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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废贵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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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儿腾空而起,跃过地上两人,朝前追去,长刀一挥,直取逃走那人的头颅。

    眼看就是头飞血喷的情景,却不知从哪里飞出一颗黑色小石头,“扑哧”一下,正中追兵统领胯下那匹马的眼睛,马儿痛得人立嘶鸣。

    追兵统领猝不及防摔下马来,在沙土里滚了一圈,待坐起拍掉满头黄土,再看前面那人,已经跑得远了。

    追兵统领大怒,持刀站起四下打量,到底是谁那么缺德,关键时刻扔石头?看我不把他一刀劈成两截。

    可四下只有异迁崖高陡冷漠矗立着,风声呼呼,徒添空寂,哪里有半个多余的人影?

    遍寻不着这个多事的人,追兵统领只得打落牙齿和血吞,令手下斩杀了砍马脚掩护的两名男子,然后悻悻地领兵而去。

    待他们走远,异迁崖山腰中掠下个黑扑扑、脏兮兮的小小人影,轻巧落地,把手中的弹弓往腰带里一插,看着那追兵统领悻悻的背影,咧嘴笑了。

    阿爹说过,穿这身衣服的都不是好人,但又不许我去招惹他们。打瞎马眼不算没听阿爹的话吧,我只招惹了马,又没招惹人。

    纠结了一下,给自己找了个很说得过去的理由,小孩儿放心了。黑乎乎的手抹了把脸上的灰土,摸着怀里的月夜莲,哼着荒腔走板的从军歌,消失在黄沙中。

    大漠之所以成为大漠,不是天生的,是后天整容的。

    仗打了那么多年,被万千马蹄刨了那么多年,被两国百姓抛弃了那么多年,于是成了现在的模样,水土流失,沙尘漫天,一点都不可爱。

    但大漠深处人迹罕至之处柳暗花明,自有一番新气象。

    异迁崖后千仞壁沟之下,一泓温泉色泽如玉清澈见底,正丝丝冒着热气,周围绿草红花春意盎然,高高的树上开满了大朵大朵的木槿花,红艳似火。

    泉边上一匹神骏异常的紫红色大马正大口咀嚼着嫩草,咯吱有声,吃得甚是香甜投入,没错,它正是那天在也西草原上和黑色追风赛脚程的领头马。

    大马身高腿长,眼如悬铃,头腹臀腿肌肉紧绷纤长,绝无半点赘肉,全身皮光毛亮色泽饱满,鬃毛细长丝丝分明披在马颈处,身材绝佳,如果在马界有模特比赛,拔个头筹应该问题不大。

    但单单这些只能说明它骏,不能说明它神。

    这世间骏马很多,神马却很少,神骏皆备的马就少之又少。

    紫红色的大马之所以神骏,关键点是它的脚下。

    它脚下黑乎乎、毛茸茸的一团,细看之下竟是一头极为罕见的黑豹,通身全黑一根杂毛也无,年岁虽小,身长还未开,却爪牙锋利,幽幽泛着寒光,足以撕裂比它身长更多的猛兽。

    可这等猛兽此时正在撒娇,撒娇对象就是那头只顾埋头啃草好像饿殍转世的大马。

    小黑豹头挨着大马的腿亲热地摩挲,大马看都不看,不耐烦一脚踢开。小黑豹就地打了个滚儿,摇头晃脑想了会儿,毫不气馁地又蹭了上去。这等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气质,当真令人佩服。

    耽误了吃草大业,大马更加烦恼,于是这一脚把小黑豹踢得更远。小黑豹晕头转向地爬起来,龇牙咧嘴地冲大马露出爪牙,吼了两声。

    大马无动于衷,继续吃草,摇着尾巴好像刚刚扫掉了一只嗡嗡叫的黑苍蝇。

    小黑豹见威胁无效,只得再蹭过去,不敢太过靠近,怯生生地凑在马脚不远处,用小爪子拍蝴蝶玩。

    做豹子做成这个样,真是让豹子它娘羞愤欲死。

    做马做到这份儿上,真是光宗耀祖,先辈脸上发光。

    小黑豹百无聊赖地左爪子和右爪子玩了一会儿,忽然抽了抽小鼻子,一声长啸,化作一道黑影,扑向刚刚走进来的小孩儿。

    小孩儿以手护胸,敏捷地躲过小黑豹势在必得的一扑,朝大马挥手打招呼:“大红,你好!”

