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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花季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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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你,我也可以离开你

    只是一个冬天,一个离春天不远的冬天而已。

    所以,我固执的认为。若是春来了。我一定可以走进你的内心。

    因为,我一直静静的站在你的身边。因为,我喜欢你。

    我坚信,某一天,你一定可以看见我的存在。

    所以,那些个冬天,我在簌簌的寒风中守候着。

    ——林晓培

    一

    林晓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看到她满脸的截铁斩钉。有志在必得之势。我心里突然咯噔了一下。

    林晓培,邻家女孩加良家女子,虽然我们青梅竹马的长大,但我们心意却并不相通。她在我眼里,就是个青涩的黄毛丫头。

    我,莫言。一个二十多岁不学无术的痞子。自从初恋女友云蕾甩我这一句话后消失人海。我便地地道道的成为了那个痞子。

    我开始频繁的更换女友,走马观光般,我似乎每一场都认真的去和不同的女孩暧昧着,然后笑着说再见。无关痛痒……

    我微笑的告诉林晓培,这辈子,你只能做我的妹妹。我可不会忘记,你可是,拖着鼻涕跟在我身后的跟屁虫,我怎么会,跟你这样的一个丑丫头,谈爱情?再说,你懂么?

    你N次失恋了。你说着她们的好,或者坏。我安静的听。夜晚的路边摊,我,啤酒与你相伴。那些啤酒冲击之下形成的泡沫在顷刻之后化为乌有。你说很像爱情。来的快去的也快。我说,为什么不喝点白开水呢?最平淡但却最真实。

    ——林晓培

    二

    我开始害怕林晓培的眼神,她望着我,总有一种吞噬别人心神的感觉,像个无底洞,我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我更害怕知道。

    偶尔,林晓培会陪我在路边摊坐到深夜。我们一起喝酒,却没有狂欢的味道,路边的风卷着小雨往里灌。

    那天晚上,她喝醉了。

    唠唠叨叨的说着和我有关无关的事情。

    恍惚间,我感觉到了脸上绽放了女孩最美的花朵。

    原来,是我醉了。

    似乎我们的牵手理所当然。我暗暗的窃喜。是不是,你真的发现我的好?但随即淡淡的失落。是不是,我只是你寂寞时依恋的一个玩偶?只是温暖体己的几句关怀。我便可以把你,把你放在心上。你开始懂得把我放在掌心。却随我自生自灭。

    ——林晓培

    三

    我学着做一个尽责的男朋友,不再招蜂引蝶。收起戾气。看着她笑脸如花,用手轻轻掠过她的发丝,轻轻抚摸过她的脸庞。

    然后看着她在我的臂弯浅浅睡去,我想起了云蕾。

    那些往事呼啦在我脑海闪烁,我看见自己内心深处的灵魂。

    我的心底原来住着一个人。

    云蕾是我爱的人

    林晓培是我喜欢的人。

    我无法分清二者的区别。但,云蕾。回来了。

    站在路边,对我巧笑倩兮。仿佛,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我们仍然是好情侣。

    我们依旧是好情侣。

    缘起缘灭。不过一个瞬间。

    终于学会离开。

    我喜欢你,我也可以离开你。

    有的人,是会陪伴你柴米油盐一辈子的。

    有的人,是让你放在心底用来怀念的。

    既然做不了第一种,那么就请你记住我。

    ——林晓培

    林晓培离开的那天,下起了雨。我和云蕾路过一家婚纱店。

    云蕾说,想拍婚纱照。

    当她试穿着白色蕾丝边的婚纱问我们结婚好不好,我仿佛看到了曾经的林晓培。

    那年的儿童节,林晓培穿着白色裙子,望着我,莫言哥哥,长大后我嫁给你好不好?

