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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愚蠢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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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过啊过,他在成功路上缓慢行走着,时不时停顿一下,时不时磕磕绊绊,倒也算顺利。可他努力了那么久,却只是个厨房卫生总监,他想要向更多人展现他的才华,受到更多人认可,这需要一个平台,而这个平台,并不是靠他一己之力就能实现的。

    可偏偏赶上那时天降鸿福,玉帝不知道断了哪根弦,竟办了个贴身侍卫比武大会。不是周围的贴身侍卫比武,而是邀请天庭中的有志之士前来比武,最终获胜者可担任玉帝专属贴身侍卫。

    这对哈迪斯来说是个极大的诱惑,玉帝专属贴身侍卫,就相当于总统的保镖啊!他会过上真正的上流人的生活,吃香喝辣,再也不愁仕途。

    这是他的理想,也是他作为一个天才应该走的路。

    于是他报名参加了。

    这场比赛对他来说就像是一场美好的梦,他凭借多年努力得来的好身手击败了比试场上的所有人,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向玉帝鞠了一躬。

    他的成功就要降临了。他日夜期盼,等天庭宣判的那一天,他依旧可以被所有人称之为天才,他依旧可以得到尊重,他依旧对得起他的父母和恩师,他能够华丽完成由乡下土包子到大城市白领的转变!

    人心有志,天却往往不遂人愿。

    “下面我宣布,本场比赛的获胜者是——阿鲶!”随着太白金星一句婉转的尾音,那条肥胖的鲶鱼从后台走出,身上穿着紧绷的西服,脸上留露出胜利者的笑。

    哈迪斯呆愣住了。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为什么会是他?为什么会是他?所有人都看到了呀,明明我才是冠军!明明我才是冠军!

    “不!我才是!我才是获胜者!你们都搞错了!”几乎是抑制不住的,他在会场内大叫了起来,打乱了主持人的思绪,更打散了周边的兴致,可他顾不了那么多了,他是个努力的天才,为什么会输给那个愚笨的蠢材?况且他确实没有输!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打败了他!他才是真正的获胜者!

    鲶鱼胖子见他这幅摸样,反倒是笑了:“我当是谁,原来是我手下的一个小卒,没钱没势没地位也想在天上当官?”

    “不!这场比赛是我赢了!这个职位应该给我而不是你!”哈迪斯强调着。

    鲶鱼笑笑,转向观众:“各位神仙们,你们说,你们看到的是谁赢了?”

    “阿鲶!阿鲶!”声音洪亮如雷贯耳。

    鲶鱼得意的扬起了脖子,看着下面失魂落魄的哈迪斯,嘲讽的笑道:“别以为自己有点小聪明就了不起了,在这天庭,聪明人多了去了,别拿你的幼儿园思想混天庭,你混不起,胜利不会属于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蠢材,它只会属于我们,这样的有钱人。啊,我忘了,如果你会拍马屁的话,或许还有机会赢哦!哈哈哈哈!”

    周围人也一起哄笑起来,把他围在中间,指指点点。他用力捂住耳朵让那些嘈杂离他远一些,可那些声音似乎能够穿过他的身体,进入他的大脑,扰得他心烦意乱,几天几夜睡不着觉。

    他依旧是那个小小的卫生总监,不起眼,没地位,没后台。鲶鱼胖子像个定时炸弹,时不时在他头上炸开来,弄得他遍体鳞伤,大有想让他重新变成刷碗工之势。

    这下子,哈迪斯害怕了。

    不!我已经知道了结果,我不要重头再来!哪怕只是让我先在这个职位上委屈一阵子,便也能忍,为何要赶尽杀绝!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兔子急了也会咬人,而豹子急了,往往会杀人。

