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只道是寻常
那天吃过饭,和几个共同喜爱足球的朋友侃过大山出来,意犹未尽。一同前去的同事一脸疑惑的问我说,真看不出来你是个球迷,并且还是资深的,说起足球来头头是道,兴奋起来像一个傻丫头,真是颠覆了你平常给我的温婉优雅的形象。
“以前只是知道你喜欢读读书写写字,真还没看出来,说说看,你是怎么喜欢上足球的”。同事不依不饶,女人喜欢足球,让她的小脑袋思维有点混乱,迷惑不解,一定非我给她说出个子丑寅卯来不可。
我看了看认了真的同事,不禁想逗逗她,故意放慢了语速,“说来话长,想要知道其中的奥妙,那你可要耐心的听我慢慢道来。”同事看出我在故意卖关子,悻然道,“谁要听你慢慢的到来,就一句话,直奔主题,别绕弯子,没时间跟你兜!”
见同事真的是有点急了,我也不好再故意的绕下去了,况且要是朋友真的生气走掉了,我那意犹未尽的倾诉欲,一下子没有了听众,要生生的给咽回去,那岂不是太让人苦煞。
于是我就赶紧的说,这个原因呢说起来很简单,简单的还真一句话就能说明白。但要真说的清清楚楚有血有肉,那还真的往长了说不可。时间关系,就往简单了说吧。于是一段尘封的往事破土而来。
在读大学的时候,我们班里那群意气风发精力充沛的小伙子,自发组成了一个足球队。他们的球技真的是高啊,几乎是打遍全校无敌手,可谓是在当年那个不大的校园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知道他们为什么能打遍全校无敌手吗?这一方面是由于他们确实技高一筹,另一方面也有我们这些女生每场必到的呐喊助威。“知道了吧,因为身边有个球队,因为身边就有人在踢球,更因为你还要经常的去看他们踢球,你想,能不慢慢喜欢点足球,能不慢慢的懂得点足球吗?”我不无得意的向同事炫耀着。
“不仅仅是喜欢足球,更是因为喜欢踢足球的人吧?”同事也是在大学里混过的,那里能不知道校园的一些端倪,斜着一双小迷糊眼坏笑道。
“那当然,不喜欢踢球的人,一个光溜溜的死球摆在那儿,你喜欢哪,傻子啊?”,我回敬道。朋友听了这好像是话里有话,不禁来了精神嬉笑着说,“快说说看,你是不是看上了球队里的哪个帅小伙了?”
我哈哈一笑,说我倒是想看上哪个帅小伙,可我们足球队的小伙都不帅啊,个个难入我的法眼。同事知道我是在搪塞,变本的起起哄来,“你就如实的招了吧,别打哈哈。不说出个水落石出,今天你是逃不掉的。这个话题可是你挑起的,怪谁!”同事一脸的得意。
“怪谁?谁都不怪。这有啥不好坦白的,那时正十几岁风华正茂的年纪,没读过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啊,白瞎了!”我学着赵本山的口吻。
说实的,在那拉拉队的女同学里,还真是有动了心思主动过来的,当然也有被动了心思的男生硬拉着过来的,当然也有首鼠两端心思徘徊的,总之是不一而足吧。不过那个小小的队伍里有这些心思的可没有我。那不是因为我有多么的纤尘不染,我也有自己的心思,只是我的他在另外一个城市读书,巧的是他也喜欢踢足球。
按那时的心里,虽然不能经常的看他踢球,但是能看到自己班里的同学踢足球,想象一下他的身影,那对我的思念也是个安慰。况且,我又是个集体荣誉感强的人,只要有我们班的活动,我是一定要参加的,哪怕就是在一旁呐喊让嗓子喊哑,鼓掌让手掌拍麻。
朋友把我的话听的直点头。来到办公室,我拿出当年的毕业照片,从上面一一的给她找出当年球队里的那几个人,并且还指出了当年暗恋着的几对小情人,更是指出了最终修成了正果的两对。“真是让人羡慕啊!”,同事看来比我的感慨还多。
面对着那张有些微微泛黄的照片,不禁慨从中来,二十年的岁月一晃而过,时间飞逝真的如白驹过隙啊。不知道我的那些爱踢足球的男同学们现在都怎么样了,还继续的热爱着足球吗?还记得当年绿茵场上那个重逢陷阵的自己吗?也不知道那些一起在赛场边摇旗呐喊的女同学们现在也都怎么样了?还会在有球赛的时候,想起当年吗?这些年,为人妻为人母的日子越来越厚重,已渐渐的阻断了相互之间的联系。
今天坐在银屏前,坐在南非世界杯如火如荼赛场的万里之外,看到球场上那些矫健的身影,看到赛场外那些呐喊着的球迷,我又一下子想起了很多,思绪再一次把我拉回到了二十年前。真愿时光能倒流一回啊,回到当年那个简易的足球场,让我重温一回那段男儿踢球女儿鼓掌的好时光!
