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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爱的春天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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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她也知道眼前这个男孩就是自己一直要等的那个人,想同(享),石同(师)……想师,她一边想着一边依依不舍的走了,因为她很清楚自己的病情,如果现在她说自己就是那个小女孩,一定会给眼前的人带来悲伤,所以她选择不说,留下了一脸雾水的俊恩。在走的时候,师师回过头来说:“那个故事还没讲完,等我做完手术回来我来讲结局。等我哦……一定要等我!”直到看到俊恩满脸疑惑的点头了,师师才依依不舍的离去。

    几个月过去了,俊恩再次遇到师师,但是她看起来更憔悴了,俊恩也知道大概是出什么事了,俊恩看着眼前这张憔悴的脸上,依然挂着平静的笑容,从心底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只是觉得这个女孩好像在哪见过,俊恩走过去说:“你是不是偷跑出来了,为什么不好好的治病呢?”师师看着俊恩说:“笨蛋,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等?为什么老天这么爱开玩笑……”这时天上下着雨,俊恩抱起坐在轮椅上的师师向附近的亭子跑去,由于亭中的椅子都是石头的,坐起来会冰冰的,所以俊恩只好抱着怀中的人坐下来,没过多久雨就停了,俊恩又抱起着师师走上彩虹桥,天上挂起了一道绚丽的彩虹,这时他们异口同声的说:“快看啊!彩虹……”

    师师眼睁睁的看着天空中的彩虹,笑着说:“看,快看,彩虹,我们终于又看到彩虹了!知道吗?你走后我一直看不到彩虹,现在你回来了,我……我又看到彩虹了。”俊恩呆呆的看着怀里的人,有点不相信有这个坚强的女孩,为了等一个人会变成这样。过了好久师师看着抱着他的俊恩慢慢的说:“哎,上次我不是说我要帮你讲完那个故事的吗?”俊恩听了,点点头说:“还用说吗?”回到轮椅上,师师理理头发说:“那个故事中的女孩叫师师,男孩叫俊恩……”说着便拿出那个口琴说:“这个给你,我可能……可能……可能活不久了,回美国去吧,找一个爱你的人好好的生活下去!”听了师师的话,俊恩很平静,其实他早就明白眼前这个女孩就是自己的心上人,也知道其实她早就知道自己就是她要等的人,只是明白得太晚了,思恩……思恩……思念恩……

    这个时候由于太过激动,刚刚手术完的的师师慢慢的低下头……在最后的一瞬间听到了眼前这个男孩的低喊:“师师,不要……不要……”师师多么想睁眼看看俊恩,可是她太累了,不由的睡着了,等到师师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三个月以后了,一睁眼她便看到满脸憔悴的俊恩,看着俊恩,师师是又喜又悲。

    半年后,又是一个雨过天晴,师师走出了那个白色的房间来到了彩虹桥,只听一个过路的人报怨说:“什么天啊,怎么说下就下雨了呢……”听着过路人的报怨,师师和俊恩笑了。只有他们知道,这是一个约定,一个应证彩虹桥传说的约定,因为天上这时又挂起了一道长长的彩虹,在彩虹的照耀下,一对分别十多年而注定要在一起的人拥抱在这彩虹桥上。

    其实,我爱你

    阳光一缕一缕地射进树林里,叶子挡住了那将要投在书页上的阳光。但是阳光仍然穿过了叶子间的缝隙,只是在叶子的遮挡下漏出几点柔光。

    书被扯走,响起了捣蛋的声音“什么什么啊?又在看黄色书啊!一边看还一边贼笑。”

    他很高,完全挡住了阳光。我坐在草地上愣愣地看着他。

    洪杰。

    我最讨厌的人,没事就知道来打扰我。仗着自己高就欺负我,仗着自己腿长就老是抢了我的东西就跑。我和这种人竟然没死没残地当了几年同桌。

    “还来!”对于这种人,我只能用祈使句。他只吃硬不吃软,这点我很明白。

    他对我吐吐舌头,装出一幅很傲慢的样子说:“有本事就来抢啊!肥婆!”我到是见怪不怪了。

    我黄思,身高166,体重54。哼,傻的都看的出我这是标准身材。只有他,仗着自己不到54公斤就天天肥婆前肥婆后得叫我。我回了他一个很好听的别名,熊仔饼。原因很简单,我经常吃熊仔饼吃腻了(我承认这不算理由),而且熊和洪也蛮谐音的。

    “丹艳,帮我抓住他。”我站起身来,对着跑道上的丹艳叫到。她跑步是女生中最快的,而熊仔饼是男生中跑的最快的,这样比起来才比较公平嘛!

