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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废贵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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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爹说,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天荒地老,只要真心喜欢,不管生死,这个人都会在你心里,永远陪着你。

    春三月,风雪停,大漠风沙起。

    彼时沙尘暴的概念还未深入人心,无论大梁军还是大朔军,都没有什么保护植被的意识,多年征战,任凭战马的铁蹄在原本丰茂的草地上刨出一个个难看的土坑。

    也是由于多年征战,两国百姓没什么心情到这边荒战乱之地耕种,以至于处于绝佳地段的异迁崖下,始终都是一副草木凄凄的荒凉模样,冬天倒还过得去,一到春天便真是要命。

    看不到任何“春暖花开,百花繁盛”,不算暖和的大风一起,漫天黄沙遮天蔽日,两军将士不得不人人特别配发了一个防风口罩,把脸遮挡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只眼睛以方便视物。

    其实如果不是为了走路不冲撞将军,上茅厕不掉进粪坑,大多数兵士宁可把眼睛都蒙起来,这浓如雾细如尘的黄沙铺天盖地而来,站上片刻,眼睫毛上就全是黄扑扑的土,眼睛刺痛流泪,太有损视力健康。

    这边荒漠黄沙,距离异迁崖五十里外的也西草原却是一派绿意盎然,柔软的草甸子像一张碧绿的天鹅绒毯,缠缠绵绵舒展开去,无数蓝白色的小花密如夜空繁星,点缀在天鹅绒毯上,在阳光下摇曳,招惹着过路的马儿,好一片水土丰美的草场。

    蓝白小花下长着的千日草,是草原野马群最爱的食物。那一日,天气晴好,正是阳光明媚,千日草繁盛的好时节。

    突然,远处传来一阵沉闷的雷声,仿佛闷雷从地底一层层打出来,偌大的草甸都颤抖起来。在草原上觅食的野兔、草獾、小鼠,还有许多不知名的小动物纷纷停下啃食,竖起耳朵,神情不安地盯着一望无际的草甸边缘。

    惊雷未至,风尘先起!

    遥远的草甸边际出现了一道五彩斑斓的线条,裹挟着阵阵翻滚的尘土,像一道霹雳以闪电的速度横劈过来。

    草甸上的小动物们纷纷惊惶得四下逃窜,可是那道彩色闪电来速太快,扬起的烟尘还在草甸边缘的上空飞舞,五彩的线条已逼近眼前。

    近到眼前才看清,这竟是无数色彩各异高大威猛的骏马组成的马群,铺天盖地,如巨潮漫堤奔腾而出,撑霆裂月。

    马群飞奔如电,瞬间而至,巨大的马蹄无情地砸在草甸上,砸弯了无数昂挺的草茎,震碎了整个草场。

    巨浪波涛正中,一匹紫红色的大马尤其抢眼,身高腿长,皮光毛亮,遒劲有力的肌肉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光芒,正处马群中间箭头位置。马群的速度已是极快,这匹紫红色大马遥遥领先跑得相当轻松惬意,竟似刻意压制着自己的速度,带领着马群朝千日草最肥美的一块草甸上奔去。

    也西草原的野马群天下闻名,果然不凡。

    不远处的山丘高坡上站着四匹骏马,在震天如雷的马蹄声中分毫不乱,四蹄稳稳扎在高坡上,连鼻嘶都规律不变,淡定得一如马上的男子。

    四人四骑稳稳地站在高坡上,眼见野马群如惊涛骇浪滚滚而过,其中一男子眼露惊羡之色,不由得开口赞了记:“好马!”

    紫红大马仿佛能听到赞扬,甩头扬蹄跑得越发骄傲得意。

    看着野马群中那匹显然是头马的紫红大马,领头的男子一身黑色劲装,眼眸如水,嘴角勾起一丝极疏淡的笑意,俯身到胯下那匹纯黑大马耳边,轻道:“追风,和它比一比。”

    男子胯下骏马纯黑如夜,唯独四蹄一圈雪白毛色,异常高贵神骏,身高腿长与那匹紫红色大马不遑多让。

    马性善奔,之前见野马群滚雷般在脚下奔驰而过,紫红大马独领风骚,黑色大马早已有了较量之心,只不过受过严格训练,未得主人下令,不可擅动。此时一得主人命令,哪里忍得住,四蹄如飞,泼辣辣冲下高坡,如利箭直插万马奔腾的野马群。

    这一跑当真迅捷如电,四蹄如雪翻腾踏云,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只一瞬间就赶到了马群头里,和紫红大马并驾齐驱,喷出的鼻息几乎溅到紫红大马的头上。

