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下,每个人都需要负起责任,同舟共济来摆脱现在的困境。”
童建国冷笑一声:“你真想知道?”
“这对我们大家都很重要,否则有许多人都会怀疑你的,我不想在我们内部有互相猜疑的事情。”
“好,我告诉你吧。”他又猛吸一口烟,燃烧的光点渐渐后退,“我上过战场。”
“战场?”
叶萧不禁后退了一步,脑子立刻转了起来——童建国是1949年出生的,如果年轻时当兵的话,那就是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初,但那几年中国并没有过战争啊!难道他曾是军官,参加了1979年对越南的边境战争?
“不是越南!”童建国知道叶萧心里在想什么,“而是金三角。”
“你参加的是什么军队?”
“金三角革命游击队。”
“什么?”叶萧完全没有听明白,“游击队?”
童建国轻叹了一口气:“说来话长了,我是上海老三届的知青,1968年去了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在西双版纳的一个傣族村子里插队落户。我就是在那个偏僻贫穷的地方,度过了自己最重要的青春年华——我真是很羡慕现在的年轻人,你们不会理解那个时候的。”
叶萧却想到了一部曾轰动一时的电视剧——《孽债》。
“我可没有留下‘孽债’!”
童建国居然又一次猜到了他的心,这让叶萧后背心一阵发麻,童建国会不会有读心术?可以通过眼睛就知道别人的思维?
“那里的傣族姑娘虽好,我的心却不在那小地方,更不想一辈子荒废在水田里。”童建国完全陷入了对往事的追忆,他扔掉手里的烟头,仰头看着星空,“我是个从小有野心的人,我从不甘心自己的遭遇。当时边境的那边正在打仗,一边是金三角的政府军,另一边则是革命游击队。有许多中国知青偷越边境,投奔境外游击队闹革命去了。”
叶萧想了起来:“哦,我从公安大学毕业那年,就是在云南边境缉毒队实习的,也听人们说过那段历史。”
“那时的年轻人都很有理想,我插队的那个傣族村子,算上我总共只有两个知青,另一个也是来自上海。我们两个从小在一条弄堂里长大,都是满腔热血的理想主义者,不甘心在安静的小山村里虚度一生。于是,我们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结伴私越过了丛林密布的边境。”
“就像切·格瓦拉?”
“我可没他那么伟大!只是听说许多知青都在游击队做了领导,我也想在那里轰轰烈烈闯一番天地。但是真正面临战争的时候,就知道‘残酷’两个字怎么写了。我所在的部队有三分之一是中国知青,有些甚至是我上海的同学。我们终日潜伏在丛林中,冒着枪林弹雨与敌人周旋,你一定看过许多美国拍的越战片吧?”
叶萧像听一场传奇故事似的,傻傻地点头:“是的。”
“我们要比越南人艰苦得多,我亲眼见过的死人可以组成一个团!我亲手打死过的敌人也可以组成一个连。每天都有战友受伤和牺牲,每时每刻都目睹身边的死亡——各种各样的死相,有被子弹打爆了脑袋,有被炸弹炸成了碎片,有踩了地雷被炸掉了下半身……”
“所以你知道怎么处理死者?”
“对,战场上的环境瞬息万变,战友牺牲以后的惨状,也是你们无法想象的。经常人刚死就引来一大堆苍蝇,并在几天时间内腐烂掉。但无论战斗多么惨烈,无论尸体多么恐怖,我们都绝不抛弃一个战友,绝不让战友的尸体落入敌人手中,更不会让战友留在荒野中成为野狗的晚餐。我们不惜一切代价拖走尸体,通常是用布匹牢牢地包裹死者,以免受到昆虫和野兽的破坏。等战斗结束后,我们把尸体运到根据地的村子,安葬在‘烈士陵园’——秘密的坟地,以防敌人来掘墓。”
“于是,屠男就变成了木乃伊。”
天台上又一阵凉风吹来,叶萧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尽管去前线战斗是他从小的梦想。
“你这个混蛋!”童建国突然猛推了叶萧一把:“干嘛让我说这些!我早就不想回忆这些烂事了,每次想起我的脑袋就像要爆炸了一样!”
