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祸起萧墙
正当韩奇在外面奔波,为了代言人、大导演、影像计划的事焦头烂额时,办公室里一场事先张扬的构陷,却在悄然罗织。面对无法抵抗的公司“锦衣卫”,韩奇还不知自己即将付出什么代价。
事情的起源,要从一次“拉通会”讲起。
在这个会上,欧阳苇代表稽查,葵子代表采购,韩奇代表跨界营销,玲姐代表前媒介负责人,和如今的流程监控者,大家坐在一起,讨论的是明星合作,到底应该走代言人的汇报流程,还是kol合作的评估体系。
两者的区别是,代言人体系庞杂而繁复,需要有几个必备因素,讲清楚,为什么需要代言人,是哪个部门的需求;选择什么年龄段的人,为什么选择这些人备选,然后重点推荐谁,理由是什么;初步沟通的权益如何,有什么风险点,除了这个代言人,还有哪些大资源,是否可以替换。
这一套材料弄下来,少说也需要一个月。
上次龙俊的合作,即使是公司明确了方向之后,流程也走了半个多月。
如果每次的小明星合作,比如一条视频,一条微博,或者只是一个短代,都走一遍这个流程,那么可以预见的是,大部分小合作都将胎死腹中。
不过,对稽查和采购来说,安全第一,宁愿少做或者不做,也不能为了做项目,而产生风险点。
对韩奇来说,也不是非得找明星艺人合作,但新品,不管是数字系列这种时尚手机,还是手环手表这种iot类的电子产品,科技kol的评测已经司空见惯,明星的短代或者内容合作,才能带来新的传播点。
会上,韩奇提出了另一条思路,是否可以借鉴pr、social的规则,把明星艺人的短期合作,当做kol来评估,也就是准备备选资源的粉丝量,同等量级的资源横向对比,及承诺的初步kpi,然后以数据化的方式评估,不需要单独立项汇报。
对采购来说,这样也会省去很多无谓的工作量。但现场在座的稽查,却强烈反对。
“明星艺人怎么能当成普通的kol?”
“那你觉得,他们跟别的kol有什么区别?”
“不只是身份的问题。科技的kol,不管是价格还是权益,都是相对公开透明,可查可比的,但是明星艺人的合作,很多都有谈判空间,如果不进行单独立项,一条条去pk,那可能公司会吃亏,甚至产生其他风险。”
“风险,其实每个合作都有,咱们可以事前介入,事中监控,事后稽查。只要看得细,就不会出问题。”
韩奇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没对上,要跟欧阳苇对线。
可能对他来说,李良伟走了之后,韩奇一直有一口气没有咽下去。从入职以来的鳌哥、辉哥,到后来的侃哥,还有不明不白的涛子哥与良伟哥,在韩奇这里,天然就对稽查有一种不好的情绪。
虽然从大面上来说,稽查也是为了公司好,但是她们总是带着有色眼镜,有罪推定,来讨论每一个业务话题,确实会让人有点受不了。
这个会开的时间不长,但是韩奇的祸根却就此埋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