    我微微点头,对云蕾说,好。转身走进雨里。

    隔夜素馨

    天蓦地就黑了,漫天阴霾,像要把人生生吞噬。这一天本就死气沉沉,暗灰的天际是一声沉重的叹息,无意间触动敏感神经,便跃为咆哮,雷电的轰鸣让素馨的心紧紧地抽搐着。素馨一个人走在街上,身旁没有可依偎的胸膛来寄托这凄惶。在这样的天气出门,素馨只是想去一家茶餐厅,一家名唤“茗艼”的茶餐厅。

    餐厅就在不远处,素馨匆匆躲进。天黑得可怕,风在怒吼,整条街的树木刹那间凶狠如一群饿极了的野兽,疯狂地撕扯周遭的一切来充饥,瞬间,雨倾盆而至。

    “小姐,老三样吗?”熟识的waiter彬彬有礼地恭候。

    “嗯。”素馨来到老位置,这深幽偏弄里一个靠左的小角落,不太有人光顾,却是素馨情感的凭依。

    须臾,漂浮着暗紫色小花的透明小壶来到桌前。因这恶劣的气候,餐厅内闹哄哄的,失去了平素的静谧安详,素馨有些厌烦这嘈杂,微微蹙眉。

    两样小点是抹茶布丁和西米水果。

    紫色的掠影是熏衣草,淡淡的熏香可以舒眠安神。小杯里的水有些沉闷的暗紫色调,被稀释了十倍还不止似的荡漾着透明的哀伤。这些食物是和亮一起来的时候必点的定番品,就像两人曾话定要一起去创的那惊喜,还有那角隅的老位子,如今,也只是水月镜花了。

    第一次来这家餐厅,是亮带素馨来的,那时他们相识不久。那天傍晚,橘黄色的旋转吊灯在两人脸上泛出淡淡的温暖光晕。亮点了一壶熏衣草,抹茶布丁和西米水果。紫色的小花是一张张可人的笑脸。

    “素馨,你知道你的名字是一种花吗?”

    “啊?”素馨茫然,原来她的名字是花呢。

    “素馨花是广州名花,花瓣平行绽放,淡雅别致,旧式女子喜欢插在鬓角。”

    “那岂不是很容易凋零?”

    “是啊,采摘下来的素馨花,只一夜便凋零了,香味也渐散,但是,隔夜素馨厘戥秤呢!”

    “厘戥?”

    “厘戥是秤微小贵重之物用的,如珍鲜药材、珍珠末、金饰。”

    “可是隔了夜的素馨……这花不是憔悴黯淡失香减色了吗?”素馨不愿倾吐自己名字的凋零,花会随风飘零,人也会的,不变的,只是那份埋藏心间借此自欺回味的感情罢了。

    “隔夜素馨厘戥秤——虽然不香,念下旧情,在岁月中沉淀愈浓的是感情,花香反是次要的。”

    素馨低头不语,暖橘色的光影有些灼人,她整个人是夜色里一只孤寂的画舫,期待着彼岸的笃实拥抱。

    素馨忽然爱上熏衣草。那香与涩,在水的浸润下逐渐挥散,却豪不张扬,永远是细细小小的花骨朵,不像其它花草那阳竞相借着水力绽放。它悄悄地在角隅守候,是素馨最为欣赏的淡泊潇洒。虽然那香气,那暗灰的花蕊,不小心入口,有些呛人。

    灯光幽影中,亮悄悄地捉住素馨那纤弱的,等爱的小手。素馨没有拒绝。亮的手很宽大,很温暖。

    素馨和亮相识于图书馆,她中意一本书,程然的《一心一意来奉茶》,被不相识的亮捷足先登。素馨思前想后红着脸去商议,亮把书让给了她,于是萍水相逢了。他们是校友,亮比她大三届,即将毕业。他们都爱书、爱茶,正是棋逢对手,知音相遇。

    那夜之后,他们每周都会去那家茶餐厅小坐,谈书聊茶,分享个人的异想天开。有时候两人并排在一张长沙发上感受彼此的默契,亮喜欢用他厚实的大手轻抚素馨的长发,她黑亮的长发,直垂腰际,漂浮着淡淡的花香气息。

    “茗艼”茶餐厅。茗,茶也;茗艼,通酩酊,醺醺大醉的样子,谁说只有酒才能醉人?

