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南解释道:“不是学唱歌,是学作曲。”
“那就更不行!”王梓钧非常有自知之明。要说拍电影,他有足够的信心在这个时代收徒,可是作曲嘛……
不过见到方南懊丧的表情,王梓钧又加了一句:“互相探讨吧,我也不是很懂。”
“真的。”方南突然间又燃起了希望,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林清霞见妹妹脸上的红霞还没有散去,奇怪道:“丽霞,你身体不舒服吗?是不是中暑了?”
“没。”林丽霞的脸愈发红润起来。
林清霞心头怀疑,转身看向王梓钧,王梓钧脸皮够厚,一点都看不出异样。
几人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却见乐队的几人奔了过来,那队长无比热情地伸出双手,握住王梓钧的手不放:“我们是‘光辉乐队’,你的歌太棒了!”
各自介绍一番,王梓钧才知道这几人并不是电视台的人。他们平时都是在酒吧之类的场所卖唱,这次是死皮赖脸一分钱不要、倒贴来为歌唱比赛伴奏的。即便如此,大多数选手依旧选择用木吉他自弹自唱,剩下的也是唱片伴音,几个人坐在台上闲得蛋都碎了,才有王梓钧去赏光。
“光辉乐队”的键盘手兼队长叫冯乃凯,是个身高1米7的粗壮男子;鼓手是个微胖健壮光头男,叫李豹;借给王梓钧电吉他那人一脸的青春痘,叫陈飞鹏;剩下的贝斯手和队长是兄弟,两人长得很像,叫冯乃歆。
其中冯乃凯和李豹都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高材生,有自己正式的工作,闲暇之余组建了乐队。只是玩摇滚在台湾根本没有市场,就连许多酒吧都不请他们唱歌,这次见王梓钧居然将摇滚与民谣完美地结合在一起,顿时惊为天人。
“我们平时都在西门町那边唱歌,有空过来切磋切磋。”冯乃凯诚挚地发出邀请。
这算不算台湾摇滚乐先驱?
王梓钧心中对这四人有些敬佩的,讨来了他们驻唱的地址,说好下次一定会去,几人才笑着离开。
“明天还有比赛吗?”林丽霞脸上的红晕终于散去,为了转移姐姐的注意力,她主动问起话来。
方南回答道:“我和梓钧已经通过了,要下周六才有比赛。”
林丽霞惊喜地说:“那就是明天可以一起出去玩了?”
林清霞没有阻止妹妹的话,反而有些期冀地看着王梓钧。
“抱歉。”王梓钧摊摊手,“我明天有些私事要处理。”
“哼,讨厌鬼!”林丽霞撅着嘴把脸调开。
王梓钧不是敷衍,他真的有事,他要去找一个叫做古龙的老酒鬼喝酒。
……
比赛刚刚结束,赛场就轰乱起来,里面的人到处找寻王梓钧的影子,希望能和他进行音乐交流。可惜他们找遍了整个大楼,都没有见到王梓钧的影子,只能祈祷下周六快快到来。
那位女评委回到电视台音乐部,立即冲进里面的办公室,欣喜地说:“黄部长,今天下午的比赛中出了个天才!”
歌唱技巧和嗓音都很不错而已,哪里算得上天才?黄部长心里这样想着,挥手道:“我知道了,下午和我小乔也在场,那青年确实不错。”
“部长您也认为不错?我看这次比赛的冠军绝对是他。”女评委激动地说。
“小乔也说他不错,既然你们都喜欢,那就是他吧。”黄部长笑着说。
两人纷纷称赞起来,可惜谁也不知道他们说的根本不是同一个人,黄部长在王梓钧演唱以前就离场了。
————
感谢台湾的朋友“sierra”提供71年的真实工资和当时的社会情况。今晚不会再更新了,我要抽时间改前面的硬伤。大致情节没有改动,只是调整一下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