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弗洛伊德的死,带来的启示!》
【作者:何永旗】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研究一下,美国黑人乔治?佛罗伊德的死,所引起的民众抗议和游行。
事件的发生地,在美国休斯敦市。美国警察,在抓捕黑人乔治?佛罗伊德时,警察所用的手法,导致了乔治佛罗伊德死亡。黑人乔治佛罗伊德的死,引起了美国民众的愤慨,和抗议。
民众认为:美国政府,在为杀人的警察,开脱罪行。权利的持有者美国政府,就凌驾在了法律之方;权利的干预,会导致法律失去公义。
美国民众认为,跪压佛罗伊德的,那名警察,是杀人犯。他执法时,所用的手法,导致了佛罗伊德的死。那名美国警察,应该为弗洛伊德的死,负责。
因为法庭,对杀人的警察判决的不公,美国人民,开始自发的,为乔治佛罗伊德申冤。他们采用的申冤方式,是抗议和游行。
民众要求美国政府,重新审判,抓捕乔治佛罗伊德的,那几位警察。在美国人民看来,此前法庭,对那几个致死乔治佛罗伊德的警察,定罪太轻!大厅只是给了设事警察一个警告,和拘留。这种法律的判决,不公正!毕竟乔治佛罗伊德死了,死在了那名警察,手中。所以,民众认为,那名警察,是杀人犯!法庭应该用杀人犯的罪名,起诉那个警察。否则,法庭的审判,就是不公正!这是在包庇杀人的警察,美国人民无法忍受。法律被权利干预,就会失去公义,法律如果不能公义的执行,那这个法律,就没有用处。那干脆丢弃法律算了,谁让你法庭不公正审判了?这是对法律的亵渎。
而跪压黑人,乔治佛罗伊德颈部的那名警察,民众要求法庭,判他杀人的罪名成立。按照美国法律,这名警察,要判至少25年徒刑。
注意!法庭对执法的,那几名警察的审判,下来了和。法官给予,涉事警察的判决,很轻微!只是警告,拘留,关押几天。以后,那几名警察,交完保释金,就被释放了。
能够看到,法庭对那名致死弗洛伊德的警察,判决很轻微,这是纵容警察去合法杀人。美国民众开始愤怒,抗议政府干预法律的公正。民众说:没有公义,就没有和平!他们要求美国政府,从新审判那名警察。
等于说:法庭认为“休斯敦几位警察的执法行为是合法的,”他们不必为,黑人乔治佛罗伊德,的死负责。——如此,佛罗伊德就白死了。
直白的说:几位警察,在抓捕乔治佛罗伊德的过程中,没有过错。虽然,黑人乔治佛罗伊德死了!但这,不是警察的过错。
法院的判决,引起了美国民众,强烈的愤怒!民众开始到街头游行,呼喊!说:没有公义,就没有和平!我无法呼吸、我快要窒息。没有公义的审判,使我活不下去。
注意!美国民众看到的,是:法律一旦开了口子,那它就会成为“权利机构用来,合法犯罪的工具”。民众,面对国家机器,是弱势。幸亏美国民众,手里有枪;否则面对“机器”,他们没有任何办法,只能任人宰割。
这里有一个疑问,既然警察抓捕的方式,是合法的;那谁为,乔治佛罗伊德的死,负责??
黑人乔治佛罗伊德,他要为自己的死负责吗??——这是在践踏生命,一个平凡的人,就这样糊里糊涂的死了。白白的死去,击不起一丝涟漪!这比韭菜还难受。
关键点是:警察在,抓捕嫌疑人的过程中,导致了嫌疑人死亡。那么,警察算不算犯罪??
这么说吧,就像南京彭宇案一样;彭宇,需不需要,为扶起摔倒的老太太,承担法律,赔偿责任??
彭宇扶起了,从公交车下来摔倒的老太太。结果?老人及其儿子,把彭宇告上了法庭。要求彭宇,赔偿老人治疗费、误工费及一切费用,合计13万元。
在法庭上,彭宇陈述说:我没有推倒老人。我路过时,看到老人从公交车下来,摔倒受伤。所以我把老人扶起,送到了医院!我对老人,没有赔偿的义务和责任。
法官审问彭宇:你说你没有推倒老人,那她头怎么受的伤?既然你没有推倒她,又为何送她去医院??