    大马阔厚的鼻翼抽搐了几下,矫健的四蹄抖了抖,昂首挺胸扭头看向泉中丰美的水草,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对这个恶俗名字的愤怒不屑。

    小孩儿又对着地上作势欲扑的小黑豹摇了摇手,打招呼:“小黑,你好!”

    小黑豹顿时谄媚地凑过来,抱住小小身影的腿,亲热地摩挲,充分地表现出对这个同样恶俗名字的满意。

    小孩儿摸了摸黑豹的头,蹦蹦跳跳地跑进泉边一座有些破旧的草庐,兴高采烈地喊:“阿爹,阿爹,我采到月夜莲了。”

    阿爹没有答应,阿爹不在家。

    草庐里干干净净,书架上整整齐齐摆满了医书药典,还有很多画着各种奇形怪状兵器的画册。书桌前一幅画墨迹未干,画上不出意料是个美人。

    阿爹从来不画其他的东西,只画美人,而且只画同一个美人,侧脸、正脸、浅笑、薄怒、娇嗔、淡愁,各种表情形态,栩栩如生,惟妙惟肖,每幅画上的美人鬓边都别着一朵红艳的木槿花,眼波流动,俏丽无边。

    由此推断,阿爹的画工很好,而且画画的时候饱含情感,因为要把一个美人画得那么美,不是只凭手就能做到的,还要用心。

    小孩儿小心翼翼地在画上放了一方镇石,以免画被风吹走。然后动作熟练地往灶台里扔了根柴,拿出一块腊野鸡肉细细切了,撒进米里,用小火煨着。

    阿爹生病后只能喝粥,野鸡肉粥有营养补元气,最关键的是,野鸡很笨抓起来不费力气,所以小小身影每天给阿爹吃野鸡粥。如果有一天阿爹提出要换个口味,把野鸡改成野兔,麻烦就会成倍增长。

    还好阿爹甚是好养,从没提出过要换菜谱。

    麻利地做完这一切,小孩儿取出藏在怀里的月夜莲,小心翼翼地放在阿爹的床头边,满心欢喜地看着。

    “阿爹说采到了月夜莲,他的病就会好,病好后,就带我去镇里买新衣裳。”

    小孩儿扯扯身上破旧的粗布衣裳,黑黑的小脸有些发红,阿爹什么都会,就是不善女工,做的衣服别别扭扭,自己又要到处滚爬翻打,穿不了多久就破破烂烂。其实自己也不是那么喜欢新衣裳,只要阿爹病好了,这破衣裳再穿几年也不打紧。

    只是阿爹,锅里的野鸡粥都飘出了香气,你为什么还不回来?

    小孩儿把野鸡粥凉了热,热了凉,一遍又一遍,阿爹始终不见人影,就连他最喜欢的青冥剑也不见了。

    在小孩儿的心里,阿爹不但长得俊,本事也很大,无所不会,无所不能,他能写很好看的字,能画很美丽的人,能酿出很甜的酒,能医好大红被毒箭射伤溃烂的腿,吹出的笛声好听得连天上飞过的大雁都会停下来。

