的阳光早已穿过云层普照着大地,但拂面而过的晨风依然让人感觉冰凉。
一辆红色的出租车嘎然停在学院门口,一个留着波浪卷发的女孩吃力地拖着件笨重的行李箱走出来。白色小帽,棕色长筒靴,黑色印花t恤外罩一件帅气的牛仔外套,搭配一条豆绿色灯芯绒短裙,流露出几许典雅迷人的英伦风情。
这是一个懂得装扮自己的女孩,但她脸上流露出的骄傲和目空一切的表情,却让人对她望而生畏。
女孩拉着行李“哐啷哐啷”走进校警卫室:“喂,我是你们校长的女儿,这件行李太沉了,你帮我把它提回去。”
气死她啦!老爸竟然不来接她,只是因为要参加一个乱七八糟的鬼会议。出租车又不能开进学校,害她现在成了行李搬运工,这对于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她来说,无异于慢性自杀。
警卫室看着面前这个颐指气使的女孩,礼貌地回答:“对不起,小姐。我的职责是保护全校师生的安全,我必须坚守在岗位上,不能随便走动。”
“你……”
储程气得甩袖而去,懒得和这根木头浪费时间,改天得让老爸把这不知好歹的家伙踢出去。反正学校这么多人,不怕找不到人帮她。
储程在人行道上拦住一个男生:“喂,我是你们校长的女儿,你帮我把行李提回去,校长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
“你是校长的女儿?”男生想考古学家一样上下打量她,“哈哈,那我还是市长的儿子呢!”
储程再次气得在原地跳脚,这群不长眼睛的笨蛋!
忽然,一个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的男声跑过来,停在她的面前问道:“你真的是校长的女儿吗?”
“那当然,除了我谁还敢叫储程?”她高傲地仰起头。
“太好了,我们早就听说校长的女儿要回来,没想到今天终于有机会为你效力了。这件行李就交给我吧。”
储程瞥他一眼,虽然此人长得很对不起观众,但是对于行李搬运工,她也不能挑剔太多了。
“那就谢谢你了。”
男生提着笨重的行李走在前面,储程虽然两手空空,但穿着高跟鞋依然赶不上他的步伐。
“喂,你走慢点。咦,你是不是走错了?”
储程发现不知不觉中,男生把她带进了一片树林里。由于树木茂密,林间的光线有点阴暗。
“没错,我们走的是近道。原来的那条路正在施工,无法通行。”
“是吗?”储程半信半疑,她已经很久没回家了,从教学区到教师宿舍区这一带有什么变化,她确实不知道。
储程环视这片树林,各种树木的枝干伸展,交相错杂纠缠,阳光只能透过叶间的缝隙洒下点点碎金。她忽然惊觉有点不对劲,停了下来。
前面的男生放下行李,转身笑看着她:“走啊,怎么不走了?”
“我看……”男生的笑让她心里直发毛,“我们还是不要从这里走了……”
她极力远眺,这片树林似乎一眼望不到头的深密。
“怎么,你害怕了?嘿嘿,可惜已经晚了。”
不知何时,储程身后走出三个头发同样染成五颜六色的小混混。
“你们想干什么?”储程吓得花容失色。
天啊,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些在《古惑仔》教育下长大的孩子不会干出什么好事。
“你说,我们想干什么?”一只章鱼爪轻薄地摸摸她的脸。
“大哥,我看这个小妞长得不错,不如我们……”
后面半截话没有说出来,却足以让储程全身冰冷,四肢发软。难道长得美丽也是一种错误吗?
“各位大哥,有话好说,你们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们,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嘿嘿,今天我们哥几个是钱也要,你的人也要……”
四张狰狞的脸向她逼近。储程恐惧地放声尖叫,不断地挥打伸过来的魔爪,“不要啊!救命啊——”
可怜一个美女,此时已是脸颊与白雪一色,泪珠于清涕齐飞!
“吵死了!”不耐烦的喝斥从一棵樟树上传来。(????)
斜倚在树枝上的柯莫宣纵身跃下,干净利落的身手,完美到无可挑剔。
白衬衣,牛仔裤,运动鞋,简单休闲的打扮,却衬托出他的洒脱不羁。
“臭小子,不关你的事,赶快滚!”
