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这就是无可奈何了,金日磾只能默然……他们都没有办法让太子之孙出狱……因为太子仍是罪人。
征和三年十一月,高寝郎田千秋上急变,讼太子冤:“子弄父兵,罪当笞。天子之子过误杀人,当何罪哉!臣尝梦一白头翁教臣言。”
天子召见田千秋,叹喟而言:“父子之间,人所难言也,公独明其不然。此高庙神灵使公教我,公当遂为吾辅佐。”当即拜田千秋为大鸿胪,
至此,太子据的罪名从谋反大逆变成了子弄父兵,过误杀人。
然则,霍光对这个莫名其妙跳出来的田千秋却是毫无好感:“什么叫过误杀人?江充不该死吗?”
不过,这点缺憾似乎不需要霍光来操心。
征和三年十二月,天子以构陷储君、大逆无道的罪名,夷江充三族,焚苏文于横桥上。
夷三族……
汉兴,虽有约法三章,然其大辟之刑,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彭越、韩信之属皆受此诛。
自文帝时新垣平逆案后,汉朝已久不见夷灭三族之令,大逆连坐不过父母妻子以及同父的兄弟姊妹。
这一次,尽管江充死于太子之手,天子仍然下了夷三族之令。
而焚……
必须说,汉律之中是没有这种处决方式!
那是古时暴君的手段!
即使是霍光,也不禁为天子的暴戾颤栗动容。
“天子之怒,流血千里,伏尸百万……”金日磾忽然想到了自己曾经看过的一段话。
——这便是天子之怒,需要用无数的鲜血与生命去平息!
——江充、苏文……就足够了吗?
……
渭水刑场,昔日秦朝的秋决之地,自汉兴以来,只有夷三族之时,才会动用。那里紧邻横桥,平日里是商贩云集的交易之地。
因为去年的那场变乱,长安城中,尤其是长安四市的市人,不少人都失去了不止一个亲人,今天,很多人都赶来渭水边,静静地站在北军士卒组成的警戒线外,在早春正月的晨光中,看着那些身着赤衣的囚犯被军卒驱赶着走向河滩边的刑场。刑囚中不乏老弱妇孺,但是,此时,却没有半点怜惜的目光投向他们。
无辜?身在江充的三族之内,便是罪!
平民无知,更愿意循本心行事。——对他们来说,将失去亲人的怨恨加诸于素来温厚仁善的皇太子……实在是有些难以想像……那么,就怨恨那个衣着奇异、行止诡异的江充吧!
面上黥字,劓鼻,斩左右趾,以木杖笞杀之后再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具五刑,夷三族对于长安人来说,除了这一次的人数多一些、刑罚十分齐全之外,并没有多少稀奇的,但是,当苏文被缚在横桥之上,身边堆满柴薪时,许多人都恐惧地闭上了眼睛,双手更是紧紧捂住耳朵,可是,那凄厉的惨叫又岂是如此便能阻挡的?
不知是不是天意,点着的柴薪数次塌散,负责行刑的北军司马不得不派人添加木柴,如此折腾了将近三个时辰,苏文才渐渐没了声息,而渭水刑场周围除了必须留下的军卒,总已没有一个人了。
看了一眼灰烬中的焦骨,司马冷冷地摆手,几名士卒提来几桶水,迅速地清洗桥面,烧完的木灰、没烧完的柴薪伴着那些散架的焦骨落入暗红色的渭水之中,激起的几点水花又落回水中,一起东去,仿佛想追上那正在往东行进的千车万乘。
征和四年,春,正月,上行幸东莱,临大海,欲浮海求神山。群臣谏,上弗听;而大风晦冥,海水沸涌。上留十馀日,不得御楼船,乃还。
三月,上耕于距定。还,幸泰山,脩封。庚寅,祀于明堂。癸己,禅石闾,见群臣,悉罢诸方士候神人者。
对于上官安来说,东临大海,登极泰山,亲见奇观,这一切都比不上妻子有妊的家书让他欣喜若狂。
天子于明堂祀上帝,他便在山路上虔诚地祈求着母子平安的渺小愿望。
夏,六月,还,幸甘泉。
甘泉……
得知天子不回长安而是直上甘泉,上官安莫名地感到了烦躁。
——他现在一点都不想听到甘泉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