    但阿爹最拿手的是锻造兵器,草庐里各种各样的刀枪剑戟,他都能一一锻造出来。

    小孩儿摸出身边的那把短刃,拔根头发飘下去,头发碰到刀刃的瞬间就断了,这是阿爹亲手造的,取名离光,经常被他拿来挖土砍树,好用得很。

    阿爹每每看到他拿着离光摧残花花草草,挖红薯切西瓜割大红的尾巴,就很高兴,笑着摸摸他的头说:“刀就是拿来用的,不用的刀再锋利也是废物。用吧用吧,用坏了,阿爹再给你打一把。”

    阿爹虽然很会打造兵器,可最喜欢的却是一把青冥剑,挂在床头,天天擦,天天看,看得久了还会掉下泪来。

    其实和其他锋利的刀、造型奇特的枪相比,这把青冥剑实在是普通得紧。又薄又钝,还没有好看的长长的穗子,唯一特别的地方就是在剑柄处刻了一朵小小的木槿花。

    月上中头,锅里的野鸡粥已经熬成了一块干饼,阿爹依然没回来,他病了很久,身体虚弱,走不了远路,平时从未离开过这么长时间。

    小孩儿抱着膝盖坐在草庐门口一脸惊惶,阿爹,你去哪里了,你不要我了吗?

    再也等不得了,顾不了阿爹不能乱跑的嘱咐,小孩儿抓起离光,站起来手指在嘴里打了个呼哨,大红四蹄翻飞,瞬间到了眼前。

    小孩儿从草庐里挑了几样东西,裹在怀里跑出来,翻身上马,也不用缰绳和马鞍,“驾”的一声,大红已飞奔而去,速度快得就像一束红色的闪电。小黑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速度快得像一道黑色的闪电。两道闪电一红一黑,带着小孩儿,向谷外奔去。

    大漠莽莽,一望无垠,异迁崖下马蹄印子凌乱,小孩儿站在大红背上展目远眺。他自小就有异常人,视力极好,一眼看去可见常人不能见之地。这一远眺目光所及已到极远处的大朔边境,再过去几里就是大朔边军大营驻扎之地。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地面的沙丘上有斑驳血迹和凌乱扔下的刀剑。

    小孩儿落回马背策马狂奔,关键时刻,大红充分展现出一匹神骏大马应有的素质,四蹄交错快得几成幻影,远远看去好像一匹马长出了若干条腿,跑得异常激昂投入,完全不管骑马的人会不会被这剧烈的颠簸摔下马来。

    无鞍无辔无缰绳,在光滑的马背上如此颠簸,小孩儿竟然骑得异常稳健,没有摔下马啃一嘴沙。这一幕如果让军中最好的骑术教头看到,一定会惊讶地瞪大眼睛,叹一声人才啊人才。

    数息之后,一人一马一豹已到斑驳血迹所在的沙丘,这里显然刚刚经历过一场不算激烈的厮杀,几枚箭矢插在沙土里,边上乱七八糟扔着几把刀剑。

    小孩儿小小的身子剧烈颤抖,抖得滚下马来,因为一眼看见,地面散落的刀剑里,其中一把又薄又钝,剑柄上还刻着一朵小小的木槿花。

    “阿爹……”小孩儿捡起青冥剑,仓皇四顾,呼喊的声音很快被朔朔猎风吹得支离破碎。

    小黑嗅着沙地里散乱的脚印,突然轻啸一声,用爪子抓了抓小孩儿的衣角,领头向大朔军营方向跑去。

    小孩儿脚尖轻点,人若离弦之箭射出,身法轻灵如烟,在沙土荒漠上竟没有留下脚印痕迹,情急之下,全力以赴,速度比小黑豹还快上几分,急速飞掠过两个沙丘,再往前就是朔国大营。

    小黑呼呼喷气,豹眼圆瞪,不管不顾往大营里冲。小孩儿脚步微顿,探手抓住小黑豹颈毛,往怀里一扯,搂住气呼呼的小豹子就势滚到沙丘后,趴倒,见四下没有动静才扯住小黑豹的耳朵小声骂道:“那里是大军营地,这么冲进去小心把你当烤猪吃了。”

    小黑四只小爪子拼命扒地,鼻子一个劲往大营方向顶。小孩儿摁住蠢蠢欲动的小豹子,盯着密密麻麻一望无边的朔国边军大营,心情沉重:“阿爹,你真的在里面吗?”