    哈迪斯动了杀心。

    而这恐怖的违禁品一旦沾染便难以自控。

    他杀了鲶鱼胖子,不计后果的,随后又连续杀了知道此事的亲朋好友,只为了能向上多爬一步。

    可现实又让他失望了。

    因为压在他头上的不是一个鲶鱼胖子,而是千千万万个关系网编制而成的靠山。死了一个鲶鱼,又会来个鲫鱼,鳕鱼,草鱼,鲤鱼,如此是杀不完杀不尽的。

    这时,哈迪斯终于悲惨的意识到,自己太过天真了。

    因为这是天庭,关系和才能永远不能并驾齐驱,平等对待,他们宁愿放任一百个有关系的无赖,也不会提升一个只会努力的天才。

    他的心终于冷了,在这个不需要天才的地方。

    而在这时,他屡次梦见被他残杀的许多生灵,日日夜夜缠着他,搅得他心神不宁,痛苦不安。

    终再无法享受公务员的日子,他选择了逃避。

    而逃避的地点就是喜马拉雅山,庇护他的则是他的师父,高山。

    高山一见他,二话没说搬出一坛子酒,要哈迪斯陪他喝两杯。

    哈迪斯点头接受,应是压下心中苦闷,借酒浇愁。二人似有默契,自顾自连干数杯,半句话没说,半坛酒已经下肚了。

    这酒是好酒,浓度高,酒性烈,对于哈迪斯这种不喝酒的人来说是一种折磨,可他还是面无表情的一杯接着一杯。终于,高山看不过去了,拦下了他的杯。

    “乖徒儿,你来找我,为何不语呢?”

    “师父...”哈迪斯感觉自己的声音有些嘶哑,吸了吸鼻子,垂下了头:“我真的..没脸来见您..可我又无路可去..”

    高山笑笑,给自己斟了杯酒,仰头一饮而尽,然后,他露出一个自嘲的微笑,对哈迪斯说:“现在的世道,并不是你努力了,强大了,就能成功的。成功需要许多因素,缺一不可,认了便认了,别为自己徒添痛苦”

    “可是师父,我有成功的能力啊!您是知道的呀!”

    “有能力并不代表你一定能够成功,你得看掌握着你的成败的人需要的是什么,并且尽量去满足,那么你就成功了”

    哈迪斯痛苦的摇摇头:“那不是我想要的,我想用实力取胜的”

    “哈哈哈哈!我听到了什么!实力哈哈哈!三界之中竟然有人能说出这种话真是可笑!哈哈哈!”高山躺在地上,笑得直打滚:“哈哈哈你当这是动物争霸选首领么!哈哈哈”

    哈迪斯静坐着,未说一句话。等他的师父安静下来,苦笑着一张脸,晃动着酒杯:“傻孩子,我当年何尝不是与你一样?大概是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我们这种只有能力的低级生物不配拥有成功,太天真只能使自己更加痛苦,呵呵,真是讽刺啊,这好人死的快,马善被人骑的年代”

    “难道我们这一辈子注定只能是个无名小卒吗?”

    “呵呵,你以为你付出了许多,就注定会有回报。我许多个徒弟都是这样想,不甘心自己的努力付诸东流,于是他们心甘情愿的在天上打零工,烧炭端茶,却从未想过自己的初衷。可你的不甘心若不局限如此,或许还有一条路,唔,也可能只有这一条路”

    “是什么?”

    “逆天”

    哈迪斯大惊:“师父,你在说什么!你疯了吗!”

    “每一次逆天都会带来一场战争,战争之后,会出现一个和平的年代。再过个上万年,这份和平又会酝酿成新的天,漏洞百出,民不聊生,然后便又有人想要逆天了。因果循环,从不停歇,有压迫的地方就会有反抗,只可惜我们的力量太过微薄,不足以换来那场战争”

    “可,可如此一来,我们怎么过?我付出了生命的所有,甚至还背上了杀人犯的罪名!我现在一无所有了!”

    高山笑了,摇摇杯子里的酒:“没有人会一无所有,那也只是你一面之词罢了。试着多做一些别的事吧,别让自己停下来,我们应该感恩忙碌,让我们没有时间烦恼,久了你就会发现,没什么能让我们永远悲伤”

    “真的吗?”