    每一次,他们只点熏衣草和那两样小点,不需要新鲜刺激,只满足于那一份熟识的恬淡温馨。素馨唤那两样小点为“绿”和“雪”,简洁贴切又富有诗意。

    素馨很喜欢亮的博学多才,原来素馨花凋零后可做药引,也可泡茶。茶餐厅大多没有,因为苦,因为涩,也不再清新动人。当花成了茶,花已不再是花了,香也不再是那香。

    转眼,亮毕业了,有些抉择,是必须面对的。那一天下午,在茗艼茶餐厅,亮开口了:

    “毕业了,家里人安排我去香港工作,我希望你能陪我去……”亮迟疑着嗫嚅,浓密的睫毛映射着难以掩盖的忧伤。他知道,素馨不会答应的,她才大一。然而,他宁愿亲手粉碎这甜蜜幻影也要开口,也要尝试,不想将来为今天的懦弱叹息。

    素馨沉默地低着头。她很清楚,这一别,回头将是百年身,亮会在那儿生根,而素馨花,只是两人共同追寻的一个梦境罢了。素馨猛地扯过小壶,把那紫色的忧伤,暗灰的刺谑一齐吞噬,泪水渗入发丝。刹那,雪融了,绿凋了,薰衣草流泪了。

    机场,两人旁若无人地紧紧相拥。素馨把整个人化为一摊泥,融入亮的胸膛,水乳交融,永不分离。

    “隔夜的素馨,是要用厘戥来秤的啊!“哽咽的叮咛令人不忍拒绝。然后,他点头,她松手,他转身,她挥手,从此擦肩而过。

    亮一到香港就通知素馨,之后他们常常通话,每次都是亮打来的,似有倾诉不完的离愁别绪。随着时间的推移,亮渐渐繁忙起来,他的声音,逐渐陌生,再久了,便杳无音讯。素馨没有主动打电话,她固守着素馨花般的矜持与高贵,很多东西,明知没有结果就不要强求,花若离枝,搁发已经无同位。

    隔了夜的素馨花,当感情在时光中冉褪,在距离中蒸空,也只配由生了锈的铁秤来估价了。

    素馨习惯了一个人去茗艼,坐他们常坐的那个位置,点相同的食物,亮的那一份抹茶,她从不碰,只放在对面,临走了还是完整的一杯。她用奢侈的浪漫假装他还在,假装柔情从未离去,假装花还未离枝,不必在水中挣扎。

    素馨不是沉湎过去,她只想把一切美好的记忆珍藏于指尖,用最享受的方式。

    出乎意料,亮来信了,不是信,偌大的信封里是一张大红的请帖。他要结婚了,对方是公司董事长的千金,他没理由拒绝的。素馨忽然有点瞧不起他,也瞧不起自己。

    素馨没有哭,她把这请柬,连同和亮曾所说过的每一句话,到过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亲密的举动,一同锁进橱柜,过滤一切,只在心中荡漾那美好的一瞬。

    素馨保留了去茗艼的习惯,在阅读时偶尔看到关于素馨花的另一种解释:“隔夜素馨厘戥秤,既讽刺花也讽刺人,真傻,他不知贵贱,不识时务……

    同一句话,两种意思,是因为情。看到这则小文时,距离那个伤心的午后已有近千个日出日落了,素馨正在实习。朋友给她介绍了同城同系同龄的男生小文,很腼腆很可爱的小伙子。

    那一日,在图书馆的转角,当清瘦俊逸略带稚气的小文在她面前变出满满一束满天星时,素馨感动地几乎泫然。满天星和熏衣草有相似的动人之处,是素馨心中最初的萌动。

    素馨所在的城市没有素馨花。然而不管任何时候,任何花,只消有人疼惜,都是弥足珍贵的。只是,素馨的厘戥不是亮——那个她曾以为可以照亮他一生的男人。素馨没有怨尤,还是感谢曾有一个男人温柔地告诉她“隔夜素馨要用厘戥来秤!”