化开你的阴影,还你的明眸
一
宇炫和岚是在一个傍晚认识的,算是巧遇吧。当时她一个人听着MP3,坐在校园里湖边的草坪上,看着远处校园外小山上的夕阳,绚丽但不刺眼。她曲着腿,把包包放在上面,看上去似乎挺会享受的,然后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她看夕阳时的眼神偶尔不经意出现意思迷离。那个小小的镜头竟然给他捕捉到了!当时他恰巧绕着湖边散步,也是一个人,当那一怵光从他眼前闪过时,他停住了脚步,只是静静地站在她的身旁。霞光像新娘的婚纱淡淡地披在她的身上,使得他突然有股想拥有她的冲动。当她感觉到有人在身旁时MP3刚好播完一首歌,她突然感到旁边似乎有股热气,于是她转过头,就这样,他们的目光碰到了一块。
“也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他对她说,她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什么也没说。他有点尴尬,便沉默了下来。可能她带着耳机没听清楚吧,这是他给自己的解释。
日子并不像波澜那样一波三折,她依旧习惯每天傍晚到湖边的草坪上听歌看夕阳。而他,只是静静地站在不远处的柳树下看着她,偶尔会带上一本动漫去翻翻。感觉就是这么奇妙,让他很想靠近她,可是又提醒他不要打破那份安谧。她是安静的。他这么想,然而他又觉得她思想似乎不那么安静,她应该有心事。于是她有心事成了他的心事
二
南方的二月下起了雨,丝丝缕缕,像她的愁絮。,人们都说时间是治疗伤口的最好解药,可是一年了,她依旧无法忘掉两年前他残酷地甩开她的手狠狠转身后的那个背影。心一下子揪紧,泪流两行。贾宝玉说女人是水做的,是泪水吧,她自嘲自己都成林黛玉了,可她就是控制不了不去想他。她想他,然而,想又有什么用呢?
她爱听歌,爱听那首任贤齐的《水晶》,那是他以前常唱给她听的,他还特别反复唱那一句“我和你的爱情,好像水晶,没有秘密彼此很透明。”当时她笑靥如花,也跟着唱起来,沉浸在爱情的蜜池里。她知道他喜欢任贤齐的歌,于是她也喜欢上了,可以这么说,爱屋及乌吧,于是有人笑称她是他的影子。她突然想起琼瑶的一部小说《形和影》,但是最后人影俱无了。她笑自己怎么会想到这些不吉利的,但是她的心也终究是出现了疙瘩。而事实上,她的幻想也有一半是真的了。只不过现在还不至于形影俱灭罢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伊人尚在,心已非。她是在看夕阳吗?下雨了还会有夕阳吗?宇炫在纳闷,可是她的的确确是来到了湖边,撑着伞,看着以往遥望的那个方向。
雨淅沥淅沥地滴在伞上,滴疼了他的心。她是有心事的,然而他什么都不能做,只是站在那里,暗自怜惜。
也许是老天的故意安排,一阵笑声打破了沉静,他回过头去看,是一对男女在抢吃一根冰淇琳,很甜蜜很幸福的场景。他有点羡慕他们,然而当他回头去看她的时候,始发现她也看向了那边,并且是泪流满面。这时那个男的也停止了嬉闹,脸上的表情也一下子僵住了。
雨依旧是淅沥淅沥地下着,只不过,她走开了,走的那一瞬间,两滴泪滑到了草地上。
三
她不再去那湖边了,换一种说法是,他再也见不着她了。大学的校园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他们还会有见面的机会吗?他不知道。一直以来都是他在一厢情愿,他们甚至连对白都没有。现在他已明白她的心事所在,他不觉得谁对谁错,感情的事本来就很难说得清谁是谁非,但是他是妒忌那个男生的。他清楚自己是喜欢上她了,喜欢上那个迷离的忧郁的女孩,可笑的是他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他已经养成了到湖边看夕阳的习惯了。此时四月已到,天气早已转晴,而他开始换上了夏装。此时的他看上去是个十足的阳光男孩,但是到了离去之时,他的眼角总会露出一丝难以发现的失望。
他在等她。
还有两个月左右就要考英语四级了,很多同学都买了王长喜的四级真题训练起来了,他没有买,为的是省着钱买辆自行车去哪里都方便。于是图书馆成了他每天的必去之地。一般他是下了课吃了晚饭去一番湖边,待得夕阳下山了,他就转去图书馆学英语,偶尔也会把书从图书馆借了出来带到湖边去读。慢慢的,他发现他的英语的确是在进步了。
再次遇到她是在图书馆里,那天他一下课先不去吃饭而是转到图书馆借书去了,他们就是在服务台遇到的。他当时意外到心跳加速,耳根都红了。待借好了书,他终于鼓起了勇气对她提出吃完饭湖边见。她没有拒绝,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当她转身离去时,他又看到了她那熟悉的迷离。
在湖边,他们知道了双方的名字,“岚”,他在心里默念着,“我要给你幸福!”
