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认识“他”的小弟一般都习惯称呼“他”为老板,原因是因为他开了一间A市最大的酒吧——富正酒吧。道上的人一般都称呼“他”为张老板,原因还是他开了一间A市最大的酒吧——富正酒吧。
作为一个老板,张老板平常的时候都是表现出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但只要A市混过的人都知道,这个老板一点都不像表面那样的温和,在A市的混混之中一直流传着一个传言,说富正酒吧的张老板曾经凭着一把手枪杀上警察局,然后安然无恙的从警察局走了出来。没有人知道多年前的那一天在警察局之中发生了什么,但是从那以后,A市就有了一间名为富正酒吧的酒吧正式挂牌营业。
而老板正是那个曾经拿着一把手枪就干杀上警察局最后还能完好无损的从警察局走出来的牛人——“张老板”,也是从哪一天起,没有人敢得罪张老板,传闻有人曾试图吞下富正酒吧,但一直都没有人能吞得下,最后那些曾经扬言想要吞下富正酒吧的人都莫名其妙的消失了。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有这样的心思了。
然而对于这个在小人物眼里能算的上是大人物的张老板来说,今天却发生了一件令他愤怒而又好奇的事情,先是自己的几个手下被一个据说只有十六岁的小孩给砍了,其实这并不算是一件大事,对于在道上混的人来说,被砍是时常的事儿,然而,这次却有一个很小的意外,警察局长的侄儿被人砍了三十八刀,这是一件非常不好的事情。
对于混混们来说,生活在警察局的那些警察或者是被混混称作为“*”的男人或者女人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存在,那些人有着杀人的执照,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用各种理由杀人,他们杀的光明正大,因为他们有一张皇室授予的杀人执照和一身皇室授予的杀人服。
如果说,警察是一群有着杀人执照的畜生,那么,那个高高在上的警察局长就是一头狐狸,还是一头能驱使无数拿着执照的“老虎”的狐狸,这样的人显然是不能得罪的,得要供着,养着。
所以,当得知警察局长的侄儿被人砍了三十几刀的时候,张老板决定亲自处理这件事。其实,他心里也有着很大的好奇,一个眼睛是红色的人,一个伤口能神奇般自动愈合的人,一个用肉眼无法看清速度的人......一个怪物,到底是什么人?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命人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那件传说中的修理站,他一点都不习惯等待别人,所以,在等了一会儿也不见有人出来的时候,他很淡定的决定用人将门撞开。
......
......
尖锐的警报声一声接着一声,沈平的眼神开始变得犀利起来,隐隐泛出一种红色,他每次愤怒的时候眼睛就会变成红色,他不知道为什么,然而,他现在也确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每当他在打架的时候他会变得暴躁,是一种控制不住自己的暴躁,他感觉自己身体里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让他想要发泄,狠狠的发泄。
这个问题是他在今天发现的,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一贯低调老实的沈平怎么会一连将人砍了三十几刀?
如同今天下午一样,沈平的眼神开始变红,然后变成了血红色,在他眼里,绝不容许别人杀到自己门上来,最后还将自己家的大门给撞碎,这就像是一种实实在在的鄙视,实实在在的侮辱。所以,在他看见有人开着一辆破烂的电子机车将自家大门撞开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提着拳头就冲了过去。
沈平的速度史无前例的快,那位一头撞开们的男子此时还正被这一撞搞的晕头转向,他试图将扭动一下自己的脖子,或者脱下头盔,然后按照指示将这里面的一切都打量清楚,他觉得自己这一撞简直酷毙了,能在张老板面前炫耀一把自己精湛的撞墙技术,这是多么值得炫耀的事情啊!
但就在他的手还没有触摸到自己头上的头盔的时候,他却映着微弱的灯光看见一道残影用一种极快的速度向着自己“瞬移”了过来,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
沈平提着拳头,用一种近乎“瞬移”的速度向着那个正视图用手打开头盔的男子砸了过去。
“啪”,一声沉闷的声音响起,沈平一拳直直的砸在男子的头上,他头盔居然活生生的凹了进去,然后身体也跟着飞了出去,直直的飞出去三米远,然后摔在地上不省人事。
沈平眯着眼睛的看着自己的拳头,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的拳头居然会有这种威力,他忽然发现今天一天的时间之中,他好像进化了一样,自己的速度以及力度都比以前甚至是比今天下午都要高了许多,难道自己是一个越打越强悍的超级怪物?
沈平来不及想这一切,这只不过是在自己脑袋里一闪而过的一个念头而已,他迅速的将那台撞开了自家大门的电子机车一提,然后就转了一个方向,电子机车少说也有百十来斤,就被他这么一手提起来转了一个头,这确实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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