    之前刻意压着速度,跑得闲庭信步风骚骄傲的紫红大马发现突然来了劲敌,而且这个劲敌还是个外来流浪人口,顿时被激起了王者之气,鼻翼扇动,放开四蹄,开始全力狂奔。

    野马群亦被激起了同仇敌忾之心,在紫红大马的带领下,速度骤然提高,如滚滚洪流瞬间将那黑色的一人一骑淹没。

    那么快的速度下,那么多马匹的包围下,黑色骏马只要速度稍有松懈,马上的男子就难逃被撞翻遭万马践踏的命运。

    如此危险境况之下,黑马上的男子依然凝若磐石,渊渟岳峙,不慌不忙引辔、侧马、偏身,以极小的角度,速度丝毫不减,从马群缝隙中穿行而出,如利箭穿云隙恰到好处,再次奔到了紫红大马身侧。

    要在万马奔腾中抢尽先机,马匹神骏固然重要,但骑士的御马之术更为紧要,速度、力量、角度缺一不可,这男子刚才妙在毫颠的穿行而出,看似简单,其实非常高难和危险,由此看来此人骑术已然出神入化,当真非常了得。

    紫红大马遇到了真正的对手,狂傲之心顿起,瞪了身侧黑色大马一眼,鼻息喷动,再次提速。

    无奈黑色大马亦非凡品,四蹄轮动如风,鬃毛飞扬,瞬间再次赶上。

    这两马一人,化作两道一红一黑的残影,向远方落日余晖奔去,将野马群远远地抛在后面。

    大风猎猎,马上的男子衣袂飘动,眼睛越来越亮,笑意越来越足。

    前后顿饭工夫,两马已奔出数十里,紫红大马鼻息已重,颈上都是晶莹汗珠。

    黑色大马亦鼻翼翻动,喘息声重。

    但两匹大马依然憋足了劲地跑,速度丝毫不减,转眼就到了异迁崖下,距离大朔军营仅数里之遥。

    遥遥看见大朔军旗招展,黑衣男子一勒马缰,黑色追风长嘶一声。人立而起,男子端坐马上朗声大笑,神采飞扬:“好马!今日到此为止,改天再找你较量。”

    看着紫红马消失在异迁崖后,追风四蹄刨着地上的黄沙,不服气地喷着鼻息。

    男子雕刻般的五官舒展,显然心情十分舒畅,拍着马脖子笑道:“它光辔无鞍,你负重一人,是吃亏些,下次我放你到这也西草原上来,和它痛痛快快跑一场。”

    追风颇通人性,水灵灵的大眼露出向往之色。它本也是马中之王,受了专业训练,通晓各种战术趋避,胜过那些没有规矩的野马无数等阶。本是孤傲无比睥睨天下,可和紫红大马相比,却少了些无拘无束自由奔放的野性和气场,此番比试确实有些憋屈和不甘。

    不就是仗着光辔无鞍,光溜溜地裸体上阵嘛,有本事驮着我家世子不吃不喝急行军五百里试试看,看不累趴你!

    片刻后,那三骑相继赶到,其中一人急急道:“世子,前面已是大朔军营,不可再前。”

    年轻黑衣男子坐在马上,黑衣飒爽,英姿夺人,遥看大朔军旗,如潭静水的眸光深浅难测,语气中却有不由质疑的傲气:“两年,两年之内,我必让大梁铁骑在这荒漠草原上无拘无束痛快驰骋!”

    夜幕浓重,大梁军灯火连营。<cmreadtype='page-split'num='5'/>

    正中央主帅营帐里,错金博山灯炉点得亮如白昼,黑油髹金案上摆了幅地图,一个年轻男子正伏案执笔,描绘着什么。

    细看之下,正是早间在也西草原上驰马狂奔的少年郎,此时他已换掉黑色劲装,着了身窄袖舒带的黑色锦袍,锦袍边滚了银色的云龙花纹,更衬得眉目俊美有霜雪之姿,但气质如刀削般冷硬,年纪轻轻,只静静坐着,就有一种凛冽的强悍气势,让人不敢轻视。

    年轻男子正专心往地图上描绘着各种图案,笔尖蘸墨轻轻勾画,忽然眉头一皱,笔尖一顿,一滴浓墨滴下,雪白的帛布上多了一个难看的黑点。

    只听得一曲极其难听的从军歌在不远处的异迁崖上响起,不管不顾飘进营房,钻进每个人的耳朵里。

    站在边上的副将看着帛布上那滴黑墨,脸色比墨还黑。世子殿下不顾自身安危,好几次深入敌营,连续数月察看周边地形,就是为了绘制这幅地图,眼看就要完工,竟然毁在一曲荒腔走板的从军歌之下。

    此时的副将真真恨不得把异迁崖上吹笛人扯下来暴打一顿。

    可是,这个从军歌也不是第一天吹了,世子也不是第一天来大营。曲子再难听,听听也都习惯了,和诸多将士一样,最多睡觉前骂骂娘,世子殿下今天怎么会有那么大反应?难道精通音律的人,对走音走到没边的曲子更难忍受些?

