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你同任酮和解?”在苗盛天不请自来的一天,我摆出最柔和的脸色,好言好语同他商量。
苗盛天扬眉,眯眼,斜斜勾起左边嘴角,“我和任酮,和解?为什么?凭什么?”
“凭你们有相同的好眼光。”我努嘴,挤眼,暗示他和任酮一样,慧眼独具。
苗盛天转头四处看,不解的问我:“相同的好眼光?你指的是,都喜欢红色?”
“任酮不喜欢红色。”我抬起右手,举起食指,点点锁骨,“你们都喜欢我,眼光一样好,一样独到。”
大部分时间,我的脸皮很厚。
但偶尔,我的厚脸皮会离家出走,只剩一层薄脸皮看家。每当这个时候,我就特别容易害羞,极容易脸红。
我现在脸就红了,红的发烫。
我暗暗后悔,后悔不该选在厚脸皮外出的时候自夸,尴尬的我恨不能将刚刚吐出去的话抢回来,再吞回肚子里头。
苗盛天低头,故意朝我眼前凑。
我越想躲着他,他越要和我对眼儿。
苗盛天乐的像是傻子,嘴角都快要勾到耳朵根上了。
“你脸红什么?”苗盛天一点儿眼力介儿都没有,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假装看不到我脸红,但他却阴戳戳的故意指出我脸红这一点。
“热的。”我朝他翻白眼。
后退一步,我与他拉开距离,并硬着声音问他:“你要不要同任酮和解?”
“不。”苗盛天故意拉着腔调,把个不字说的抑扬顿挫,和唱大戏似的。
任酮从左侧走过来,我赶紧走到任酮旁边,告状,“你赶他出去,他有毛病,说话嘟囔嘟囔阴阳怪气的。”
我这么明目张胆的告瞎状,惊住了苗盛天。他愣然看着我,牙齿一松,抽了半截的烟,从嘴里掉了出去,落到了膝盖上,将他膝盖布料烫了个烟疤出来。
快速将烟抖落到地上,苗盛天用脚捻熄,闲闲来了一句,“我普通话十级。”
我不知道普通话的级别,但看他煞有其事的模样,觉得好笑,忍不住的咧开嘴角。
苗盛天知道我在笑话他,只挑了挑眉角,并不因此而介意,也没有就这个问题而闹腾几句话出来。
现在的气氛,很奇妙。
任酮和苗盛天明明是敌人,但是,却能平和坐在一张桌上喝咖啡。
我时时感觉到奇怪,奇怪他们明明可以做朋友,为什么一定要坚持做敌人。
苗盛天将任酮认定为敌人,是因为任酮没有保护好他的父母,让他父母千刀万剐而死。可任酮呢,完全没有理由将苗盛天视为敌人才对,但我每次让任酮同苗盛天和解,他都不放松口气。
难道当敌人,比当朋友还好?
我不了解他们两个。
也许,男人的脑袋和女人的脑袋,某些地方的构造不一样,所以我才没有办法想通他们为什么喜欢做敌人胜过喜欢做朋友。
苗盛天说:“苗如兰被送去美国了,短期内,不会回国。你们没必要再查下去,即使查,你们也查不出什么东西来。我劝你们见好就收,省的得罪不该得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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