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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我将马店的干草都买了,数量差很多,按照您的吩咐,买了大量的粗粮当马料。这笔花费最大,镇上粮库里的粗粮被我买光了,总计大约二十万斤,花了有五十金币”
“长途赶路坐骑最辛苦,多喂些好料是应该的。我们最不缺的就是钱,别心疼。现在关键是时不我待啊,不能快速的扫平燕南,万一掉入拉锯战、持久战的泥淖,我们的损失就不能单单用金钱来衡量了。”魏斯特语重心长。
周围的将士纷纷点头称是。雷鼠抓抓脑袋憨笑:“少爷的话我不大听的懂,只知道少爷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乐间点头附和:“雷鼠兄弟说的对,军队里要的就是坚决执行命令。我们只需要一个思想、一个意志。”
侯百承跟着道:“把军队比作一个人,帝君是头脑,将官便是躯干,士卒就是四肢。”
魏斯特纠正道:“你是燕人,在军队里,你和乐间一样称呼我为‘殿下’吧。”
“遵命,殿下。”侯百承躬身应承。
到了粮店门口,魏斯特跳下马,拍了拍整整齐齐垒在路边的麻袋问:“都在这里了?”
雷鼠解释道:“这是一小部分,现在黑队已经领走了将近一半。店内还在装袋。我让店家将数种粗粮混合,每袋装五十斤,每匹马备一袋。搭配牧草喂养马匹的话,估计能支撑三天左右。”
魏斯特想了想:“今晚和明早用掉一些,明日途中每匹马顶多增加三、四十斤的负重,负担不算多。沿路还不断消耗,遇到村镇也可以随时补充。粗粮做马料不但能大大节省行军途中士卒喂马的时间,还能给马匹提供充足的营养,比含大量水份的鲜草要好得多。还有,一路靠村镇提供后勤补给,百承这个法子想的好。只有了解沿路的地理情况,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才能想出这个办法。首先士卒一天三顿的做饭时间节省了,吃的也比临时凑活做出来的强。其次蒸饼是北地主食,士卒爱吃,也便于作为干粮携带。再次,就地取材还能减少自身携带的物资重量,加快行进速度,原来预计十天时间,现在预计六七天就能赶到九原城。”
众人纷纷点头称是。
魏斯特随意指着一个袋子,示意洪卫兵打开,伸手抓了一把,看了看,豆类谷类都有,果然是混合了好几个品种。
将袋子立好,袋口挽起,露出里面的马料,魏斯特掉头冲着乌骓招招手。大黑马一直注视着主人的动向,见到召唤,踢踢踏踏走了过去,埋头欢快的吃着袋中的食物。
魏斯特看着乌骓进食,哈哈大笑:“我的乌骓被惯坏了,对吃食一向挑剔。它既然能吃的这么高兴,别的马肯定会喜欢这些食物的。雷鼠今天又立功了,升你当鲲鹏副队长,接替先前雷狼的位置吧。”
雷鼠有些扭捏道:“少爷,今天这事是百承的主意,您也做了具体交代,我不过就是跑个腿办个事,这样就升职,我有些……”忽见雷虎对自己使眼色,醒悟过来道:“既然是少爷的命令,我一定把这个副队长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