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粥,水果沙拉。
“爸,抱歉,我刚刚想事情,一下入神了。”
“嗯。”老人用叉子吃着培根,动作缓慢,却很优雅,“你今年二十七了,有女朋友吗?”
林夕遥早就把和叶怜有关的社交动态全部删除,也强硬叮嘱过家中佣人不许提起,更未曾将此事告诉自己父亲,父亲养病期间深居简出,应该不知道叶怜的事情。
“没有。我觉得自己还年轻,想以工作事业为重。”
“嗯。”
老人对他表示认可,又说,要劳逸结合,不要憋坏了身体。
林夕遥笑了笑,表示记住了。
憋坏身体。他在心里自嘲,他是这样的人吗?
(六)
他根本不是叶怜认为的有“君子之风”的人,他是西装革履的衣冠禽兽,仁义礼智信之下全是贪得无厌——就比如跟自己父亲的救命恩人抢女人这件事。
救她是为了他父亲,他父亲现在不能死。西堂的控制权还没有完全到他手上,他太年轻了,很多元老不信服。
至于叶怜在乎的,强忍着穿入身体的子弹也要清理好现场才带她出去,完全只是他想——勾引她。
叶怜说他不了解自己,她又何曾了解他呢。
不过是互相的一厢情愿,不过是那些刹那的感动。
越得不到越冲动,越有挑战性越执着。
(七)
他压抑自己,为了自己的背后与未来,但他是人,他有着所有男人的劣根性。
仔细想想,大概钟琪才是他“喜欢”的类型,听话好控制,给钱就能打发,吓唬吓唬就不敢乱来,出门能给自己赚钱,关上门能把自己伺候得舒舒服服。
俗气又如何,关上灯都一样,不过图那一瞬间罢了。
叶怜很懒,没什么用,但她足够有趣,有趣到他可以放弃自己以往所有挑选女人的原则。他敢打赌,像他这类的男人十之八九都无法抵挡这样的女人。
但这种女人也是真正的难搞。
各种意义上的,难搞。
夜色正浓,林夕遥望向窗外,整个港湾霓虹闪烁,可以想象此处周围都是怎样灯红酒绿的夜生活。
豪华套房的门口传来敲门声,秘书开了门,有人进来了,随后房门关上,秘书离开了。
客厅的暖光灯开全了,玻璃窗把屋内的景致照得一清二楚。
烫着卷发,化着精致妆容的女人向他一步一扭地走来,女人知道他能看见她,借着身子的摇动,拉扯着身上单薄的衣物,等趴上他大腿时,胸口风光已经泄露无遗。
林夕遥一直望着窗外,根本不理会女人,女人也不说话,自顾自地伺候着他,直到林夕遥被激起十分冲动,把她抱进房间,扔在床上。
房间里漆黑一片,没有开灯,林夕遥将门一带,连客厅的光都被隔绝了。
他在黑暗中粗暴地摸索,女人惊呼一声,委屈地叫他:“林、林少爷,嗯……”
“闭嘴。”林夕遥沉声喝令,“不许说话。”
女人嘤嘤呜呜地被他弄着,漫无边际的黑里,所有声音都变得更加清晰而刺激了。
叶怜的模样浮现在他眼前,林夕遥觉得某个位置的血管猛地跳动了几下,他趁着这股劲狠了狠力,感觉有什么东西直冲头顶。
“怜怜、怜怜……”
他理智上知道这是假的,但他好像生了幻觉,这幻觉令他爽快无比,他决定享受这片刻,于是任由幻觉吞没自己的理智。
欢愉本就是刹那虚幻,谁还要什么狗屁理智?
好痛快啊。
“呃啊……”
脑子发麻。
喘气声渐弱,清醒的瞬间,他忽然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很完美的解释。
所有温柔体贴,所有他的“喜欢”,不过是男人最恶劣的本能——虚荣心、好奇心、征服欲、占有欲。
(八)
书桌抽屉的角落,放着一个金色的小盒子。
林夕遥连续加了几天班,感觉很是疲倦,今日事毕,他一点庆贺的心思都没有。
好像只是社畜完成了工作,学生做完了作业。
可他林大公子明明是西堂的太子爷,名下产业不胜枚举。
他的目光久久落在盒子上,才终于好像鼓起勇气一般,伸出两根手指掂住盒子取出来。
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装纸,将里面的小盒子推出来,他常年练武,手劲很大,生怕把这质量不佳的小礼盒、玲珑纤细的小玩偶捏坏了。
提着裙摆的小姑娘站在他手心,朝他温柔地笑。
叶怜不了解自己,其实他才是故事里的那头野兽。
——有白天就有黑夜,有阳光就会有阴影,我不认为这是野兽啊。
不,她多少还是了解自己的。世人了解的他,她不了解;她了解的他,世人不会了解。
林夕遥觉得很疲倦。
他与西堂几乎是绑在一起的,西堂的事业就是他的事业,西堂的命运就是他的命运,他认为这理所当然,因为他是林穆清的长孙。
——社会以成败论英雄,但他们不是你,评判了你的成就又有什么用呢?
——人的生命里,就算没有这些,也能活得很好。
叶怜对他说的这些话,他根本不敢面对。
他不是没有过类似的想法,但是他不敢,他想也不敢想,他怕自己头脑一热,因此而放开手中已经紧紧握住的东西。
越不敢面对,越是借口逃避,越证明那样东西真实存在。
比如,“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