    素馨把满天星拥入怀,骄傲地微笑。她知道,她不会辜负小文的,因为小文是素馨花今生今世的厘戥。

    情人节,给你买朵玫瑰花

    又是年末,和所有月光族一样,两手空空,囊中羞涩。剩下的一些工资老板不仅“缺斤少两”,还一拖再拖,迟迟不肯给我。

    年越来越近,我便时常被这窘迫的生活扰得烦躁不安,加之答应女友今年陪她一起回家见她父母,心情更是糟糕到了极点。

    没有钱怎么和女友回家过年,第一次去就如此寒酸,如何能保证在她父母和亲戚面前不因手头拮据而丢脸?

    虽然我一直都是女友眼中的“潜力股”,她也常在父母面前对我赞叹不已。但两手空空的爱情始终只属于学生时代,没有钱的情人节,只有看着别的情侣手中的玫瑰发呆。越想我就越是汗颜,惭愧得无地自容,真相路面突然裂出一个缝,让自己钻进去。

    还有三天就过年了,火车票也已订好。站在天桥上,看满城灯火辉煌,我无奈的叹了口气,摸了摸口袋里仅存的伍佰元钱,鼻子一阵酸楚。一阵寒风过来,感觉这个冬天特别的冷。

    悻悻地回到家,女友正躺在床上看书。她总是能一眼看穿我心中的悲喜,打第一天和她相遇开始。

    “工资还是没领到是吗?”她用一贯淡淡的目光打量着我,而我像是一只斗败的公鸡,耷拉着头轻轻的“嗯”了一声。

    女友天生丽质,长得水灵,加之还是重点大学毕业。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可以找个不错的男孩子,但她却偏偏选上我。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像她一样的傻姑娘已经为数不多。多年来,我不仅没有和她喝过一次咖啡,拍过一次艺术照,去风景秀丽的地方旅游一次,就连一朵玫瑰都没送过。

    有同学说是我的福气,要好好珍惜,也有同学说大学的爱情只会是昙花一现,意思就是她迟早会离我这个穷小子而去。因为身边就有许多从大学走出的浪漫情侣,进入社会后,无法避免经济利益的枷锁直到浪漫越来越艰涩,感情一点点地枯萎,直至分道扬镳的例子。没有钱,什么也免谈,也无从谈起。这个社会,连离婚也需要钱!浪漫永远属于有钱人。

    但是,这些年来,无论我漂泊何处,工作好坏,成败与否。女友一直对我不离不弃,买衣服她总是给我买贵的,自己在打折店买便宜的,她说男人要穿得有气质,女生买便宜样式好看就行。吃东西,在外面贵,就在租来的小房子里自己做。她说哪怕是一碗小面,只要和你一起吃就开心。由于工作原因,我时常居无定所,无论在哪个城市,随便捡个便宜的旅店或者出租房,她不但没有一句抱怨,还鼓励我说:“生活要慢慢来,总有一天会好的。”

    我知道,女友不是不想穿名牌,进高档酒店,住豪宅,只是因为她爱我,愿意将终身托付于我。但我却连第一次随她回家见父母都如此狼狈,想到这一切,我更加难过。

    “这是我平时积攒的三千元,你先拿去吧,过完年再还我。”正当我责难自己而又一筹莫展时,女友却递过一沓钱。

    屋子很静,我沉重地接过钱,牙不自觉咬住了下嘴唇,眼中早已一片湿润。

    春运期间,火车站人山人海,加之路途遥远,中途多次转车。看着女友被折腾得疲惫不堪的身躯我的心生疼。

    我说,等咱有钱了就坐飞机吧。女友只是浅浅一笑,呵呵,有张卧铺床就足够了。

    春节恰逢情人节,大年三十的晚上,我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第二天一大早,我对女友说,今天我一定要给你买束玫瑰花。女友说,算了吧,别破费,不值。

