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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重回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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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自己只是双堆集的一个乞丐,虽说吃的是残羹冷炙,但在厉风行的心目中,双堆集仍是他的根。

    十年未回,当他突然想回去的时候,整个人开始兴奋起来,恨不能插上双翅,立马飞到双堆集,飞到双堆集那个可以为他遮风挡雨的桥洞。

    当厉风行站在街头东边的那个大水塘时,他的思绪又回到了十年前,回到十年前那个大雪纷飞的ri子……

    那时的他不叫厉风行,叫小乞丐、小杂种,是几个老乞丐从路边捡来的孤儿,东街尽头的桥洞便是他的家,在他们的照顾下,虽然吃的是残羹冷炙,虽然住的是桥洞,但他毕竟活了下来。

    在他五岁那年,他走出桥洞,他必须自己养活自己,江湖上有个知名的帮派叫丐帮,但并不是每个乞丐都能入丐帮,老叫化他们不是,厉风行当然更不是。

    在双堆集的ri子并不是开心的ri子,并不是因为贫穷,而是因为南小天,当他走出桥洞的那天起,南小天便见他一次打他一次,不看对错,只看心情。

    十年前的那个下雪天,南小天一时心血来chao,要将厉风行脱得光光的,站在雪地里,以他为模子来堆雪人。

    厉风行再怕南小天,也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只有死路一条,坚持不同意,南小天骂了一句让他这一生都不会忘记的话:他妈的!

    厉风行在暴怒之下,捡起一块砖头砸破了南小天的脑袋,然后就跳进这个水塘,这个水塘曾经是他的避风港,无论是偷吃人家的馒头,还是偷摘人家的水果,只要跳进这个水塘,那些追他的人便会望水兴叹,不再追赶。

    可那天的情况不同,那些追赶他的家丁不但没有止步,反而不惧寒冷纷纷跳下来追捕,就在他异常绝望的时候,一剑勾魂司徒空来了,在杀掉南霸天后,也顺便将他带回到野狼谷,从此他不再叫小乞丐、小杂种,他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厉风行!

    就在厉风行心神游离之即,突听一阵坚锐的破空之声,无数枝利箭,从不同的角度激she而至,事出伧促,虽连变身形避过大部份利箭,但仍被一枝利箭洞穿左肩,带出一块血肉,鲜血染红半边衣襟。

    箭雨过后,再回身看时,却见街口站着一队人马,为首的是位手执折扇的公子哥,年岁看上去比厉风行还小那么一点,折扇轻摇,淡雅从容,正是霸王庄的南小天,而他的左手边站着丁一鹏,右手边则是一位家丁,抱着其祖传的“游龙八卦刀”。

    南小天双目充满怨恨,盯着厉风行,冷冷地道:“小杂种,可认得我?”

    厉风行当然识得南小天,曾多少次在梦中把南小天暴打一顿,十年重逢,见面即为其利箭所伤,怒道:“南小天,你给我记住,我不是小杂种,我是厉风行!”

    南小天狠狠地道:“小杂种也好,厉风行也罢,在我心中都一个样,司徒空那个老杂种死了,这个仇只能找你这个小杂种来报!”

    厉风行对师父那是相当的尊重,听他出言不逊,心头火起,怒道:“南小天,你的嘴巴给我放干净点,否则我杀了你!”

    南小天没有说话,而是后退两步,一打手势,那些家丁、护院各展兵刃纷纷冲杀过来,看那种阵势,似乎不将厉风行剁成肉泥,誓不罢休似的!

    十年练剑,厉风行当然没将这些人放在眼中,也不拔剑,挥点剑鞘,一招“鬼哭神惊”,指南打北,指东打西,上下翻飞,剑鞘到处,只打得一干人等哭爹叫娘,青皮脸肿,一剑之后,无人敢捋其锋。

    南小天见厉风行随意挥洒,便有如此威力,再叫下人上场,也不过是人家嘴边的一道菜,右手一伸,将八卦刀拿在手中。

    众武士一见南小天拿刀,深知一场恶战在所难免,南小天最厉害的武功虽然是“游龙八卦刀”,但他平时最不喜欢的就是用刀,在他看来,用刀不过是莽夫所为,所以他平时用的是扇,虽然他的铁扇功夫还不入流,但他还是喜欢用扇,他觉得用扇最有儒雅之风。

    但此刻面对厉风行,面对即将展开的生死之战,他选择了刀,在追求儒雅与保全生命之间,他选择了后者。

    厉风行在双堆集生活了七年,当然知道“游龙八卦刀”的厉害,当年南霸天就仗着这套刀法,横扫江湖,方圆百里,找不出百合之敌。

    当年师父无声无息地杀了南霸天,过程如何,师父没说,厉风行也没问,他只知道师父每杀一个人,都会做充分准备,不但要充分掌握对方的武功特征,同时还要掌握对方的生活细节,从中找出对方的致命弱点,因为他在暗中,有的是时间,只有当他认为达到万无一失时,才会从暗中出来,出其不意地一剑夺命。所以师父与他的对手相比,单从武功论,很难说熟高熟低。

    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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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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