叶萧一开始以为自己要被袭击了,随即又淡淡地说:“对不起。”
“今晚我又要睡不着了!”
童建国骂骂咧咧地走下天台,叶萧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也回到五楼的走廊。
其实,今夜叶萧也难以入眠。
凌晨两点。
叶萧果然还没有睡着。
他睁着眼睛,看着黑暗的天花板。屋子里有一股霉烂气味,无孔不入地钻进他的身体。他已很久没这种感觉了,眼睛睁大着却什么都看不到。仿佛自己成了盲人,一切都是那么无助绝望,寸步难行,如海伦·凯勒那样渴望“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其实到了南明城里,就等于变成了盲人,能看到的只有眼皮底下一点,世界再一次无法捉摸,陷于亘古的混沌之中。
他翻身从床上跳起,趴到窗口看外面的花园,视野里只有那些模糊的树影。叶萧摸到蜡烛点起来,床头有一排简易的书柜,他借着幽暗的烛火,看着那些蒙尘的书脊。
忽然,他看到了两个熟悉的汉字——病毒。
正是那本蓝色封面的书,《病毒》两个字异常醒目,作者署名正是他那位作家表弟。这本书是2002年4月在大陆出版的,书里恰巧也有“叶萧”这个人物,记录了他当年刚做警察时,接触的一件异常离奇而恐怖的事件。
想不到这本书居然流传到了这里!放在卧室的床头书架上,主人一定很喜欢这本书吧。叶萧摸着书的封面,心里的滋味难以言状,只能烦躁地在屋里踱着步。
是的,那些故事对他来说几乎都是真实的,命运总是跟他开玩笑,让他撞到并亲身经历这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如同这坟场般的城市,像个巨大的监狱笼罩在头顶,他们将被判处多少年的监禁?还是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至少,导游小方、司机和屠男,他们三个人都已经被执行死刑了。
下一个进地狱的会是谁?
或者这里已经是地狱了。
喉咙里像烧起来一样疼,他走到客厅里喝了口冷水,却见到另一个黑影也在摇晃着。他小心地拿着蜡烛照了照,却是一张同样憔悴的脸——孙子楚。
“哎呀,你又把我给吓了一跳!”
叶萧有些苦笑不得:“你也睡不着觉吗?”
“是啊,还是想屠男的死——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还有,我为什么一个人离开房间呢?而且大半夜的跑到街上,这完全不符合逻辑啊!”
“这个问题只有你自己才能回答。”
“我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啊?真的记不清楚了,我连自己怎么下楼都忘记了。”孙子楚使劲拍了拍脑袋,“惨了,惨了,我会不会得早老症了呢?”
叶萧拧起眉毛:“是够惨的,如果在这个地方发了病,还没法送医院呢。”
“妈的,怎么办?怎么办?”
孙子楚已经抓狂了,在客厅里不停地转圈,旁边还点着一枝蜡烛,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搞什么巫术祭祀。
“其实,我也记不得了。”
“什么?”
叶萧眯起了眼睛,盯着那点烛光,回到记忆的起点:“我只记得昨天——不,是前天。前天上午十一点,从旅游大巴里醒过来,我问你是几月几号在什么地方?”
“对,我还以为你在故意吓唬我呢!然后,我们就到了公路边的少数民族村子,吃到了那个该死的‘黄金肉’!”
“你觉得我是个会乱开玩笑的人吗?”
“当然不是!”孙子楚隔着烛光,仔细打量着他的眼睛,“你当时真的全部忘记了?”