最终: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彭宇,对受害人徐谋兰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法院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
注意!彭宇案,有一个疑问:就是说“扶摔倒的老太太起来,他有没有赔偿的责任?”;说句不好听的,做好人好事,须要承担法律后果吗?
按照彭宇的说法“他看到老人摔倒了,还在流血,所以把她送到了医院。”而且,当时还有其他人在场。就是说,周围的群众,都看见了!他们可以为彭宇作证。
现在,核心问题是:是不是,彭宇把老人撞倒了?后来他良心过意不去,所以才把老人送到了医院??疑问纠结在这儿。
摔倒的老人及其家人,要求彭宇,赔偿13万赔偿金。彭宇拒绝赔偿,最终被告上法庭。
法庭本着双方都无过错,没有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13万元赔偿金。按照公平的原则,最终:法院判彭宇,支付老人45786.6元赔偿金。
在这里有点可笑,既然双方都无责任;那为何判彭宇,支付给老人四万五千块钱呢!法律依据是什么??
既然彭宇无过错,为何还要支付给摔倒的老人钱?这钱,是按照什么性质给的?爱心,还是赔偿金??
南京彭宇案的判决结果,引起了轩然大波!这场官司,也掀起了一场,法学界的争论。争论什么?——做好事,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从南京彭宇案,的审判结果来看,扶起摔倒的老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法院判彭宇,赔给老人了四万五千块钱。这指明,彭宇扶起摔倒的老人,去医院的这件事,他有赔偿责任。就是说:彭宇无法证明,老人不是他撞倒的。而老人一口咬定,就是他撞的,这在法庭说不清了。
此处,又引发了另一个问题:见死不救,是不是正义??
或者说:见到一个老人,被车撞倒,危在旦夕!此时,你该不该救??这个问题,考验着人心。
选择救?那你就错了!你为什么要救她?被车撞倒的她,满脸是血,她的死活,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你为什么,要救她?没有,救的理由。此处剥离了,人性有“爱”。
假如见死不救?这跟你又没关系,你又不欠谁的;不救是正当。
她受重伤,慢慢的死去!你,就当看恐怖片了!这本来就属于正义,你没有责任和义务去救。你能为自己,找一个“救”的理由?
看见了吗?这就是彭宇案,所引起的风波。从那以后,道德开始堕落,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开始变得冷漠……
当你看到残疾人坐地上,起不来时,你不敢去帮她。否则,要承担十几万的赔偿。砸锅卖铁,也不够赔给她的。
假如你实在不忍心,看着她痛苦的呻吟,非要去帮她?记住!先找人帮你作证,然后再拍照录视频,证明你扶她起来,是出于“爱心”!而不是因为你撞了她。
再来看美国黑人,乔治佛罗伊德的死,警察抓捕过程中,采取跪压他颈部的手法,这导致了乔治佛罗伊德,窒息而亡。
法院判决结果,是:斯敦警察的抓捕行为,是合法的;不需要为乔治佛罗伊德的死,承担刑罚。相反,美国民众认为“警察抓捕黑人乔治佛罗伊德时,所使用的方法,导致了他的死亡!所以,警察需要判刑。”
民众的态度:致死弗洛伊德的警察,是杀人犯;民众要求法庭,以杀人犯的罪名治警察罪。
美国政府认为:警察的执法方式,是合法的,不应受到刑罚的判决。
法庭判决结果:与政府观点基本一致,采取了折中办法。拘留了当事警察,交了保证金,又释放了。
重点:黑人乔治佛罗伊德,白白的死了!这不是冤枉,而是无辜的人送了命。相反,致死弗洛伊德的警察,相安无事。审判公正吗???
——公正?那为何乔治佛罗伊德,会白白的死去;致死他的警察,却没有受到刑责??
况且,乔治佛罗伊德,在被警察跪压颈部时,他还大声喊救命!当时警察并没有理采,乔治佛罗伊德的呼救!此处,警察明显存在故意。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