    丹艳一听我的命令,拔腿就朝熊仔饼跑去。

    “老大”

    “老大”

    雪莹和秋秋一前一后地朝我跑来,雪莹跑过来,一下子拉住了我的左手。秋秋慢了一步,但仍然努力地和雪莹“抢夺”我的左手。

    “肥莹,松手啦!老大的左手我早就预订好啦!”

    “哼,预订?你当这是什么?怎么说也要有个先来后到吧!”

    没有理会她们俩的争吵,这已经是天天都有的戏码了。她们不争个你死我活是不会罢休的。止她们,班里的女生都把我当老大一样贡着。她们一下课就争先恐后地来拉我的手,每次都是一群一群的拥来。

    “白痴,不是还有个右手吗?”看来熊仔饼已经甩掉了丹艳,这么快就跑到我这来骂我朋友。我的书已经不在他手里了,他手里只拿着我那个银色的书签。

    雪莹和秋秋,都松来了手。秋秋用她很高调的嗓子对这熊仔饼说:“你懂个P!我们老大不喜欢别人拉她的右手。”

    “我的右手是留着打你用的。”

    熊仔饼突然走进我,嘻皮笑脸地说:“哈哈!原来是留给我哒!思思妹妹,那我来拉你的右手咯!”说完,还挤眉弄眼地对我伸出手。我也对着他微笑。

    “啪!”一巴掌印在了他手上,并顺势把手伸向书签。但是,他一躲身拔腿就跑。

    “抓住熊仔饼!”我一声令下,女生们都立刻一起冲向熊仔饼。我自己当然也冲出来打头阵,离熊仔就差几步之远时。陈明跑过来挡住了我,我往左他挡左,我往右他就挡右。

    “闪开!”祺祺和娟子不知道哪来的拖把,对着陈明那嫩白的脸就直冲。陈明和我一样,先天性洁癖。而且他比我严重呢!看到这种稀稀拉拉的黑拖把对这自己的脸,那还不也要立刻抛弃兄弟落荒而逃。

    熊仔帮的人来挡我,我的姐妹们就来挡他们。就这样,我顺利的和熊仔饼进入单条状态……

    每天,我都要经历以上的战斗。表面上我皱着眉头,很讨厌他。但是,我相信他知道的。他一定知道,我喜欢他。虽然我从未说出口。我们的关系,在大家眼里就是欢喜冤家。在老师眼里,就是患难兄弟(凡是坏事就都有我们的份)。其实我们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我一直都不知道。

    “我喜欢你哟!”一张纸条上写着这样一句话,这是他给我的纸条。

    春夏秋冬,交替着——就这样,两年了。仍然是这样,他是我的敌人,我是他的敌人。偶然,眼角的余光看到了他对我的爱意。我终于有了信心,我要表白。

    “你喜欢谁?”我给了他一张纸条。他看了看纸条,又看了看我。过了好久才回我纸条“你……前面的那个!”当时的我,只有淡淡一笑。并把纸条递给了前面的丹艳。那一整天,我都挂着淡淡的笑。看着丹艳又害羞又高兴的笑容,我有着莫名的感觉。

    从那天起,我没有再皱着眉口了。我和洪杰成了私底下的好朋友,他会和我讨论送什么礼物给丹艳,如何制造他们独处……他问我:

    “你喜欢什么颜色的围巾?粉红色还是天蓝色?”

    “天蓝色”

    第二天,我没有戴围巾。我希望马上就可以戴上一条天蓝色的围巾。的确有天蓝色的围巾,洪杰亲手围在了丹艳的脖子上。

    那天,格外的冷。刺骨的风为什么一直在吹我那没戴围巾的脖子。

    第二天晚上,他说:“明天一定要牵到她的手,你要帮我哟!”

    第三天的我,把丹艳的手放在了他的手里。然后微笑的离开。今天的我,发自内心地笑了。因为我,碰到了他的手。

    每天,我都看着我最喜欢的人,和别的女生在一起。并微笑的祝福着他们。我从未觉得自己很可怜,这些都是我应得的,难道不是吗?当幸福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却因为害怕被拒绝而一直没把心里的感觉说出来。我那些可怜的“自尊”,又卑微、又肮脏。

    我坐在房间的墙角,独自一人。听着窗外的声音。有时是几个少女的谈笑声、有时是单身汉自我陶醉地唱着跑调的情歌、有时只有伶仃的脚步声……

    我紧紧地咬住嘴唇,抬起头。只为不让眼泪流出……如果你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大声的对你说:

    “其实,我爱你!”