    “当然,只要我一喝酒,我便觉得快乐,你也会做到的,毕竟你是天才,不是么”

    哈迪斯露出一个自嘲的笑:“我是个蠢材”他说:“我竟然放弃了做人间的天才,跑到天上做了个蠢材,更可笑的是我居然放弃了我的亲人,我的庄园,去住什么高楼大厦!天啊,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他大声吼叫着,似乎要把满腔的委屈全都发泄出来一样。

    一旁的高山心疼的附上他的头顶,无奈的叹着气。

    “别太伤心了,活着,总会有理由的”

    是的,只要你活着,必定是有个理由的。

    比如高山,他爱田园生活,爱喝酒,爱种花,这便是他活着的理由,他要每天做这些事,忘记烦恼,他会变得很快乐。

    可哈迪斯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他不知道。

    所以他选择离开喜马拉雅,他要环游世界,他要找到除去一个天才必有仕途之外的活着的意义。

    不管是什么都好。高山说得对,只要能够忘记痛苦,他的内心就会得到那个短暂的平衡。

    而这个平衡可以延伸,直到生命的尽头。

    所以他改名为南山。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如此熟悉的乡居生活,他曾经如此厌烦的贫穷日子,竟然在黑暗的深处熠熠生辉。此时此刻,他再不想去什么大城市,即便是回不去小乡村,哪怕是有幸采到一支故乡的野花,便也是一种幸福。

    可他最终没有找到任何东西,反倒是那些死去的亡魂不断出现在他的眼前和梦中,他感到无尽的恐惧,日益加深,便再无心去找寻那东西。

    他疯了。

    因为他害怕了。

    当他是个天才的时候,他害怕别人夺走他的官职,而当他成为一个疯子,他害怕别人夺走他的生命。

    他化作豹子原型,却用人类的衣服把自己包裹起来。他开始为了守护自己的生命,行走在他为自己设计的疯癫之途上。

    直到他遇见她。

    她叫他恩公,大概是他某年某月某日下界清修的时候救助的贫困儿童罢,如今已经是大姑娘,亭亭玉立了。

    他没有理睬这个女孩子,继续自己的疯癫之途。

    可她却意外的坚定的追随着他——这个一无所有的疯子。

    她把他带到隐雾山上,为他创设了一个家。她很好的保护着他,并且真心爱护着他,想要拯救他甚至不惜自己去学邪术妖法。

    这一切的一切他安然的接受,因为他是个疯子。

    可是他坚信,她坚持不了多久就会离开。

    可一眨眼就过了十年,十年,对于一个人类来说是一段很长的时光。当年的少女也已经变成少妇,可她看他的眼神依旧是那么温柔充斥着爱意。

    这不禁让他沉思,她是不是也疯了。

    可时间告诉他,这叫做爱情。

    爱情?爱情是什么?

    他不能理解这么新颖古怪的名词,只得一天又一天看着她在自己面前忙忙碌碌,含情脉脉

    他告诉自己,心不动,则不痛,他要炼就铁石心肠再也不要被任何东西伤害,他想要平稳的活下去。可内心的悸动却出卖了他。

    他,动心了。

    日益深厚的爱意如汹涌的波涛迎面扑来,他已认定她是他的妻子,而她亦是如此。

    此刻的他,多么想像普通丈夫一样拥抱自己的妻子!亲吻她的发髻,抚摸她的脸颊,那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了!也是他此时此刻最大的奢望!

    可他不能。

    因为他谨记着出来旅行之前高山对他说过的话——假如你找到了那东西,切莫张扬。你的一言一行天岂不知?他不杀你任你杀那么多仙神,只因地位神灵在位高权重眼中如同蝼蚁,争斗如同困兽之斗,他们看得颇有趣味,可他们更想看的便是你的痛苦。为了保护你的生命,也为了保护你的意义,别活的太好。

    是的,自从他上天的那一刻,便注定了他这一辈子。

    他不会活得太好。

    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触手可及,可他却畏缩着不敢伸出手。如果得到便是要伤害,那便不要得,默默地守护,即便活得不太好,却也有了让他活下去的东西了。

    “晚安,明天我们去踏青,别睡太晚!”

    她习惯性的在他的额头上轻轻一吻,然后笑着转过身,任微弱的灯光将她瘦弱的身影摇的参差不齐,默默地离开了属于他的空间。

    他笑笑,却没能持续太久。

    他开始呓语,发抖,裹着被子乱叫乱跑,为将疯子这项工作做到位他一直折腾到凌晨,才缩进被子之中,佯装害怕着这个世界的一草一木,一丝一缕,不再动弹。

    而在层层伪装下,他的眼他的心,却泪流不止。

    “别离开我了,我好害怕”

    脑海中反反复复回荡着这同一句话,它也在万千个无眠的夜晚把他折磨的死去活来。

    他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同时也笑了。

    这个蠢材,真的是疯了。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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