柯莫宣微眯起眼,透出冷冷的光:“敢对我说‘滚’字的人,都已经进了医院。”
“敬酒不吃吃罚酒,我看你是找死!兄弟们,上——”一号笨蛋带领三位蠢蛋前仆后继地冲了上去,却在几分钟内被柯莫宣打得落花流水哀号不以。
oh,mygod!四位好汉躺在地上痛苦呻吟,老大也忒狠了点吧!说好是演戏的,不用这么逼真吧!
隐约听到杂乱的脚步声传来,他们这才想起任务还没完成,互相扶持着站起来,撂下一句惯用台词“算你有种,咱们走着瞧!哼——”之后,脚底生风拔腿狂奔而去。
这年头,做三流小配角真是惨啊,挨打还没有补偿,呜呜,我们容易吗我们?
树林的另一端,一百多个男生手里拿着笤帚、拖把、铲子、棍棒向这边全速奔跑……
“老大,老大,你没事吧?”为首的金凌第一个到达。
“你们来这里干嘛?”柯莫宣惊讶地挑眉,不明白这个金凌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我们听说这边有几个不法分子想实施犯罪行为,兄弟们怕老大你吃亏,所以都跑过来了……”
金凌看看储程,突然附在柯莫宣耳边低语:“为了表明老大你带兵有方指挥有度,我特意让兄弟们过来表演的。”
柯莫宣无奈地看看天空,既然如此,那他只好继续演下去。
“现在没事了,你们回去吧。听我的口令,立——正,向右——转,齐步——走!一二一,一二一……”
一百多号手拿劳动工具的男生迈着整齐的步伐沿着来时的路走去。储程看得目瞪口呆,刚才的一切如演戏般让她眼花缭乱。
用兰星的话说就是,作为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男猪脚,应该让女猪脚感觉,自从遇见你世界变得很神奇,生活充满了意外和惊喜,绝处逢生起死回生妙手回春的事情是真的有的。
好半天,储程才回过神来喊道:“喂,你们先别走,我的行李……”
“金凌,刺猬,”柯莫宣钦点顾命大臣,“你们留下来提行李。”
“你们老大,叫什么名字?”望着柯莫宣离去的挺拔背影,储程询问旁边两位行李搬运工。
金凌和刺猬相视一笑:鱼儿上勾了。呸,用错成语,是大嫂有着落了。
金凌和刺猬一唱一和,直把柯莫宣吹捧得天上有地下无,在储程心里成功地竖立了柯莫宣同学高、大、全的光辉英雄形象。
其实无需他们的加油添醋,从柯莫宣出现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储程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他仿佛从天而降的神祗,救她于危难中。储程告诉自己,这才是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之前的那几个小男生跟他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所以,她一定要得到他。
“老爸,我要进高一f班修理科。”
“咦,你不是说要读文科的吗?”储包赋用怀疑的眼光看着女儿。
“啊呀,我现在兴趣变了嘛!”“好吧,随便你。”
储包赋摸摸下巴的胡子,这里面一定有古怪。
虽然和柯莫宣同一个班,可是储程却很难约到他。
根据兰星的方案,在英雄救美之后,须采用第二招欲擒故纵。
“柯莫宣,你今晚有空吗?”下课后,储程再次唤住了柯莫宣。
“有事吗?”
“我想请你吃饭。上次你救了我,我总应该对我的救命恩人表示感谢吧。”
“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对你是小事,可是对我来说,却是大事。”
“不好意思,我今晚已经有约了。”柯莫宣抱歉地对她笑笑。
细碎的贝齿咬住下唇,她可是众星捧月的公主,从来没有人敢拒绝她,可是这个柯莫宣……
走出教室门前,柯莫宣突然又转过头对她说,“改天吧,改天我请你。”
最后这句话满足了储程的虚荣心,让她展颜一笑。
“好啊,一言为定。”
星期六下午,储程收到一张别致的邀请贴:
“玉人何处梦蝶?思一见冰雪,须写个帖儿叮咛说:试问道肯来吗?今夜小院无人,重楼有月!”
