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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封来自大洋彼岸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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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时月色,曾几番照我,梅边吹笛。唤起玉人,不管清寒中宵立。檀郎如今渐老,尽忘却、春风词笔。但记取、竹外疏花,冷香入瑶席。江南,正寂寂。叹波音路远,夜雪初至。一洋之隔,红萼无言可相忆。回记共携手处,千树压、西湖寒碧。又片片、吹尽也,花落同似。祝你今天心情愉快:-)——凌云”

    “凌师兄你好。我刚才百度了一下你篡改的这首词,不觉微笑:-)。我其实并不知道自己笑了。我儿子走过来,他从我身侧环抱着我的腰说,妈妈,你在笑什么?他的双臂,尚不能完全环住我的整个身子。我摸了摸他搭在我身上那软乎乎的小手,发出了这封信。——你的朋友,许亦真”

    我关上电脑,站起来,牵起了小航的手。

    我对这位年轻人说,去让外婆帮你洗澡,明天周一要早起上学。

    他摇晃着我的胳膊,半吊在我身上。

    无论礼拜天的晚上,做了多少心理建设,起了多少誓。周一的早晨,还是同样地手忙脚乱。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许航这个臭小子太不配合,比前一天晚上不可爱得太多。

    越大越不好管了。

    上个月刚刚过了六周岁的生日,这位自认为很有前途的年轻人得意洋洋地对我和他的外婆宣布,他长大了,要去做一名宇航员。因为他的名字,预示着他将来,一定要翱翔于广袤的太空,探索那些隐藏于星星里的秘密。

    他说那句话的时候,触动了我内心深处一些久远的回忆。

    我想起了,在一个长了青苔的破旧水泥台阶上,我与她肩并肩坐在一起的场景。

    她搂着我的肩膀,我们相互依偎着,抬头看着夜空。她的手臂,柔柔的,没有什么力量。但是她的怀抱却让我很安心,很温暖。她的呼吸,温热地吹拂在我的脖子上,还有她的发丝,搞得我痒痒的,一直想笑。

    周围有一两盏不甚明亮的路灯,还有隔壁人家的灯光,透过玻璃窗,照了出来。

    她微笑的脸庞,洁白温软,好象是发着光一样。

    她搂着我,亲切地说,“真真,你长大了,想到天上最亮的那颗星星上去玩吗?”

    我看着她的侧脸,不知道说什么。

    后来,我随着她的目光,看向了那象蓝黑色幕布一样的夜空。

    天上一轮淡月,繁星万点,她们默默地闪耀着。在一片蛙鸣虫叫声中,万籁俱寂。

    背后一颗毛茸茸的小脑袋,靠在了我的后背上。

    嘴里嘟囔着,“妈妈,你今天晚上能不能不加班了?这个月你都是八九点钟才回来。周末也都加班。”

    我从锅里铲出一个油煎荷包蛋,放在了盘子上,吹了吹。年轻人的注意力被香气成功地吸引过去了。他从我的背后伸手,一下子拖走了那个盘子。我赶紧回头帮他捉了一下盘子,小心地扶着他的手和盘子,放到旁边的小桌上,让他坐在那里吃,小心烫。不过我也是白费功夫。等我将他坐好,荷包蛋已经进了年轻人的肚子里了,留下一双油乎乎的小手,摆给我看。

    油锅还在发出声响。

    我一边继续操作,一边回头笑着对年轻人说,

    “妈妈加班,这样小航就可以早点买你最喜欢的那个飞行器了呀。”

    年轻人嘟着他那张油乎乎的小嘴,彷佛能挂得了一个油壶。

    是的,最近公司里,实在太忙了。

    我是一个内心喜欢说话,而外表常常不言不语的人。

    我是一位单身母亲。

    或者那些更加知道我的底细的人,会更加明确地指出,我是一名未婚妈妈。

    但是,我永远不会后悔许航的出生。他给我的人生,带来了全部的意义。在他到来之前,我的生活是黑白的、是灰暗的,我艰难地成长到了二十二岁。我无数次质问自己,存在的意义。

    而在这过去的六年间,我从来没有再这样想过。我的生活,仿佛突然之间被蒙上了一层明快亮丽的色彩,他让我从心底里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感觉。这一点,在我上次给凌师兄的信里,我又一次愉快地提起。

    是的,此刻坐在桌边等着吃我煎的鸡蛋的这个可爱的小人儿,他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那种被爱的幸福,被需要的快乐。每一天,我都觉得自己在竭尽全力地活着,活得那么恣意、那么痛快。

    凌师兄说,他从没打算结婚。他没有孩子。按照目前的想法,将来也不会要孩子。他说,作为他那样的loner(我的理解,孤独的人,独身主义者),大概永远也不会有机会明白,拥有一个全身心依赖自己的小生命,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他希望我在下一封回信中,能更细致地描绘一下,什么是我所说的“被爱的幸福”,和“被需要的快乐”。

    他的那封信,我还没有正式回答过。因为我觉得很难描述得让人身临其境。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吧。

    我与凌云是大学校友。他比我高两届。

    新生入学的时候,他在学生会打杂,帮忙迎接新生。我那时与他曾有过一面之缘。是他安排我填写新生入学登记表,然后又帮我与我妈妈提行李,陪我们走到宿舍楼去报道。我记得,他人瘦瘦高高的,戴着一副有些反光的眼镜。长得就是一个普通男孩的样子。脸色有些苍白,表情严肃,抿着嘴。那时他不爱说话,远远没有他现在的信里说得多。

    虽然现在,也不算太多。有时候他会一天就写一封信来。有时候,又十天半个月才来一封信。不过,如果我有事写信去,他一般都会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回信。

    入学时的那匆匆一面,我们彼此都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象。我所在的院系功课繁忙,所以,我也无暇去维系什么人际关系。

    我与他再次见面,是在两年以后,他出国的前夕。凌云本科毕业就出国了,他们计算机系,当时似乎有那样的传统。

    有一天,有那么巧,我拎着热水瓶回宿舍。他坐在八舍的楼下等人。突然,他出声跟我打招呼。我抬头看,是一个不认识的男生,带着黑框眼镜,长得还有点帅。

    我看着他,觉得有点奇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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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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