“不,我还记得你的名字,知道你是我的好朋友,我还知道自己的职业,我是上海的一个警官。但我完全不记得现在的时间和地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大巴里?我还下意识地以为是在国内某地,根本就没想到是泰国清迈。”
孙子楚靠近了他的脸,伸出一根修长的食指,摇摆在叶萧的双眼之间,催眠师似的问:“你也得了失忆症?暂时失去了记忆链中的某些环节?”
“我不知道,我头疼得厉害!”
叶萧突然抱着脑袋,咬紧牙关额头冒出冷汗。
“别——”孙子楚安慰着他,又给他喝了口水,“你能想起前天中午以前,最近最清晰的记忆吗?”
“我甚至……甚至自己是怎么来泰国的都不知道!”
“该死,再往前呢?让我帮你回忆一下——你记得德国世界杯吗?是哪支球队拿了冠军?”
“白痴,当然是意大利!我还记得决赛那晚,我吃多了西瓜拉肚子了,没看到齐达内头顶马特拉齐。”
孙子楚被平白无故地骂了句白痴,很是尴尬:“那八月份那次我们一起吃烧烤呢?我记得那天是农历七月十五‘鬼节’。”
“记得,你说烧烤店的服务员小妹妹很漂亮,还给人家留了张名片,后来你们又联系过吗?”
“这个嘛,喂,个人私隐!”孙子楚不敢再多问了,“看来你记性蛮好的啊,你还记得我们去旅行社报名付费吗?”
“去旅行社?”
叶萧终于又皱起眉头,痛苦地挠了挠头皮,又在房间里紧张地踱着步,最后绝望地摇了摇头。
“不记得了?我和你一起去旅行社的,我卡里的钱不够了,你还借给我两千块钱,到现在——”
孙子楚没敢把“到现在我还没还钱”说出来。
“完全不记得了,脑袋里一点印象都没有。这是哪一天的事?”
“9月10号或者11号吧,9月19号我们就飞泰国了。”
忽然,叶萧的眼神有些可怕——
“前天是9月24日,也就是说,我至少失去了两个星期的记忆!”
这个结论如一根绳索,结结实实地套在了叶萧脖子上,迅速高高地升起来,将他悬挂在绞刑台上。
记忆力——是叶萧长久以来最引以为自豪的。
从小他的记忆力就特别好,许多人和事的微笑细节,隔了多年都能清晰地回忆。像人名、地名、时间、门牌、电话号码之类,经常可以随口念出。他这一辈子从记事起,每个日日夜夜几乎都有印象,从来不曾中断过,也从来不敢想象会中断。
但现在叶萧必须承认,自己的记忆被撕裂了。就像有人用锯子切开他的腰,然后再切开他的胸口,最后取走了腰和胸之间的部分。
哪怕缺少了一小时的记忆,就好像被抽掉了生命的一半,更何况是两个星期!
恐惧的冰水从头到脚浸泡着叶萧,这是怎么发生的?
是自己的大脑提前衰退了?
还是某个致命的阴谋?
就当他头疼欲裂之时,耳边又响起了孙子楚的声音:“可怜的家伙,你会不会最近工作压力太大,导致暂时性的记忆失常呢?”
“不,不可能,一定是有原因的,一定——”
正当叶萧低头沉思寻找原因时,一阵凄惨无比的嚎叫声,打破了这栋楼房的寂静。
声音从暗夜的远处传来,似乎连墙壁都在震动,叶萧和孙子楚的心跳都骤然加快,是哪个人出事了?
那声音还在继续,却超出了人体所能发出声响的极限——更近似于某种野兽的嚎叫!
凌晨两点半的狼嚎?
全体旅行团肯定都被吵醒了(除了躺在二楼的屠男和天台上的导游小方),可以想象他们惊惶失措的表情,但愿他们不要开门更不要下楼。
可怕的吠声不断涌进叶萧的耳朵,他突然听出了一些端倪:“不,这不是狼,而是一条巨大的狼狗!”
“巴斯克维尔猎犬?”