四
她成了宇炫的女友,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单纯是为了想驱散心中那份阴霾吗?她觉得自己思维很乱,很矛盾,她不让他拉她的手,总是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样做似乎有点对不起他,可是她就是无法完完全接受他,尽管她已经是他的女友。
相信我,我会给你幸福的!他这么对她说。
她沉默,记得以前也有一个男生这么说过。她苦笑。你没必要想我许下诺言。她说。
他是认真的。有人说付出了总会有收获的,他当然希望自己能有收获,而更多的是,他希望她能快乐——跟着他快乐。他每天都会陪在她的身边,帮她打不同菜式的饭,然后大家一起吃,吃饭的时候他也会讲笑话给她听,她很少笑,偶尔,微微斜斜嘴角。她的冷淡让他有时觉得他们不是情侣,每当夜晚独自靠着枕的时候,他想着她,一阵失落。他觉得自己很失败,也许真的是一厢情愿吧。不,我能化开她的阴影,还她的明眸!
五
六月一过,他的四级也考完了,她没却去考,因为状态不好不一定能考好。他鼓励她一定得做好准备十二月份好好上战,她说她不急,过了四级就不打算考六级了还有的是时间。
他去找了一份兼职,在市区内的,每天来回都要坐一个小时的公车,基本上没什么时间陪她了。他想反正有没有他在对她来说影响都不是很大,于是他没和他说他做兼职的事。
她又成了一个人,她想该来的总是会来的,该走的也总是会走的,他终究是厌倦了。男生不都是这样吗?许下的承诺只能当一时的戏语,又何必当真呢?不过她却有了一种不舍得心痛,可能是习惯了他的存在、习惯了他的笑语了吧。她现在极少去饭堂吃饭了,一般都是买了泡面回宿舍,随便吃几口就看书去。他每天会像往常一样打电话关心她,她说她很好,也没问他去哪里了。直到有一次通话时她对他说,今天傍晚咱们一起去湖边吧,我有话对你说。
于是他请了假去到了湖边,于是他听到了他不想听的“我们分手吧”。沉默。他看向天边,夕阳刺疼了他的眼,他差点就要落泪了。
第一次,他落寞地抱住了她,她没有推开。“相信我,好吗?”他近似乞求,“你又何苦呢?”她无奈的叹了口气,“我已不再相信男生。”
六
他们分了,伤心总是难免的。他想就算写文章也不会整篇都是句号吧,中间总会穿插些逗号分号什么的,对,现在他们就是用到分号了,分号后面会有一番不同的结局!于是他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学习和工作上,尽量去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他不再打电话给她了,他觉得她需要一点思考的空间,就让她好好清静清静吧。
快要期考了,突然间她觉得上大学那么久她似乎什么都没学到,真的很对不起自己。她去图书馆借了一本《读大学,到底是读什么》回去看,是系里的一位师姐介绍的,看后感悟颇深。她决定把期考要考的内容好好翻看几遍,怎么说不拿优秀但也不要挂红灯才行,于是她渐渐地劳碌于书本之中。
她会想起宇炫,那个在湖边远远看她的那个男生。他已经离开她了,原本不属于她的东西失去之后她没有太多的伤感,只是有些微的失落。网上最近总有类似的帖子说大学生拍拖是因为空虚,她觉得有一定的道理,不全对,她和当初那个在一起之前她也不空虚,只是因为我迷恋上了他的洒脱不羁。自从宇炫走后,她想了好多好多,有关她和以前那个男生的,也有她和宇炫之间的,也想到了不再上学的以前的那些同学,还有爸爸妈妈。人生的方向盘得靠自己把握好,在爱林里迷失方向的人数不胜数,万一自己也迷糊了,也许这辈子吃亏的还是自己。记得之前在博客上看过一篇文章,是说一个失恋女生的超级猛的再恋事迹,事实上她没那个女生那么勇敢,但是她可以善待自己。
七
他终于给她打电话了,相约在老地方。
当她去到那里的时候,她看到他旁边多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他笑着向她迎过来,把钥匙放在了她的手上。“以后你就是它的主人了。”他指着自行车对她说,但是出门的时候你得约上我载你哦!”