    凌南王世子—楼誉,凝目看了地图上的墨迹半晌,突然抬头,问道:“刘征,赵无极和派出去的那几个斥候回来了没有?”

    副将刘征回道:“还没有。”

    楼誉放下笔,把面前的帛布搓成一团扔到一边。

    反正山河沟壑尽在胸中,要用的时候再画一幅就是。刚才笔尖一颤,是因为异迁崖上的从军歌岔了一个音符。

    这个吹从军歌的奇葩虽然五音不全七窍不通,好在蠢到极点必有回光返照,吹得虽然错漏百出但每次都会错在同一个地方,从未有变,今天却突然岔了一个音,这就有蹊跷了。

    “派人去异迁崖附近接应。”楼誉皱着的眉头拧成一个小结,冷声下令。

    “诺!”刘征领令而去。

    赵无极等人均是斥候营中的精英,这次冒险乔装进入大朔国境实是为了打探一个秘密消息,这个秘密非常重要,如果坐实,将可能会成为大梁国和大朔国再度开战的导火索。

    这些年,两国假惺惺地维持着相安无事的局面,但打惯仗的人都知道,边境之间的切磋试探不知几何,星星之火隐隐有燎原之势。

    这一次,如果安宁公主真的死了,对方摆明了不想和你做亲戚,梁国还有什么必要用热脸贴人冷屁股。人要扇你的脸,不能把脸凑上去让人扇,大战迟早要来,不可避免。

    在楼誉的概念里,从不打无准备之仗,既然迟早要打,就要一击即中!

    这些年来厉兵秣马,率黑云骑精兵常驻边塞,亲自踩探地形,手把手练兵,把手下这些狼崽子练得嗷嗷乱叫,励精图治,从不懈怠,等的就是这一仗。

    他身份贵重,本不用如此操劳。但他不眷念上京城的繁华靡丽,自请前往塞外边陲吃苦头,很是跌落了很多人的下巴。

    “这些老迈庸臣,遇到事情只知道让女人去挡。”想到姑姑和亲远嫁前的泪痕,楼誉嘴角牵起一丝冷笑:“敢娶我梁国公主,就要好好待她,如果这次姑姑有任何不测,我一定会让你们付出代价!”

    大漠的气候复杂多变,白天黄沙漫天,晚上空气却非常清新,风停沙歇,一弯明月正当空。

    异迁崖上,一个黑扑扑的小小身影正在向上攀爬。崖壁陡峭入云,崖底空出一块,悬高凌空,极难攀爬。那小小身影却甚是轻松,似乎对这里的地形非常熟悉,哪里有岩石凸起,哪里有凹陷石坑,哪里有树枝可以借力,都了然于胸,时而足尖轻点,时而攀枝借力,左纵右跳,轻灵如猿猴,没几下就攀到了一半,停在石壁上一个小小的凹洞里,不动了。

    那凹洞甚小,好在那人影也甚小,恰恰好单足立于其中,一只手却不得不拉着凹洞上方的一棵小树,如此半悬空于崖下,黑乎乎地和崖身融为一体。

    月上中天,那小小身影已经在崖上挂了一个时辰,一动不动。虽然已经入春,可是天气依然寒冷,崖下的军士还舍不得脱掉两层的夹棉大袄。崖上的温度就更低了,这么一动不动地挂上半宿,不冻死,手也要酸死。可那小小身影甚是有耐心,一声不吭地悬在半空中,呼吸均匀有节奏,竟似睡着了。

    月光偏移,似从天空中打出一道银白色的光,堪堪照在石崖上凹洞不远处。月光如水,轻软明亮,那被月光抚摸的地方,有棵小芽渐渐地钻了出来,吸满月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长大。绿芽凋落花瓣渐生,开出一朵小花来,花色白中带浅青,在月光浸润下如上好玉石雕成一般,光华流转,熠熠生光。

    挂了半夜的小小身影终于动了,岩壁阴暗处,伸出一只黑黑的小手,将那如玉石雕成的小花采了下来,嘿嘿地笑了。

    将小花小心翼翼地放进怀里,小小身影足尖轻点,手臂用力,几下轻纵,就跃上崖顶。

    异迁崖很陡也很高,崖顶之上,一轮弯月似乎伸手可撷。满地月光明亮如洗,此时才能看清,那小小身影竟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孩童,一身粗布衣服颜色黑扑扑的,却十分干净整洁,手肘处打了个补丁,针脚细密,显然打补丁之人颇通针线。

