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秋来,转眼半年。
沈家武馆有了金字招牌,加上金赐这位俞家副馆主的大力支持,已经发展到三百人的规模,恢复了曾经的辉煌。
凌风每天都忙的不可开交,又要应酬衙门和商人,又要勤练武功,行事作风和沈富越来越像。
由于俞仙儿始终没有怀上孩子,金赐逗留沈家的时间被俞百川一再压缩,如今每个月只被允许逗留沈家七天。
今天又到了回沈家的日子。
金赐特地买了两份礼物,一份是沈熙悦最喜欢的名贵翡翠,一份是给宝贝儿子的夜明珠。
虽然宝贝儿子是凌风的,但是他同样非常喜欢,如今孩子已经一岁多,到了咿呀学语的年纪,他想听到孩子叫他一声爹。
在小柔和小桃的管理下,沈家大宅井井有条,仿佛回到了曾经的样子。
“小桃,夫人和孩子在哪?”
小桃开口回答,依旧是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夹子音。
“回老爷,小少爷在奶娘房里睡着了,至于夫人……”
金赐心里一咯噔。
“夫人怎么了,快说。”
小桃害羞了一下,只不过两三百斤的大体格子,实在辣眼睛。
“夫人正在婚房里,韩公子也在里面……”
金赐松了一口气,还以为多大点事,原来是小白脸来了。
自己很少回来,凌风整天又不见人,这个小浪蹄子哪里忍得住,早在重修旧好的几天以后,就和小白脸再续前缘了。
不过这样也好,多个人照顾小妮子,而且是老相好,总比又勾搭别的男人要好得多。
奶娘的房间就在婚房的隔壁。
金赐悄悄来到房间,生怕吵醒孩子,不过‘父子连心’,孩子睁开了大眼睛,眨巴着看过来。
太可爱啦!
金赐轻轻抱起孩子,取出硕大的夜明珠。
“小乐,这个你喜不喜欢吖,这是爹特地从一堆珠宝里挑选出来的,你的二娘想要我都没给呢。”
二娘指的是俞仙儿。
亮闪闪的珠子,小孩当然喜欢了。
小乐两只小手抱着夜明珠,笑的咯咯响,突然蹦出一个字。
‘爹。’
金赐大喜过望,来到奶娘面前追问道:“你听到没有,孩子叫我爹了!”
奶娘是个二十三岁的女子,和金赐他们都一般大。
“恭喜老爷,小少爷天资聪颖,这么快就可以说话了,而且这还是奴婢第一次听到孩子叫爹呢!”
金赐美滋滋地亲了一下小乐,婴儿身上的淡淡奶香是如此好闻。
“小芸,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别自称奴婢,在我们沈家没有奴婢下人,只有朋友,何况你还是小乐的奶娘,也算是他的半个娘亲,不必和我客气。”
小芸感激地点头。
金赐如今的身份地位,还如此平易近人,对这些丫鬟佣人而言,就是降维打击,不知不觉就沦陷。
“小芸,我知道你照顾小乐辛苦了,这个翡翠本来是送给小乐的娘亲,不过看在你把小乐养的白白胖胖,这个翡翠我就送给你吧,希望你不要嫌弃。”
金赐此举一是出于感激,二是听到隔壁隐隐传来的靡靡之音,心中略微不忿,不想给太惯着那个小妮子。
小芸小心翼翼地接过翡翠钗子,激动地流下眼泪。
名贵宝石自古都是女人的最爱,这件头钗,一看最少价值百两银子,是小芸这种普通人家一辈子都难以染指的东西。
“谢谢老爷赏赐,小芸一定尽心尽力照顾小少爷,待小乐如自己的孩子,不负您的所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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