    从寺庙烧完香许完愿出来,大街上随处可见情侣们手中大束大束代表爱情的火红玫瑰。我强拉着女友的手来到一个花店,一定要给她买束玫瑰。一问价格,最便宜的一束也得八十八元,一朵单价也得十元,女友直拽我的手说:“平时都才两块一朵,现在卖十块,划不来,不买了。”无论我怎么劝说,老板怎么鼓动,女友还是将我拽开了。

    到了第二店,我又执意要买,女友拗不过说,好吧,那就只买一朵。

    当我把那一朵鲜红的玫瑰花递给她时,她呆呆的望着我。过了片刻,她说,我还以为你要对我说点什么呢,结果一句话也没讲。

    我用手指一勾她的小鼻子说:“是物质的总会过期,玫瑰也总会凋零,而只有你我的爱才是永恒并不需要语言的……”

    “你是一头猪!”女友两眼湿润地打断我的话。只是她脸上的幸福,全都是真的,我知道。

    我们的爱情,本该如此

    爱情是快乐与痛苦的结晶体,在享受快乐时,那是爱情;在经历痛苦时,那也是爱情,爱情就该如此。

    春天,这特别的春天。既不如夏天之绚烂,也不若秋天之寂寥,更不如冬天之纯白。而她却遮挡了她自己娇羞的容颜,给万物生灵带来迷人的芳香。如刚沐浴完的少女,清纯可爱,给人一种焕然一新的美感。春天的夜晚更是甚美之至,虽然黑暗逝去了她满脸的绿意,但却还人一种温馨的心灵鸡汤。也就是在这种浓浓的氛围下,向锋拉着美欣走在学校宽敞的运动场上,夜晚的那里异常的寂静,静的使人毛骨悚然,但他们的心却是火一样的灼热,甚至此时的他们都愿意被它烧的体无完肤,只有这样,他们两人才能永远不分离了!正如海中的沙石般,常年的靠在一起,叙说这他们彼此的心语,彼此的甜言。而他们仅仅是拉着手,穿过一个又一个荒芜的草坪,没有坐下,只是静静地走着。因为他们彼此都知道,只要坐下去,他们两人就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于是,他们默默地站着,走着,面对着这片漆黑的荒凉的夜色,发呆,发懵。没有预想的欢乐,但也没有明明白白的痛苦,只有美欣不时的叹息声与咳嗽声。正值夜色浓浓时,爽爽的微风时时掠过,美欣穿着一件薄薄白色衬衫,在黑色的掩映下,她的身上显得熠熠夺目,这光彩照在了她娇小可爱的脸庞,清新秀丽,给人一种无可挑剔之美感,或许眼前的向锋正陶醉于中吧!自从一个月前遇到她开始,他的内心始终觉得并且相信,她就是他心中的白雪公主,心中的最爱,永远的最爱,唯一的天使,她可以给他带来无尽的欢乐与幸福,也可以帮他分担难缠的痛苦与悲楚。然而,他就是这样想着,无穷无尽的想着,但他的爱人,眼前的****不知怎的,脸上已找不到往时的笑容,有笑容,也只可能是凄苦,伤感的,就如牙膏是挤出来的一样,此时她天使般的笑容,也像牙膏,他要时就挤一点,不要时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上。然而,此时的向锋也不知道她怎么了?只是觉得他们心中的爱情之火,已没有先前的那么旺盛,似乎还会有熄灭的迹象,爱情之光不久也会渐渐地消逝,即使在黑暗的夜空,也难以找回来。因此,他使劲的想,终究没有谁告诉他这问题的答案。风呼啸而过,打动了他敏感的神经,他的手微微一颤,脱下他身上仅有的红色外套,手脚利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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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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