    带着眼泪说再见

    我们不是太善变,只是没有用心去爱。

    越看着我,一脸的疑惑不解。“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我摇头,结束的最后,说不出口的理由。“你是说,要我放你走?”我点头,刺眼的阳光照得我睁不开眼睛。“不是说好要永远在一起吗?为什么要善变?”责问的语气让我快要支撑不住。“不要再问了,好不好?要说的已经说了,那么,再见了。”我起身,逃离了他追逐的视线。

    这就算是和他说分手了吧,以后不会再在一起,不会有吵架,不会有哭泣,不会有感动,所有的一切,都与我无关了。这算是一种解脱的方式吗?我看着越坐在刚才的台阶上,呆呆地看着某个方向,很迷茫,似乎,是还有些悲伤。

    越,我还记得我们之间的约定呵,说好要永远在一起,可是呢?现在的你,是不是还是爱我,也许你自己都不能肯定地回答吧,是因为我太敏感,看到了我们之间无形的裂缝,看到你已经开始有杂质在里面的爱,看到了你敷衍的眼神。我知道我们快完了,我之所以这样做,只是我想忍着痛让结尾提前来到而已。

    这样,我就不会显得很失败,我会勇敢地面对我们的残局,一点一点学着去治好自己的伤口。

    所以,亲爱的,不是我们太善变,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去爱,对吗?

    可是,为什么,往事一幕幕的时候,心很疼呢?如果没有过去,会不会不痛?可是如果没有了你,我要怎么办?

    我想下一场大雨。冲去所有的悲伤。

    时间淡化了一切,但是却留下了细小的痕迹,

    在我快乐的时候冲冒出来,让我的心湿漉漉

    32℃的热度,我突兀地想起了你,快要窒息。

    是盛夏,温度还在持续升温,我不怕冷,但是我怕热。去吃冷饮的时候,点了草莓味道的刨冰。和坐在对面的迪说了很多笑话,不停地笑着,却很想哭泣,草莓味道,翻滚在我的喉咙,无情地提醒我,昨天真实地存在过,不会轻易抹去。

    以前,我生气的时候,总会有草莓味道的冷饮来哄我开心,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已经开始是一种奢侈了呢?

    我扭头看向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豆豆,这个是送给你的,漂亮吧?”熟悉的声音,站在越身边的女生羞涩地笑了,似曾相识的画面。越的手上举着的是一条闪闪发亮的手链,美丽得我头很痛。原来,这么快就已经学会重新开始了呢,我勉强地牵动嘴角笑了起来,想要用虚伪掩盖我的难过。“喂!在看什么呢?”迪喊我的时候,我回转头看向他,却已经不能控制地泪流满面。

    迪顺着我的视线看到了那边,他拽起我的手向那边快步走去,“算了,我们走吧。”我拽拽他的胳膊,他的眼睛快要冒出火来。“垃圾!”那么重的一拳,我看着红色的血慢慢从他的嘴角滑落出来,撕碎了我的心。眼前的两个人扭打在一起,“不要打了,不要打了。”那个女生喊着,我喉咙发涩,说不出一句话来。蹲在墙角,泣不成声。

    “走吧。”迪横抱起我,我伸出手,揽着他的脖子,睁着眼睛流出的眼泪滴了他满怀,模糊的视线中,越搂了那个女生向远处走去,这大概就是分道扬镳。“没事了,别哭了,乖。”他轻声安慰着我,声音柔得我难受,我只是想要安静一下。

    越,会不会很痛?一定有她照顾你吧,我应该不担心你的。她比我温柔,比我好,虽然我们过去了,但你要好好地幸福。在32℃的热度里,让我突兀地想起了你,快要窒息掉。你会不会也偶尔想起我?

    我还是害怕会痛,如果你在,我或许不会胆怯。

    我紧闭了眼睛,摸索着前进,只是讨厌洞穿一切。

    我假装自己已经失忆,我欺骗自己已经不痛了。

    却在甜蜜的梦中泪水惊醒了梦魇。

    听说在耳朵上打一个洞,就可以忘记过去悲伤的一切,所以我很大胆地要迪带我去打耳洞。我很害怕地捂着耳朵,其实一点也不痛,真的,只是心里怕痛而已。我摸了摸和迪一模一样的耳钉笑了起来,在你离开以后,我在学着长大。长大了,就不会怕痛了,也就,不会害怕别人先离开了。

    迪宠溺地摸着我的头发,我很孩子气对着他笑,这个耳洞似乎真的很灵气,你看,越,虽然你离开了我,我的笑容比以前更灿烂呢。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越在梦里面等我,他说:“你回来吧。”我使劲地点头,想要伸手抓住他,却扑了空,越凭空消失了,仿佛蒸发了一般。我哭着醒来了,泪水打湿了枕头,我环抱双膝坐着,看着窗外,等待着下一个天亮。

