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了一番手脚,感觉它们并不碍事,这才拎着箱子走出了酒店。
走出酒店大门,在人行道上前行了不到二十米,杨霄便突然地举起箱子,仅凭直觉,把它当做了装甲盾牌来使用。
砰!
强烈的震荡,箱子的外壳上卡住了一枚步枪子弹,并不会损坏里面的仪器设备。毫无疑问,这个箱子也是特制的,具备相当不错的防弹性能。虽然分量不轻,但对杨霄的力气来讲,当然是不算什么。
啪!
几乎同时,听到了一声枪响,声音不大,好似木板拍打石头发出的那种声音,在城市街道的喧闹中根本不会被其他人注意到。
杨霄却听得出来,这不是狙击步枪,而是某一种加装了消音器的突击步枪。
子弹自来于马路斜对面的一栋居民楼,但它仅能发射过来一发子弹,杨霄就已经躲到了路边一辆大货车的后面,还把防弹箱子护在胸前,防备着其他方向有可能射来的子弹。
杨霄一点都不慌张,心里面很清楚,这只是杀手比尔跟自己打个招呼,他也不会寄希望于,这么一发子弹就能了结了自己。
仅仅是打个招呼,告诉自己他来了,生死挑战正式开始。
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路人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他们不会留意到刚才那啪的一声,即便有谁听到了,也不晓得那是枪响。
此刻,仅有几个路人对于杨霄的动作有所好奇,感觉他抱着箱子躲到货车后面的样子颇为滑稽:这是被捉奸了,还是在躲债?
当然不会有任何人真的关心他,大家都很忙,脚下不停,瞅几眼便过去了。
杨霄知道,比尔肯定还在某个位置继续瞄着自己,这时候还不能鲁莽冒头。
若不是手里面抱着较为沉重的一个箱子,杨霄肯定会仗着快速的移动朝他潜伏的位置逼近过去,即便抓不到他,也不能让他如此嚣张。
问题是,来不及把箱子送到车上,更不可以随手扔掉,那样的话,人没抓到,回来时,箱子肯定也被人捡走了,这可不是一个路不拾遗的纯真年代。
手机铃响,杨霄单手抱着箱子,掏出手机一瞧,还是前天晚上,比尔用过一次的那个号码。
接通后,便听到比尔沙哑的怪笑:“呵呵呵呵,夜魔,几分钟前我就报警了,通知警方,这家酒店里有人进行非法的枪支交易。呵呵呵呵,我很好奇,接下来你如何应对华国警察的盘问。”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无聊了?”
杨霄淡淡回道:“用华国的话来讲,你这纯属是恶心人而已。”
“嚯嚯!”
比尔笑道:“能够恶心到你,都算是不小的成功,别忘了,你是凶名在外的夜魔。”
说白了,他还是在给杨霄制造心理压力,以各种手段,给他制造麻烦,慢慢积累他的负面情绪。
挫败感也好,烦躁感也好,不安感更好,反正任何一种负面情绪,都是比尔最乐意见到的。
至于比尔为什么能猜到杨霄是来取货的,这一点不需要过多解释,大家都是这一行的专家,屁股一翘,就能猜到拉什么屎。
杨霄本来就没打算隐瞒,同样也是为了引出比尔,才有可能在他的实际行动中找到破绽。
毫无踪影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只要他动了,那就好说。
现在的局面是,比尔隐藏在他所选定的某个相对安全的位置,以一把加装了消音器的步枪持续瞄准着这边,目的是压制着杨霄,不让他离开,那才能等来警察,利用华国警察的介入给杨霄制造麻烦。
他知道,以杨霄的能力,警察不可能把他怎么样,但毕竟是,对敌人构成的麻烦就等于对自己有利。
你在明,我在暗,你敢当着警察的面掏出枪来与我对轰吗?
当然了,杨霄可以借助人行道两侧的各种掩体,甚至很不人道地利用过往的路人,再加上手里的防弹箱子,凭借着不规则的快速移动溜之大吉,可那样,就等于承认了,第一次接触实实在在地落于了下风,怎么说也算挫了一把夜魔的威风。
虽说暂时的受挫不算什么,不太可能影响到最终结局,但比尔想要的就是这种缓慢积累,他比谁都要清楚,干掉夜魔将会是非常艰辛的拉锯战,一战建功的美好愿望只能说愚蠢至极,就必须这样一点一点地折磨他,煎熬他。
尽管对双方而言,都会是一种煎熬,但比的就是谁更有耐心,谁不会犯错。
对此,比尔充满了期待,输了,大不了一死,赢了,那便是人生的巅峰。
不疯魔不成活,一个入魔之境的杀手,不在乎生死,不计较利益,只为了向自己证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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