    不知道阿爹为何甘冒奇险夜探军营,只知道这里面驻扎着千军万马,守卫森严,稍有异动,一旦被发现,任凭武功再高也难逃。

    三更已过,大营里巡更军士刚刚走过营门,整个朔国军营看上去黑压压一片,只有零星几点灯火,熄灯更鼓已敲过,有资格点灯之处应该就是主将的营帐了。

    小孩儿手指抚摸着青冥剑上的木槿花瓣,一咬牙下了决心,掏出一盒黑乎乎的药膏,胡乱往脸上抹,直把玉脂般的小脸抹成了包公,想想又从黑扑扑的衣裳上撕下一块布,扎住散乱的头发,摸了摸小黑的头道:“乖乖在这里等我,不许跟来。”

    阿爹在里面,不管怎样危险,都是要去探一探的。

    小黑龇牙咧嘴,表示很不甘心,一定要跟。小孩儿一个爆栗敲在它头上,气哼哼道:“又不是抓野兔子,抢什么抢,不乖乖留下,下次的野兔腿就没你份儿。”

    小黑豹委屈低头,非常不满地用小爪子在原地画圈圈。

    乌云遮月华,夜已深,大营门口守卫打起了瞌睡。小孩儿紧了紧腰带,眼神微凝,深吸一口气,足尖轻点地面,整个人如一道轻烟飘起,无声无息几下腾越已到营前。趁着守卫军士打瞌睡的瞬间,足尖点地,轻飘飘飞上旗杆,手扯军旗微微借力,就势一荡,掠进大营,消失在一片黑暗中。

    朔国边军大营,驻扎军队万余人,主帅营帐位于正中央,此时深夜却灯火通明,十余支粗如儿臂的牛油火烛熊熊正烈,营帐正中站着个青衫中年男子,虽然双手被缚,身上血迹斑斑,但他只是站在那里,就让人感觉清风拂面,兰草芬芳。

    明明是阶下囚,连客人都算不上,可是他说起话来却好像在自家府邸里吩咐下人办事一般毫无违和感,自有一番天生的高贵气度。

    “曹禧,安宁公主的陵寝在哪里?”

    上座的就是大朔边军统帅镇国将军曹禧,此人白面皮小眼睛八字胡,五官拆开来看不好看,并在一起更不好看。

    本是边军大帅,在这军营里万人之上,手握生杀予夺大权,若在平时哪能容得一个阶下囚如此喝问,早着人拖下去斩了。可此时的曹将军却只是歪歪嘴,作出一副“本大帅不想回答你”的神态,任那青衫男子质问就是不答。

    因为曹禧非常明白,自己虽然是边军大帅,但是此时,无论是面对阶下的那个青衫公子,还是屏风后的那个贵人,他都没有任何说话的资格,更别提开堂审讯了。

    “真是情深意重啊。”屏风后响起击掌声,缓步转出一名男子,着黑色炫龙衣,斜眉入鬓,一双凤眼微挑,端的是风流无双的好容色,只是唇略薄,脸微尖,平添凉薄之感。

    他满脸讥诮地看向青衫男子,道:“梁朝镇国公之子容衍,知天文懂地理通晓兵书,号称天机公子,今日一见名不副实,单说他为了一个女人装死躲藏那么多年,我看就窝囊得很。”

    青衫男子容衍立如青松,面不改色,道:“朔国太子溟,三岁通诗经,五岁读兵法,精通诗词歌赋,武艺超群,号称不二出的天才,今日一见名不副实,单说他弑父篡位嫁祸母妃,我看就小人得很。”

    他语带机锋,寸步不让,竟照搬照抄地把对方讥诮挑衅的话重新扔了回去。

    若小孩儿在场,定会吓得嘴巴张成个圆形,阿爹啊,你平时儒雅温厚的一面难道都是装给我看的?