孙子楚却想到了福尔摩斯遇到过的一桩案件,因为楼下那个动物的叫声太阴森吓人了。
但叶萧却知道那是一条什么狗——少女与狼狗。
下午他已经见过那家伙了,巨大而凶猛的德国黑背,却是神秘少女的小宠物。幸运的是,晚上它并不在主人身边,所以叶萧才能抓住女孩把他带回来。
此刻,狼狗一定发现主人不见了,它灵敏的鼻子循着少女的气味,一路追踪到了这里。
叶萧能想象那家伙的样子,威风凛凛地站在楼下,仰起乌黑的眼睛盯着五楼的某个窗户——它那美丽而年轻的主人,就在那个屋子里被囚禁着。但这栋楼里还有十几个人,其中可能有人身怀绝技,它还不敢贸然地闯进来。聪明的狗会等待时机拯救主人,而现在的嚎叫不过是一种警告,所谓先礼后兵,希望能够兵不血刃地解决问题,让楼上的人们自动把女孩放出来。
不,他不能把女孩还给狼狗!
今夜就让它去叫吧,如果它敢硬闯上来,他就会对它不客气了,叶萧还是相信人的智慧的。
狼狗继续在楼下嚎叫,不知顶顶和那女孩怎么样了?
但愿她能开口说话。
“啊!是谁?”
厉书从大汗淋漓中惊醒,耳膜被什么刺痛了,某个可怕的声音,从楼下剧烈地传来——是某种野兽在嚎叫?
他想起前天来空城的路上,遇到的那只鬼魅般的山魈。天知道这鬼地方还有哪些动物,什么史前巨鳄剑齿虎猛犸象霸王龙全都出来吧!
嚎叫令他心头阵阵狂跳,翻身下床走到厅里。在三楼的房间里听得更清楚,他只能伸手捂住耳朵。
几分钟后,那声音终于停息了,整个住宅楼又陷入了寂静,但脑里似乎仍回荡着狼嚎。
那野兽喊累了回窝睡觉去了吧?
缓缓吁出一口气,他想去上趟厕所,却发现卫生间的门紧闭着,门缝里露出一线微光。
难道亨利在里面?
厉书又看了看法国人的床,果然是空着的,他只能站在外面静静等待。
他迷迷糊糊地等了十几分钟,卫生间的门仍然是紧闭着,但他又不好意思去催人家。只能悄悄靠近门口,却听到里面传出轻微的声音。
好像有人在说话?厉书益加屏住呼吸,侧耳贴着门缝。卫生间里是亨利的声音,这屋子里没有第三个人,他显然是在自言自语。
那是说得飞快的法语,厉书完全听不懂。亨利的语气还很着急,就像是在念什么咒语——半夜里关在厕所和自己说话,难不成有精神病?
突然,卫生间的门打开了,正好撞在厉书的脸上,他当即倒在了地上。
亨利脸涨得通红地冲出来,上半身赤着膊,异常激动地在客厅里转圈,嘴里念念有词,仿佛面对着一个不存在的人。
他身上还包扎着绷带,明早黄宛然就会为他解除。但厉书担心他这样会自己把伤口迸裂,爬起来拉住亨利,用英语说让他冷静下来。
但亨利根本没听进去,一把又将厉书推倒。这下把厉书惹毛了,冲上去压住了亨利。一个受伤的人怎是健全人的对手,但亨利依旧拼命反抗,嘴里喊着一些奇怪的法语单词,眼睛通红通红,整个人就像是“鬼上身”了。
两个人在地上扭打了几分钟,直到亨利再也没力气为止。厉书气喘吁吁地把他扶到床上,用英语说:“是我们救了你的命啊!请你爱惜自己的生命,也请尊重我们。”
这话说得就像外交辞令,却让亨利渐渐平静了,闭上眼睛深呼吸,眼泪缓缓滑落。
厉书心想真没出息,男儿有泪不轻弹,怎么遇到这点事就哭了?该不是突然觉悟,感受到中国人民的爱心了?
