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的空气总是让人觉得清新而又自在,就像掉入一个崭新的世界,让你心醉神迷。
环顾四周,亢卓凡一眼就发现了他。
格子衬衫,挺直的脊背,从后脑勺看,就知道他是个帅哥。
没错。
这可能是她在图书馆最大的收获,当然不能将书包里面厚重的《聊斋志异》放到一边。
今天亢卓凡去得迟了,图书馆里的位置所剩无几,刷的发白的运动鞋和光滑洁净的地板不停摩擦,发出吱吱的令她厌倦的声音。
走了一圈,她才在厕所门前的桌子旁停下脚步,鼓起勇气将书包放到桌子上,她明显感觉到对面那个有着长胡子的男人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她的位置紧靠厕所,虽说里面并没有恶臭飘来,可总有冷冷的空气钻进亢卓凡的腰间。淡紫色的小凉衫不太能挡住这股冷空气的袭击。
可亢卓凡并不在意,她也知道,没人会注意这种小事儿。
这几天她都在图书馆学习,她爱上了这种让人能够定下心的魔力,翻开书包,那本被翻烂了的书拿在手中。边角已经破烂不堪,整本书也从中间分开,不用想,亢卓凡就知道这页是红玉那篇。
整个自习室里面安静的让人发怵,亢卓凡定了定心神,环顾四周,一眼就看到了他。
她瞄了好几眼,那个穿着灰色格子衬衫的男生,她见过好多格子衫,可是没有一个像他一样穿起来那么好看。
丘比特之力悄悄地在她心里蔓延。
自习室不大,但也不小,亢卓凡坐在最北边的一角,格子衫男生则在最南的一边,目力所及,也只能看到他的背影。
悄悄记在心里,亢卓凡来不及多想,她是来学习的。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这里的氛围让她更加沉迷,时不时抬头看一眼他,这种感觉真好。
专注,迷人。
当亢卓凡复习完一章课的时候,停下笔歇了歇,一抬头,猛地便看见他拿着水杯走了过来。她的心怦怦的跳,以至于就连他的脸都没有看得清楚。
故作自然转过头,拿起只剩三分之一墨水的碳素笔,在笔记本上勾勾画画。他应该没有发现我,可他刚刚一直在看着我,可是......亢卓凡心里小声嘀咕着。
斜对角的那个姑娘将书垒得老高,白色的小书架立在书本上,上面放了一本小说。亢卓凡没看到小说的名字,只知道那个姑娘读很久才会翻一页,皱着眉头,暗沉的皮肤上有几粒发黑的痘印。
她知道一定有什么光辉在姑娘的脑子里闪耀。
没过多久,他又进入了亢卓凡的视线,帅气的后脑勺,挺直的腰背,几近完美的身形,就像一滴滴透洁光亮的水珠,掉进汹涌滔天的大海。可她知道,这片大海和她完全没有关系。
他们也不过是几亿人中最陌生的两个。
学得烦了,就起身去书海里转悠,原木色的书架上一本本摆放的很整齐,亢卓凡竟不忍去打乱这份美好。
书架有点高,最高的那层看得有点儿吃力,亢卓凡努力踮起脚尖儿,仰着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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