    我告诉自己已经失忆,我告诉自己已经不痛了。

    我想要他牵起我的手逃离这个让我流光眼泪的地方

    但我却逃离不了我营造的禁锢。

    是因为想起你的时候,无法不流泪。

    迪无奈地看着我,他心疼地说:“告诉我,要怎么办?你才不会这么悲伤?”他看着我的时候,眸子很透彻,没有杂质,是我的影子,在那一刻坚定,他一定不会骗我。“带我走,逃离这个让我悲伤的世界。”我朝他伸出了手,他抓着我的手,拽着我狂奔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那些我和越牵着手走过的街道还有商店,我听到风在耳边疾呼,掠过我还有些微痛的耳洞。我觉得两旁的景物越来越模糊,直至看不见,我闭上了眼睛,享受这瞬间的忘我,享受这瞬间的忘你。

    是日落,但是颜色还是很鲜艳,是鲜艳的红色,耀眼得很壮观。我用手遮住双眼,眺望远方,远方是迷惘的明天,我不知道的未来。迪采了小菊花插在我的耳边,很温暖地对着我笑,他看着我的是炽热的光。我不好意思地看向别处,在山的顶峰,到处是美丽。

    下山的时候,趴在迪的背上,紧紧闭上眼睛,这片刻的安宁。“我们回去吧,明天,我一定会好好幸福。”他重重地点头。

    我会解除我自己营造的这道禁锢,亲爱的,下次想起的你的时候,我不会再流泪,我不会再悲伤。

    我就是小孩子气,我就是幼稚,

    我就是孤单,我就是好强,

    我不是玩具,所以,不会轻易认输。

    “好久不见。”越就站在我的面前,第17天,真的是好久不见呢。“好久不见呢。”我冲他笑笑,转身离开。“知道为什么不喜欢你吗?”他在背后很残忍地大喊,早该明白,我只是单纯地喜欢而已,他根本没有喜欢,只是玩玩而已。“不知道。”我回首,真诚地看着他,坚强得自己都很意外。“因为你小孩子气,因为你幼稚,因为你有时候会很孤单,因为你大部分是好强的,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你,安慰你,喜欢你。”他说出了一大串的理由,我感到好笑地笑了起来。

    “越,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要记住关于我的这么多呢?”面对我的反问,他突然就回答不上来,他眼里的慌乱暴露了自己,还是有喜欢的吧。有时候,最不喜欢,是因为最在乎。“越,我不是玩具,所以,不会轻易认输。”我潇洒地快步走开,对,我应该要潇洒一些。

    越,我真的不是玩具,不是逗你开心的玩具,我只是我自己。

    就让盛夏,为我弹奏华丽的摇篮曲

    永不凋谢的,你的我的,

    一起去登山,坐在迪的单车上,伸出双手迎接微风的抚摸,空气里是清新的叶子的味道。“我们都没错,只是不适合……”我拽着迪衬衣,唱起了歌,越骑着车子载着那个女生从我们旁边经过,我突然大喊:“越,再见了。”然后我们擦肩而过,然后我的最后一滴关于越的眼泪流了下来,接着我笑。

    越从我的世界里消失了,再也不会出现。

    我们失散在人多的十字路口。

    我们应该继续走下去,狠狠地幸福。

    亲爱的,就让盛夏为我弹奏最华丽音符,让我微笑着入睡,让我沉淀在和你美好的爱的梦里,融化一切过去的快乐的悲伤的。醒后,会有很更美丽的彩虹装扮我的梦。

    亲爱的,结束也是开始,对吗?

    爱的最高境界

    有一天,女人问男人:“你说,爱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男人想了想,说:“是生与死吧!你想啊,一个人可以为另一个人去死,舍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切,这不是爱的最高境界吗?”

    女人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开始时她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许多的爱情最壮烈的时候总是会和生与死联系在一起的。那些流传千古的爱情无一不是生生死死,总之悲情者居多。可是,更多的俗人之间的爱情却只有平常的爱与恨,只有平常的悲伤与快乐。

    “那你说是什么?”男人问。

    女人笑了:“是习惯,当你习惯了一个人生活中的习惯,你就真的爱上他了。爱情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习惯的认同,爱到最高境界就是认同了他的习惯。一个女人习惯了一个男人的鼾声,从不适应到习惯再到没有他的鼾声就睡不着觉,这就是爱;一个男人习惯了一个女人的任性、撒娇,甚至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这就是爱;一个人会为了另一个人去改变、去迁就,这就是爱。爱情的哲学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就在生活的点滴里。你如果始终不能适应一个人,适应他的所有习惯,那只能说明你没有爱他,或者说你还未到爱的境界,因为爱就在这些细节里。当你已经习惯你的爱人的所有习惯,比如他衣服的烟草味,比如他半夜起来看足球……如果这些你都已习惯,那么不要再问爱是什么这样愚蠢的话题了。”

    爱,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朴素,它像一杯在我们身边的白开水,伸手可及,喝了,让我们觉得凉爽舒服。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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