亨利念出了口渴的法语单词。厉书正好还听懂了这个词,便扶他起来喝了口水。亨利的脸色也恢复正常了,轻轻说了声Thanks。
厉书用英文问道:“你刚才怎么了?”
亨利却保持了缄默,他那双棕色的眼睛里,藏着许多深深的秘密。
“你现在好些了吗?”厉书继续用英文问,“为什么很少说话?”
“已经好多了,非常感谢你。”
他总算是回答了,但身体还是有些虚,说话的声音很轻。
“对不起,刚才我可能弄疼你了。对了,你是法国哪里人?第一次来泰国旅游吗?”
“我是波尔多人,二十岁以后就在巴黎读书了。我已经第七次来泰国了。”
“第七次?”
亨利点了点头,仅仅两天功夫,他脸上已爬满胡须了:“我是巴黎大学的教授,主要研究东南亚的宗教艺术,所以经常来泰国、越南、柬埔寨等国。其实,我不是来泰国旅行的,而是来专门考察兰那王陵的。那天去王陵的车正好坏了,便搭上了一个法国旅行团的大巴,却不想遇到了这种事情。”
“好有缘分啊。”厉书又想起那晚亨利所说的路上遇险的故事,“真的是因为那诅咒吗?”
“或许——是真的,我是研究这方面专业的,在东南亚的宗教故事中有个传说,凡是前往寻找兰那王陵的人,都会在半途中遭遇诅咒。”
“我们都被诅咒了?”
凌晨暗夜的斗室里烛光跳跃,厉书与亨利两人的脸色都很阴沉。
“一年前我去吴哥窟考察,主持发掘了一座七百年前的寺庙,在一块石碑的铭文上,记载着兰那王陵诅咒的传说。而且,铭文里还提到了一则预言——在佛历两千五百五十年,会有一群来自中国的人们,造访兰那王陵。但王陵的大门不会向他们敞开,他们将得到一座奇异的城市,认识一个奇异的女孩,并受到永久的诅咒。”
“佛诞两千五百五十年?是哪一年?”
“换算成西洋历法,就是公元2006年。”
“难道说——”厉书一下子把中文蹦了出来,赶紧又跳回英文,“吴哥窟铭文预言里‘一群来自中国的人们’,就是我们这个旅行团?”
亨利神色凝重地点了点头:“历史上有很多神秘的预言,看来七百年前吴哥窟里也有一位伟大的预言家。”
“得到一座奇异的城市?是的,我们已经得到了,而且也足够奇异了。”厉书激动地在屋子里徘徊,“认识一个奇异的女孩?不就是今晚叶萧和顶顶带回来的那个神秘女孩吗?天哪,这则预言真的非常准确,我们会受到永久的诅咒吗?”
两人面面相觑,目光里满是恐惧。
凌晨五点。
黎明前最后的黑暗。
五楼,某个窗户里,一个声音在轻轻叹息。
她是萨顶顶。
这宽大的卧室里有张双人床,她睡在靠门的那一侧,而她身旁就躺着那神秘女孩。根据叶萧的指示要寸步不离,连睡觉都要同一张床了。
顶顶担心女孩半夜要逃跑,自始至终都提心吊胆,强打精神不敢睡着。特别是凌晨两点多时,楼下响起了那条狼狗的嚎叫,让她浑身都冒出了冷汗。她明白那条狼狗呼唤的人,就是躺在自己身边的女孩,她担心狼狗会冲上五楼来敲她的门,不知紧锁的房门能否顶住它的冲击?
