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阎王寨第一个杆子的身影出现开始,就已经引起了早盛塬军民的注意!毕竟,早盛塬的原住民早就已经逃荒去了,附近除了荒野,还是荒野!突然冒出一个人来,想不引人注意都难啊!
后来,接二连三的有古怪的人出现,这时候就连普通民众也已经觉察出异常来了!
留守这里的,是凌家军行字营和辎重营!刘良佐本来还为没能随大帅外出而感到遗憾,现在发现有情况,立刻激动起来!
这家伙可是一个好战分子,行字营训练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他现在非常自信,即使面对两倍的敌人,也有把握将他们击溃!
曾经的竹枪小队那辉煌的战果可是早就在凌家军中传遍了!平时所训练的这个阵势威力如何,大家也都是亲眼见过的!
每个人都充满了信心。大家看来,至少自保是不成问题的。
刘良佐虽然好战,却不是那种有勇无谋之辈!他十分清楚情报的重要性,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就派出了六个斥候!
留在早盛塬的李自成主动请缨,请求担任斥候的队长!
刘良佐虽然不太喜欢李自成,可也是个公私分明的人,知道在目前的情况下,李自成确实是最合适的人选。凌家军都是流民出身,会骑马的本就不多,骑术好的更是没有。只有李自成因为是驿卒,几乎是整天长在马背上,骑术自然精湛。有他带领,任务完成的可能性就要大得多了!
李自成果然也不负厚望,一出马就手到擒来,抓了阎王寨两个两个斥候。
做杆子的有的是硬骨头,为了义气宁死也不出卖自己的同伴;可也有那贪生怕死之人,做杆子压根就是为了谋生,为了口吃的他们连亲爹亲娘都敢卖了!
阎王寨以残暴来立家,意图靠血腥来让人们畏惧,本就不是聚义之地!寨中杆子自然多的是贪生怕死之徒!
李自成只是小施手段,那两个被抓来的杆子就连自己老婆穿什么颜色的底裤都招了出来。
知道了详情之后,刘良佐的脸色就渐渐地阴暗了下来。
阎王寨一千人马正在做着出征前的准备,其中还有二百骑兵。明天、最晚后天,这支悍匪就会到达早盛塬。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将这里所有的男人都杀光,将所有的女人和财物都抢走!对于大阎王来说,将实力不如自己而又没有背景的小股杆子屠灭,那是非常平常的事情。黑吃黑,是阎王寨生财的主要途径之一。
凌家军的战斗力是不容置疑的,虽然成立时间有限,但在超强的训练下,已经算得上是一支精锐的部队了!
可问题是,留守早盛塬的凌家军只有两个营、二百余人的兵力,其中战兵只有一百多人。以一二百人,来对战一千人?刘良佐可还没有自大到这种地步。
更何况,凌家军装备简陋,除了有一个小旗的战士使用的是长矛之外,其他人所用的一律都是竹枪。
竹枪威力很大,但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不能用于长期作战!即使是一把大刀,在连砍数人之后也会卷刃,更何况一根竹枪?
假如对方有甲胄的话,恐怕凌家军的战士们会死的更惨!哪怕是最简陋的棉甲,也差不多能抵御竹枪的刺击!
而那两个俘虏就泄露了一条坏消息——阎王寨有甲胄,而且是足足五十多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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