    这孩子五官小巧精致,肤若凝脂,在月光下越发显得莹白如玉,一双眼睛尤其漂亮,异常干净清澈,亮若天上星辰,顾盼之间,竟连满山月色都比了下去。

    只见他熟门熟路地在崖顶的木槿花树下找了个干净地方,一屁股坐下,掏出一根玉笛,深吸口气,嘀嘀嗒嗒地吹开了。玉笛通身晶莹剔透,造型精巧,只是不知道这衣衫粗朴的孩子,从哪里得来的好东西。

    依然是那首从军歌,依然吹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但小孩儿吹得很是用心,神情之间非常高兴。

    月夜莲终于摘到了,阿爹,你有救了。

    他眉飞色舞地把从军歌吹了一遍又一遍,突然眉毛一皱,一个音调便岔开了去,荒腔走板得更加荒腔走板,他扫兴地抹了抹玉笛,大怒:“小爷我好端端月下吹笛,多么浪漫多么有情调,偏偏你们要来打扰,阿爹讨厌你们真是很有道理。”

    气得索性笛子也不吹了,站起来拍拍屁股,看也不看地朝黑魆魆的崖下一跳,不知道的人一定要吓一跳,以为这漂亮小孩儿想不开要自杀。

    只见他手一搭脚一蹬,如猿猴般轻松腾跃,瞬间下到崖腰间,探头往崖下看了看,掏出一个小弹弓,随手从崖上掰了块石头,放在弹弓上,拉了个满弦,眯着眼睛朝崖下瞄准。

    嘚嘚的马蹄声声催人老,五个劲装男子在如烟如雾的黄沙中策马疾驰,马蹄激起的烟尘加重了沙尘暴的污染程度,十分不环保。

    待马跑得近来发现,五名男子身上血迹斑斑,脸上蒙满黄尘,连眉毛眼睫上都是厚厚一层土,像戴了个土制面具,看起来已经在这荒漠中跑了不短的时间。

    马匹鼻子喷出白雾,四蹄翻飞,已经跑得有些脱力,五个人却依然拼命打着缰绳,催马前行。

    五人之后不远处浓烟滚滚,不下十骑追兵紧追不舍,追兵们身着统一淡青盔甲,座下骏马臀部都烙着同样的狼牙印记,这充分说明,他们是正规军,有编制的,吃的是公家饭,不是流窜作案朝不保夕的流氓贼寇。

    “嗖嗖嗖”,追兵们搭弓射箭,箭矢如雨纷纷落,前面几匹战马的屁股纷纷中箭,马儿受痛发狂,回光返照地用尽最后力气狂奔一气后,四蹄一软,轰然倒地。

    追兵们将这五人追上,团团围住。

    逃亡的五人眼见逃不了,刷刷刷拔刀滚鞍下马,背靠背站成个圈,刀尖朝外,动作整齐划一,干净利落。虽处困境却并不慌乱,体现出上佳的心理素质。

    追兵统领拉住马缰,冷冷看着这五人,下令:“通通杀了,一个不留。”

    着装统一的骑兵勒马上去,就开始大刀阔斧地收割人命。

    地上这五人眼神凝定,战刀挥舞,显然受过某种特别训练,虽只有五人,但守上护下,攻防有度,互相配合得十分默契,一时间骑兵们竟奈何不了他们。

    骑兵统领大喝一声,拔出长刀加入战团,坐在马背居高临下长刀劈砍,一股大力,把其中一人的刀磕飞出去,又是一刀,把那人劈成两半,鲜血脏腑流了一地。

    同伴凄惨地死在身边,另四人竟面不改色,刀光一紧,以其中武功最高的一人为箭头,拼死突围。

    骑兵统领冷喝,长刀劈砍,又斩一人于刀下。

    剩下三人眼露倔狠之色,其中两人横刀翻滚,用了步兵对骑兵最险的一招,试图来个砍马脚,让对方人仰马翻。

    效果虽然好,但这个动作非常高危,因为万一运气不好马脚没砍到,反而会被马脚踩成肉饼。

    很显然这两人受过专业训练,砍马脚的动作娴熟流畅,好像之前已经砍过无数只马脚,滚地两下就砍伤了两匹马。

    马儿吃痛奋蹄狂奔,骑在上面的人左右拉缰绳,无奈人力终不及马力,反而被马带出了战团。

    另一人趁机腾空而起,踹飞一名追兵,抢过战马骑上就跑。

    剩余追兵驾马来追,被地上不断翻滚砍马脚的两人阻拦,这两人无比敬业地砍着马脚,竟然不顾自己生死,一心要掩护骑马的同伴逃跑。

    “无论如何都要让赵校尉活着回去,把这个绝密消息告诉世子。”两人抱着同样的心思,悍不畏死地挥舞战刀。

    追兵统领冷笑,一拉马缰,马儿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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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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