但出乎意料的是,女孩一整夜都非常安静,在她身边睡得很熟。听着女孩均匀的呼吸声,顶顶也越来越困,不知不觉间居然睡着了。
又不知过了多久,顶顶耳边响起某个清脆的声音,如童年挂在屋檐下的铃铛,随风摆动出金属的撞击声。沉睡的耳膜被铃铛敲开,意识的大门缓缓打开,身体里的精灵们都被释放,它们轻巧地舞动蝉翼,围绕在她耳边轻轻呼唤:
“萨顶顶……萨顶顶……萨顶顶……跟我来……跟我来……跟我来……”
于是,顶顶也睁开眼睛,跟着精灵们起身,离开身边依旧熟睡的少女。
精灵们的翅膀引导她,来到楼道的走廊中,继续迈步走下黑暗的楼梯,一直来到底楼的小巷。
月光,继续被扼杀在浓云背后。
只留下她孤独的一个人,行走在漆黑寂静的街道里。然而,她的眼睛却能清楚地看到四周每一个角落的细节,仿佛都与白天换了模样,被人彻底地清洗了一番。
还是那座叫南明的无人空城吗?
突然,街边亮起了一点幽光,居然是家24小时的小超市,里面隐隐晃动着人影,门口挂着最新的报纸和商品,里头传出收银机抽屉打开的响声。又有一个窗口亮起了灯光,那是路边的四层楼房,三楼临街的窗户里,映出一个灯下读书的女孩。
她还听到了一种熟悉的声音,从对面的小店铺里传来,哗哗地宛如流水冲涮,再仔细侧耳一听——居然是搓麻将的碰撞声!
那店铺随之亮起了灯光,玻璃门上出现三个字:麻将室!
同时玻璃里映出四个人的身影,正围绕着一张方桌“挑灯夜战”。骤然传出一个中年妇女的大喝:“罡头开花!”
瞬间,瞳孔被数十道光刺激,顶顶茫然地不知所措,难道这些人影都是鬼魂?抑或主人们全都野营归来了?
就在她失魂落魄的时候,迎面的黑暗里显现了一个身影,不知从哪里打出来的白光,正好笼罩在那个人的身上。
他是个看来七八十岁的老人,虽然满头白发却腰板挺直,身材高大如黑夜的金刚,竟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
老人几乎是突然出现在顶顶面前的,相隔还不到一米的距离。他的脸庞在白光下极其冷酷,目光透射出无尽的威严,让任何年纪的人都望而生畏。
“你是谁?”
顶顶慌乱地问道,脚底却像被大地粘住了,再也无法后退半步。
老人的眼神是如此逼人,任谁都无法逃避,像一团火焰燃烧顶顶的瞳孔。
天哪,她感到全身的血液都要被烧干了,就当她要声嘶力竭地呼喊救命时,老人却高声说话了——
“罪恶之匣,已被打开。”
时间,停顿一分钟。
月亮,悄悄地露出半张脸,随后再度被浓云绑架。
时间,重新开始,没人发觉这多出来的一分钟。
而这抑扬顿挫的八个字,继续回荡在黎明前的街道上,回荡在顶顶的脑细胞里——罪恶之匣,已被打开。
老人面色依旧凝重,接着对她点头示意,似乎在问她:你听明白了吗?
顶顶下意识地也点了点头。
她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明白的。
也许这一天会很快,也许这一天会很远。
但老人已从她身边走过,带起一阵阴冷如坟墓的风,卷过她身体的右半边,她的半个肩膀都似乎僵硬了。
转眼间,老人消失在身后的黑雾中。
她独自站在街道中央,无数幽灵般的灯光交织在黑夜里,路边仍然响起收银机和搓麻将的声音。某个临街的窗户里,有个文学青年正彻夜未眠,他打开电脑音响,陈升与刘佳慧合唱的《北京一夜》,悠扬地飘散到街角路口——
onenightin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触动了伤心的魂……onenightin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地安门……
而当旦角唱起的时候,顶顶自己的手机竟然响了!
电磁波,在黎明前肆虐地飘荡。
不管有还是没有信号,她都茫然地接起了电话。
半秒钟后,手机里传来一个沉闷的男声——
“GAME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