    太子溟长眉挑动,瞳孔微缩,显然已被激怒。

    两人字字句句说的全是天家隐私,曹禧只觉得坐惯了的虎皮大椅今天硌人得很,屁股像打了钉子般坐下去弹起来,坐下去弹起来,恨不得踹开椅子跑到营帐外头去乘凉。

    耳不听命才长,曹禧身为大将,却深谙为官之道,自己虽然是铁打的太子党,但是这种皇族之间你来我往的爱情故事不是他能听得的。更何况事涉这次宫变夺位之事,真是讳莫如深沾染不得,幕后种种每一样拿出来都惊天动地,泄露出去会引发天下大乱,所以他不想听,很不想听,一点都不想听。

    可是不听不行,谁叫人家的爹是皇帝,自己的爹在锄地,身份没人家尊贵,背景没人家雄厚,眼前这位贵人不让他滚,他哪里敢擅自滚。

    拼爹拼输了的曹大将军只得默默鄙视了自己一下,然后坐如针毡地靠在虎皮大椅上假寐。如果可能,他恨不得用狐皮袄把耳朵蒙住,再盖两层厚厚的锦被,以表示自己什么都听不见。

    容衍脸色苍白,目光深处有极深的裂痕,道道裂痕里全是斑驳血泪,深深地看向太子溟,语气喑哑:“她只是个可怜的女子,她已经死了,为何还要为难她?”

    “她可不是普通女子。”太子溟凤眼中掠过一丝寒光,冷冷道:“她是大梁王最小的妹妹安宁公主,是你们梁王送给我父王的女人。容衍,你整天整夜惦记着我父王的废妃,未免太不懂规矩!”

    废妃二字入耳,容衍俊雅的眉目顿时蒙上一层无与伦比的怒意,双臂一挣,“叭”的一声响,绑缚住双手的牛皮筋应声断开,裂成几段掉落地面。

    这可是军中最强韧的绳带,用来绑人从未失过手。闻声知厉害,曹禧假寐的眼立时睁开,手悄悄握住腰畔的虎头刀。刚才为了避免两人说话走漏消息,他把所有守卫都遣出了营帐,只留下自己这个苦命人走不了,不得不在营帐里面苦撑。而且这个相国公子看起来病怏怏的,又受了重伤,应该没有什么杀伤力。如今见容衍竟然能挣断牛皮筋,他不免收起了小觑之心,打起了十二万分精神,再不敢假寐。若太子在自己营帐中受了半点伤,自己回去拿什么脸面见太子党的其他同僚,官位不保事小,头颅要掉事大,所以那是万万使不得的。

    挣断牛皮筋牵动旧伤,容衍胸口如刀割般剧痛,低头猛咳,嘴角流下一丝鲜血,良久抬头,道:“你到底把安宁公主葬在何处?”

    太子溟怒道:“这等贱人,荒漠之中挖个坑扔进去方便得很,难道还要为她树碑立传?”

    容衍只觉得头轰然一响,心好像被最重的开山斧劈中,碎成无数片,手捏成拳,指掐入肉,俊秀的脸渐渐狰狞,盯着太子溟一字一句道:

    “她死了,我不问她是怎么死的,因为问了,她也活不回来。可是我却不许任何人欺她辱她,你废她封号,不许入皇陵,让她凄苦无依远葬边塞……”

    越说越恨,“她是我心中的至宝,你拿什么来赔给我!”

    话声未落,容衍寒潭般的眸光狠戾,突然飞身而起,出手如电,一掌击向太子溟的胸口。

    你不许她入皇陵,我就让你入皇陵!
白领情缘美丽的儿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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