“你哪来的钱买的?”
“做兼职,就是你还在我身边时开始做兼职赚来的。呵呵,你老公我厉害吧!”他调侃道。
“暑假我就用它从广东载你到福建武夷山去,我们一起去品尝那里正宗的绿茶!”他深情地把她揽入怀里,低下头,看到了他一直期待的她眼角处的幸福的光芒。
他说过,他要化去她的阴影,还她的明眸。他做到了!
霞光依旧灿烂,照在那行自行车上,闪闪发亮。
兰儿花开
哄笑声,夹杂着阵阵怪叫,轰然炸开,十分刺耳——
教室的中央,一只肥硕的屁股扭来转去,课桌被撞得东倒西歪,崭新的书本撒落了一地。这是隔壁班上那个长得像黑熊的豁嘴,又乘着午休老师不在,纠集了本地一班臭气相投的混混们来闹事。桌上坐的,凳上站的,一个个满脸的坏笑,满嘴的流而言,张牙舞爪的,在逗弄一位新来的大辫子女生。那位女生气不过,低着头跑了出去。又是一阵哄笑。
早就听说当地人邪门!外村来的走读生们,一个个像被黄鼠狼惊住的小鸡,两腿发软,呆在一边,吱声不得。
升入这所初级中学还不到十天的时间,班上大多数人的名字还没有叫得出来。班主任闻讯赶来时,豁嘴等一伙人早散了,只逮住其中本班的一个“小喽罗”,命他鼻子靠墙站着。老师让春正去找回那个被气跑的女生,春正有点为难,迟疑了一下,但还是去了。
只有两个初中年级、各两个班的学校并不大。绕了一小圈,春正发现操场前小河边的树阴下,有个大辫子在晃动。跑上去喊了一声:“大辫子!上课了!老师叫我喊你!”
转过来的脸,秀气,好看,白净,羞涩地散布着朝霞一样的红云。嘴微微地撅着。春正佯装不知情,问道:“要上课了,还抓紧时间盯着河面,数鱼数虾啦?!”
“数你!”
先是一个抢白。继而又“噗哧”一笑,扑闪着一双黑汪汪的大眼睛,露出两排齐整整的牙齿。矫健的身影,风一般从春正身边掠过,留下一股很好闻的气息。让春正好呆了呆……
阳光灿烂的午后,教室外的露天广场上坐满了师生,学校举行期中总结表彰大会。
“第二名,庞春正,上台领奖!”
如潮的掌声,光着双脚,卷着裤管,快步走向领奖台的春正,两条腿似乎有些不稳。从校领导手中接过半尺见方的一张小奖状,一只小小的铁皮文具盒,在手中高高举起。这是生平第一次获奖,第一次拥有这样精致的文具盒,春正的心“怦怦”地跳着,激动的脸涨得通红。会场那堆起哄的人群里,分明有两条大辫子在起劲地挥动,充满笑意的脸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柔柔的,怯怯地注视着……
不知何故,从此以后,不论是放松的课余时间,还是疲惫的考试过后,或操场一角,或窗口一隅,春正总能够有意无意地找寻到那双黑漆漆的大眼睛。得到回应,便偷偷地对视一刻,说不出的无限快意就会从心底荡漾开来,很快传遍全身,整天便会有使不完的劲头。于无人静寂处,再回味一番的话,春正的脸上即刻就会淌满笑意,嘴里也总会有咽不完的甜液……
清澈的一条大河,静静东去。河堤上的林荫道是放学回家的必经之路。春天里,头顶上飘落着数不完的片片榆钱。夏日里,胸口前挤满了挥不去的朵朵葵花。秋风中,水边的芦花,漫天飞洒,如诗如画,令人出神。冬雪中,白色的田野,万里冰封,银装素裹,倍感凄清。河的那边,永远看不够的是那飘扬的大辫子,一直到天的尽头,消失。河的这边,总是迷恋的视线,磨磨蹭蹭的脚步。朝朝暮暮,寒来暑往,这条狭长的河堤上,仿佛就处处都浸染了一个青春年少暗藏心底的一个苦涩的秘密,一个忧伤的困扰,一份甜美的期待,一份清丽的孤独。
同村的伙伴们,看出点苗头。光亮的土路上清晰地留下“庞春正喜欢王家村的王××!”“庞春正与王××好上了!”的粉笔字,随处可见。春正没有反映。直接就写:“庞春正喜欢王兰花!”还是没有动静。变换形式,干脆改用口号,边走边喊——
一人高呼:“庞春正!”