最初,所有看到这张邀请函的男生无不酸倒一排牙齿,柯莫宣亦对此种酸腐又涉嫌抄袭的方案持怀疑态度,但兰星信誓旦旦地保证成功率绝对很高,尤其是对于储程这样心高气傲又自恃有才的女孩。
果然不出所料,在储程的心里,柯莫宣又多了一项优点:才华洋溢。
根据兰星这个狗头爱情军师的建议:约会中的男猪脚必须注意自己的形象,进行适当的打扮。
柯莫宣不情不愿地对自己进行了“适当的打扮”——用啫喱水喷了喷头发。看着镜中的柯莫宣,刺猬率先抢占发言权:“没想到,咱们老大拾掇拾掇还真挺人模狗样的。”
话音刚落,“砰”头上就被赏了一记爆栗,可怜的刺猬仿佛看到乌鸦呱呱叫着从他头顶飞过。眼冒金星的刺猬手捂着脑袋悲愤地控诉:“你又打我?”
金凌脸上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死小子,不会用成语就不要乱说。什么叫人模狗样?这叫宇宙超级霹雳无敌帅到掉渣,懂不懂?”
搞什么搞,在他手下混了这么久,连拍马屁的本事都学不好,真是丢他的脸!怪不得鲁迅先生对阿q“怒其不争,哀其不幸”,原来世上真有这种笨蛋!唉——鲁迅先生,我终于理解你说这句话时的心情了。
金凌正待要对刺猬进行后续教育,却发现他指了指自己身后:“干嘛?”
“柯老大他们已经走了。”
金凌回身,果然连人影都没有了。
“什么时候走的?”
“在你说到宇宙超级霹雳的时候。”
笨蛋!怎么不早说?
“柯老大,等等我——”
“还有我——”
约会的地点设在兰星家里。别墅前有一个很大的花园,种满了各色花朵和青松翠柏。深秋的夜如一袭藕合色的蝉翼纱衫,朦朦胧胧笼罩着大地。储程被垂挂在绿树间五颜六色的彩灯所吸引,闪闪烁烁,明明灭灭,霓虹彩灯闪耀着“生日快乐”四个字。
“happybirthday!”身后传来柯莫宣的声音。
储程回头,瞥见石桌上娇艳欲滴的香水百合和燃着蜡烛的生日蛋糕。
她惊喜地叫到:“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你怎么知道我喜欢香水百合?”
“关于你的一切,我都知道。”柯莫宣深深望她一眼。
储程感到自己的心在突突乱跳,但仍故作矜持地坐下来。
景泰蓝的天空映衬出法国梧桐阔圆的大叶,一弯新月如金舟停泊在疏疏的枝丫间。柯莫宣坐在草坪上弹起了吉他:
edelweiss,edelweiss
everymorningyougreetme
smallandwhite,cleanandbright
youlookhappytomeetme……
远远躲在树后的兰星和金凌不禁为男猪脚差强人意的表现捏了把冷汗。柯莫宣不仅擅自省略了诸多重要步骤,并且,一直对着月亮唱歌,从始至终没有看过女猪脚一眼。最让兰星倍感挫败的是:柯莫宣竟然把他亲自挑选的高中十大泡妞金曲排名第二的《灰姑娘》换成了《edelweiss》,怎么听怎么像准备逃亡的爱国志士。
blossomofsnowmayyoubloomandgrow
bloomandgrowforever
edelweiss,edelweiss
blessmyhomelandforever……
品尝着杯中的香槟,储程已醺醺然地醉了,她双手托腮凝视着柯莫宣,刚毅的唇线,挺直的鼻梁,从侧面看过去,他仰望着月亮的pose是那么的有型,简直酷毙了!
她站起来,步履为微晃地走过去,坐在柯莫宣身旁。
柯莫宣拨动琴弦的手停了下来。
“真好听!”储程扯扯他的衣袖,向他撒娇:“你给几个女孩子弹过?”
月光的银辉斜斜挥洒下来,良久之后——
“就你一个!”
树后的两个人差点想晕死过去,月亮真有这么好看吗?为什么老大一直对着月亮倾诉衷肠?
得到想要的答案,靠在柯莫宣肩上的得意地笑了,所有的男生都会倾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柯莫宣也不例外,她沉醉在浪漫的夜色里,喜悦溢满整个心田,忘了自己的言语。
夜,寂静无声,唯有夏虫在草间浅唱低吟。
金凌和兰星互视一眼,这、这样也行?看来,柯莫宣同学的魅力真不是一般的大!只是革命好象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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