众人应答:“王兰花!”
……
声音高亢,一路上不知惊扰了多少栖息的鸟儿。听得人心烦。忍无可忍了,春正疯一般地跑回家,抽出了一根扁担,隐藏在村口的草堆后。气愤难平。进村时如果这帮狗蛋胆敢再喊一声,老子就不活了,跟他们拼了……
临快毕业前夕,儿的心思,娘不知从哪儿知道了。饭桌上告诉春正,他有个表姐就嫁在王家。
拿完录取通知。大辫子笑容如花,含情脉脉——
“你跟我走吗?”
“我去王家。”
“干吗?”
“到我……我表姐家去!”
头晕目眩,口干舌燥,春正第一次如此接近地和王兰花讲话。鼻子跟前,盈满了袭来的那种香气,令人沉醉。
阳光下,河水泛着粼粼波光。对岸兰花发出的清脆的“咯咯”笑声,很远还能传来。在他们的身后,伴着那笑声的,有两条长长的黑色的影子,在轻歌曼舞……
薰衣草的等待
薰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
——题记
第一次看到这种蓝紫色的小花是在肖言的桌子上。它清新、淡雅、不染尘世,瘦小的身子被装在一只粉色透明的小瓶里。不知为何,我的眼球就这样被它吸引。
“喜欢吧!”
我点头,看向肖言。
于是,顺理成章地我得到了它,从肖言手中接过的那一瞬间,我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看到了肖言眼角的笑容。
(一)
认识肖言,是从小的事情了。听妈妈说,我还在咿咿呀呀学习说话的时候就已经开过口叫他哥哥了,那时的肖言已经上四年级了。也是因为从小就叫他哥哥,所以一直都是肖言在照顾着我,尽心尽力地做着一个哥哥该有的责任。
记得我们的小时候,总是让人回味无穷。那时的我还刚上幼儿园,肖言总是在放学后把书包放回家,然后跑到我家逗我开心。他总是在我面前神神秘秘地掏着衣服口袋,总让好奇的我踮起脚尖一个劲的探头却怎么也看不到他口袋里的东西。然后在我嘟起小嘴即将哇哇大哭时,拿出玩具亦或是糖果逗我开心。
那年我五岁,他十五岁。
(二)
上了小学后,他总是载着我去上学,哪怕我的学校离他所在的高中那么的远。坐在肖言自行车后座的时候是我一天最开心的时候,我喜欢微风拂过脸庞时的柔和,喜欢靠在肖言后背时的温暖,喜欢伸出双手捕捉路边树叶时肖言紧张的言行,喜欢下车后肖言为我理清被风吹散的短发。
也是因为这样的喜欢,于是我学会了和肖言开起了玩笑。那天在上学的路上下起了蒙蒙细雨,肖言叮嘱我抱紧他的腰,他要加速了。那时我的还只是个孩子,顽皮是我的天性,于是我非但没有听他的话反而猛的跳下了车。跳下车的时候,脚上传来的疼痛让我意识到自己的玩笑开大了。听着肖言数落的言语,我哇哇大哭,引来行人侧目。
肖言轻轻将我抱到自行车后座,然后骑着车向学校医务室冲去。擦伤的地方上了药已无大碍,可因为我一时的好玩,那天肖言第一次迟到了。
那年我八岁,他十八岁。
(三)
时间总是这样一眨眼地过去,很快肖言高三毕业,选择了北京的一所高校,而我也开始慢慢学着肖言不在身边时,独自骑车上学。每年的生日,肖言总会从远方给我寄来生日礼物,有可爱的小熊,有可口的巧克力,他总是鼓励我好好学习争取也能靠上好的大学。于是,我朝着他的方向不断努力。
那年暑假,肖言回家,给我带回了那瓶蓝紫色的小花,他说那叫薰衣草。于是我将小瓶用红绳系好,挂在背包上,一遍一遍地抚摸,一遍一遍地开心着,因为心里一直都知道,那是肖言送的。
那年我十二岁,他二十二岁。
(四)
那瓶薰衣草在一年后的一天无意中丢失了,得知后肖言又送给了我一瓶,再后来每一年暑假他都会送我一...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